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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知道,必然是霍斯墨的女朋友过来的时候,他们用过的。
时简安一边低垂着眉眼洗碗,一边难受得鼻尖又酸又疼。
她心里,疼得不停冒泡泡。
他和别的女人吃了烛光晚餐,却是她帮忙洗盘子。
哪有她这样的冤大头。
按理说,但凡有点骨气的女人,都应该把盘子全部砸碎了,然后全部扔垃圾桶里。
可是,她是那种有骨气的女人么?!
苏媚说得没错,她太怂了。
怂到骨子里。
怂到……她居然把他们浪漫吃过饭的盘子,洗得干干净净,甚至是发亮。
后来,她去卫生间,帮霍斯墨把最近换洗下来的脏衣服,全部手洗干净,整整齐齐凉在厨房外面的生活阳台上。
等到她把屋内整理干净后,她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还满身的狼藉。
她的睡衣,都是血。
血渍都干了。
而且,她头发的发梢,发硬。
之前还以为是沾了水。
直到她拿到鼻尖一嗅,竟然是发腥的血腥味儿。
时简安寻思着洗个澡。
只是,她去院子里的内帐篷,翻了半天的衣服,也没找到一件适合穿里面当做睡衣的。
她来伦敦的时候,走得太急了,衣服本来就带得不多。
租房子那会儿,她穿脏的衣服,还能自己手洗。可,自从搬到霍斯墨的院子里扎帐篷,她的衣服没地方洗,昨天才刚刚拿去干洗了。
最后,时简安实在没衣服,索性轻手轻脚去到霍斯墨的卧室。
她想着,干脆去拿套霍斯墨的睡衣,将就一下,等她把身上的这套衣服洗干净吹干,再换上。
不过,当她拉开衣柜,看着挂着的男士衬衣,以及叠得整整齐齐的男士睡衣,她最终还是没有动那些衣服。
原因很简单:霍斯墨向来不喜欢没有经过他的允许,便动他东西的行为。
其次,霍斯墨的自理能力那么差,但是衣柜里的那些衣服,却叠得有模有样,完全不符合他的人设,显然……是有人帮忙叠的。
至于是谁,时简安不愿意再动脑子想下去,因为再想下去,她又得难受好一阵子了。
时简安洗了澡,是裹着自己的浴巾,站在洗漱台前,把自己的衣服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