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塔娜(1 / 2)

帝国的晨辉 硕鼠 1196 字 1个月前

欧扬在外面呆的时间实在太久了。这眼看着就要年三十,再等几天他就得在军威城过年了。

左恒柏倒是邀请欧扬今年到左家吃年夜饭,反正总兵处里留守的军官本就不少,左总兵的习惯是年夜饭要跟留守的官兵一起吃,多欧扬一双筷子也不算多。

欧扬其实也不介意多蹭十三军几顿饭,还能多省些钱粮出来——他在军威的这些日子不是吃高中食堂就是吃十三军的食堂,自己没花一分钱的伙食费。

只是距离出征的日期已经不远了,自己来军威要办的事也已经办完,赶紧回去,还能早一点做好出征的准备。此外还有安西镇来送俘虏的那些屯垦兵,自己不走,佟忠坚自然也不能走,那样的话这些人都回不去。

欧扬觉得,因押送俘虏而来的佟忠坚也很想立刻回去,因为他还有家人留在村里。但塔库赖和塔娜,明显还想多在军威住几天,最近这俩奴隶跟着欧扬混了不少油水,因为他们是欧扬的私奴的关系,无论是在驻军营地还是在学校,每天都有两顿免费饭吃,菜色当然很单调,但可以吃饱为止。

这对于几个月前还在大森林里为下一顿饭发愁的狄夷来说,已经算是天堂般的日子了。

与母亲托娅很快认命不同,塔娜在成为奴隶到跟着来军威之前的这段日子里,心中始终燃烧着对欧扬的仇恨。这种仇恨并未表现出来,但也没有刻意隐藏。

塔娜也知道,如果不是母亲始终小心的维护着自己,她恐怕早就死透了。只要主子对自己稍有不耐烦,那个对氐羌充满了仇恨的塔库赖就会亲手杀了自己。

只是塔娜根本控制不住自己心中的仇恨。因为她觉得,自己原本已经触摸到幸福生活的边缘了。

塔娜仍然记得,自己小时候,强壮的父亲会坐在温暖的火塘边,把自己放在膝盖上,自豪的炫耀着当初是怎么猎到一头大熊,从而以此为聘礼娶到了自己母亲的。

“那头大熊足有四百斤重!我跟它搏斗了半天才最终杀死它!”记忆中的父亲曾经洋洋得意的吹嘘着:“我拿出这个猎物时,你外公当场就把你妈妈许给我了,他还说:‘部落的第一美人就应该配给部落的第一勇士!’哈哈哈……”

可是,那之后没过多久,父亲就死于一场与邻近夷人部落的战斗中。据说,父亲用石斧砸死了两个夷人勇士,但同时他的武器也在搏斗中被砸的粉碎,失去了武装的父亲立刻就被另一个敌人夺取了生命。

父亲死的时候,母亲还处于风韵十足的年龄,因此追求者并不少。她当然没有为父亲守寡的打算,部落里也不可能允许浪费一个还有生育能力的女人。只是那时自己年龄太小,母亲担心嫁人之后自己没法长大,才拖了这么长时间直到自己长成一个半大孩子。

塔娜知道,托娅的选择是邻居那个强壮的叔叔,他在自己亲生父亲死后已经成为新的部落第一勇士。

甚至塔娜自己的命运也已经决定——族长的长孙一直很喜欢自己,已经答应塔娜可以早些嫁过去了。

还没有生育能力的女孩嫁到夫家相当于吃白食,大森林里粮食获取不易,族长家能答应下来,恐怕也是看在那位勇士叔叔的面子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