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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南笙这次回来,黑了不少。
头发也修剪得比以前要短。
褪去奶油气息,整个人成熟稳重了不少。
时简安站在过道上,莫名就看出了神。
尤其是看着他逗小狗那开心又喜悦的模样,心里忽然就百味杂陈。
这不是她第一次养狗。
以前,她也捡过流浪狗养。
那时候,她偷偷把狗藏在太子府,可是,霍斯墨发现狗的时候,发了好大的脾气。
顾南笙就不一样了。
她的每一个小动物,顾南笙都很喜欢。
当初藏在太子府的那条流浪狗,患有严重的皮肤病,哪怕病好之后,背上仍然有好几块的伤疤,长不出毛发。毛发坑坑洼洼的流浪狗,自然是不美观的。
霍斯墨嫌弃它,嫌弃到不行,但凡只要它跨入主宅半步,他都会立刻命下人,里里外外消毒打扫好几遍。那时候他说:时简安,我允许你养狗,但是只限制于那一块区域,只要跨出界限,你就把它给我弄走。
可是顾南笙见到它,却眉开眼笑地说:“这么灵性的狗,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那只狗,后来被她从太子府带走,送给了顾南笙。
顾南笙照顾它,照顾得很好。
它死后,顾南笙还给它建了墓碑。
时简安看着顾南笙逗弄小狗的样子,忽然间心口酸得不像话。
她与霍斯墨刚谈恋爱的那会儿,宁苒听到风声,曾经很严肃跟她探讨过。宁苒说:霍斯墨的性子,太冷傲,身份地位摆在那里,是注定这辈子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倘若为了迎合他而改变自己,终究太委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