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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自己炖的鸡汤,无法入口,他却满脸倨傲地数落她:“时简安,你真不知好歹。我虽然炖的鸡汤不好喝,你也用不着直接‘喷’出来吧。目测你刚刚喷的鸡汤,不止三米。”
他还说:“你应该觉得无上光荣,毕竟是,你是唯一一个吃过我亲自下厨煮的东西的人。”
他最后还说:“你不喝我的鸡汤,是你的损失。反正这辈子,我都不会再下厨了。”
时简安忘记自己在哪本杂志上看过一句话。
杂志上说:人心,既是最坚不可摧的,也是最软最易伤的。
时简安觉得自己被最后一根稻草,压倒瘫在那里,连呼吸都不顺畅。
那最后一根稻草,就是那晚霍斯墨帮那女孩子洗手做羹汤的场景。
时简安真的觉得自己在那一刻,被击得溃不成军,甚至是输得一塌糊涂。
她觉得:霍斯墨必定喜欢那女孩子,喜欢到了极点,才会甘愿那般宠溺与迁就。
那天,他收拾餐厅的动作,很娴熟。
显然平日没少收拾。
都说,一个人遇到自己的真心喜欢,以往所有的固执、坚持,以及底线,统统都可以为之改变。
时简安每次想到霍斯墨那么高贵的人,因为一个女孩儿,去厨房做饭,她心脏疼得都快要停止跳动了。
不可置否,她很难过,甚至很嫉妒。
透过手机屏幕,顾南笙瞧见时简安的眼圈,忽然变得红红的,他先是敛了下眉头,随即走到健身房的落地窗户前,认认真真打了好几遍的腹稿,这才低声询问道:“怎么,霍斯墨不愿意原谅你吗?!”
“……”时简安听到顾南笙的询问,下意识咬住嘴唇。
她变换了个坐姿,刚把手机撤离了些,她刚想开口对顾南笙说:“你现在不要提他的名字。”
结果顾南笙说:“最近你去伦敦,宫梵玥可没闲着。”
顾南笙的话语,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