许灼在我生命中闪亮登台的时候,我已经反反覆复将《斗鱼》看了四遍有余,也许是天天受裴明珠的荼毒,我也开始觉得张勋杰果然痞得有些可爱,我的流氓情结大概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我甚至在与裴明珠的交换日记里写道,没有爱过一次混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现在我还记得,明珠的字写得奇丑无比,她洋洋洒洒给我回了四个大字,病入膏肓。
结果,她一语成谶。
病入膏肓,这个词语用来形容我对许灼的态度和感情实在再好不过。因为他,夏平安开始了自己的流氓生涯。大家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所以夏平安喜欢许灼,那么她理所应该和许灼在一起,一起耍流氓。
我听人说,在一段感情里,无论你多么的喜欢对方,都一定要男生主动,如果他不主动,请你不要害怕错过。而我庆幸的是,在与许灼的各种交锋里,起码在最初,我是占了主导地位的。
许灼出现在校门口的那一天,我永远记得。
也是盛夏,夕阳的余辉染红了这城市大半边天,他如所有美好故事里都会出现的少年模样,一袭白色衬衣,微微低头,碎长的流海一点点倾斜下来,会隐隐遮住褐色的眸。唯一不完美的是,他身后跟了大群嚼着口香糖,头发五颜六色的太保,其中一个还裸了上半身。看我一走出校门,那裸了上半身的小青年,手里捏着被汗湿的T恤立马迎了上来。
诶,夏平安,我们老大喜欢你。
当然,彼时我还不知道他口中的老大是许灼,只是这一幕让我不可抑制地想起了于皓追小燕子的情景,于是我嘴贱地回,那你是不是该叫我平安姐。
然后我才发现了不远处的许灼,他站在一行人的最前方,嗓音通过声波由远及近地传送过来,男生笑得整个肩膀都在抖动,眼角飞扬。而他背后的那支军团,仿佛就是整个世界集合起来的精英飞虎队,不可一世。
别人爱的男子,有世上最英俊的侧脸。
可我爱的少年,有世上最好看的眉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