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马林签署命令,取消治安官的设置,专门成立警察部队。当然,乡下地区依然沿用治安官制度,由别的官员兼任。但在5大城市——奥里希、埃姆登、莱尔、登堡和诺登,马林分别建立了警察局,取消了从前的治安官,组建了正式的警察局。从前的治安官,被警察局长代替。
而警察的来源,则是上次莱尔县战役后,因伤退下来的部分原军人。当然,这些退伍军人,虽然无法在部队继续呆了,可身上的伤也不算太重,至少组队去殴打混混流氓没有啥问题。
这些人因为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纪律严明,不会像混混流氓那样欺压百姓,但也很有战斗力,能镇得住场子。
马林一共挑选了300名受了伤后选择退役的优秀士兵,分别派到5个城市,建立警察部队。
警察和普通人不一样,他们需要随时殴打混混,也要有制止暴乱的能力。在武器选择上,马林犹豫了很久……
首先,火枪是不适合的。火枪杀伤力太大,适合杀人,不适合执法。而且,这个年代的火枪,装填时间太长了,准头也很差。若是一枪不能集中罪犯,反而会让自己倒霉,嗨容易误伤无辜群众。
所以,马林首先排除了火枪。反正,他早就在全国禁枪,不愁有人拿枪和警察作对。那么,马林就开始考虑给警察装备刀剑。
于是,骑士用的轻剑进入了马林的视线。这种轻剑,携带方便,重量也不大,适合警察用来巡逻和执行任务和打击犯罪。因此,轻剑是要装备的。
不过,平时在教训刺头的时候,拔剑是容易伤人的。所以,配备警棍很有必要。但是,马林没有橡胶,无法制造专业打人的橡胶警棍。于是,马林想起了后世的打架神器——棒球棍……然后,棒球棍也就成了警察的装备之一……
遇到刺头和混混什么的,警察不用拔剑,直接拿出棒球棍抽一顿就行了。但是,在面对一群人闹事的时候,就有些麻烦。
于是,马林想起了后世使用盾牌的防暴警察。之所以使用盾牌,一来是抵挡闹事者投掷的物体的袭击,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抵挡刀具。而且,排成排的持盾的防暴警察,还能把闹事人群,使用盾牌强行推开和驱赶走。
因此,马林决定——警察的防暴装备,就定为方形木盾和棒球棍,以及一个木制的防暴帽子。
这样的装备,完全可以痛打任何混混团体,也能抵挡那些愤怒的人群。在将来,马林获得美洲的辣椒后,还打算制造辣人的辣椒粉,代替催泪弹,来驱散闹事的人群。只不过,施放者,自己也要戴好眼镜和口罩先,不然也会危害到自己……
在相继设立了秘书处、强化了财政部、设立了情报局和警察局后,马林还针对国内商业的发展,在5大城市都设立了税务局。
税务局人员由马林亲自派遣,科勒的财政部派人协助。在其他城市,税务局主要针对街面上的商铺和街道上的商贩进行征税。甚至,连城市的入城税,也划归税务局管辖。
马林规定,以后采用“一税制”。也就是说,以后进出城市,只用缴纳入城税,不用缴纳出城税。同时,国内的各种税卡取消,地方不得私设税卡,征税权收归税务局。过境的商品,只要由当地税务局开了发票和盖了印章后,抵达东弗里斯兰伯国另一个地方时,只需出示盖章发票后,只要发票上的商品种类和数量和检查结果符合,就不用再令征赋税。
这个改革,是想当进步的。在中世纪,同样一个国家,各个地方私设税卡,是很平常的事情。而且,这些地方私设的税卡所得的税收,也不会上交,而是由当地官员私下瓜分。
马林的这个举动,其实是很损害地方官员的利益的。要是换一个国家,没准会遇到很大的阻力。
但东弗里斯兰伯国不一样,之前的跟随瑟克斯纳家族的东弗里斯兰老贵族被马林杀掉了大半。剩下的老贵族和新贵族,面对下手狠辣的马林,是很畏惧的。因此,马林的政策,他们是不敢违背的,免得自己被“咔嚓”了。
所以,有之前的凶名在,马林很容易地收回了各地商业税收的权力,只保留了各地方在征收农业赋税时保持一定提留的权力。毕竟,地方官也是要吃饭的。只不过,税务局的人也会派人全程监督,避免这些原先的税务官敲诈百姓。但实际上,这个年代的德意志,乡下的田地,基本掌握在豪强手里,基本没有自耕农,税务官们就是想敲诈,也没有合适的对象啊。那些个庄园主,可基本都是贵族或者贵族亲戚,都不好惹。从前,城里那些做生意的老百姓,倒是很合适的敲诈对象。但马林收回了在城里征税的权利,所以,实际上,那些原本的税务官,无法捞取外快了,最多只能到乡下的庄园里蹭点吃喝……
于是乎,在东弗里斯兰伯国,秘书处、情报局、警察局和税务局四个新机构被建立了起来。
警察局和税务局倒是好办,可以循旧例,加点新想法,马上就可以上手工作。而情报局,则因为之前没有先例可循,只能慢慢摸索。而且,相关人才,也需要培养和摸索。
至于秘书处,面对四个稚嫩的大学生,马林也不指望他们马上就能上手。最起码,要一两年后,这些书生气太重的大学生,才能逐渐适应官府的工作,并初步成为政客。到时候,马林才能甩掉大部分包袱,有时间去做点别的……
当然,马林虽然想甩包袱,却也不昏头。对于最重要的军权和重要的人事任命权,不管什么时候,马林都不会放手。只要掌握住了这两个大权,任凭下面人怎么闹,都翻不起浪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