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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时简安闲着没事,在网上找了很多食谱,精心研究美食。
都说,想要留住一个男人的心,必须先留住男人的胃。
时简安自认为自己做菜,是非常富有天赋的。
霍斯墨最近饮食都需要清淡,而且营养很重要,必须跟上。
研究了半天,做好晚饭以后,看着精致可口的食物,她非常的满意。
她敲响霍斯墨的门,让他出来吃饭。
霍斯墨正靠在床头看书。
一下午的时间,看了两本厚厚的名著。
时简安是真的很佩服他的阅读能力,以及阅读速度。
霍斯墨在餐厅落座的时候,时简安连忙把筷子递过去,她满脸的期待:“你尝尝,我最新研发的菜品,好不好吃。”
说着,不等霍斯墨动筷子,她已经迫不及待拿调羹,舀了菜放他的碗里。
在霍斯墨动筷子以后,时简安也拿了筷子夹菜。
味道,还挺不错的。
她刚要发感叹,顺便询问下霍斯墨觉得菜的口味怎样。
结果霍斯墨来了句:“有点腥,不入味。”
说着,他便不再动那盘新菜了。
时简安咬了咬嘴唇:“腥吗?!我怎么不觉得腥?!明明也入了味儿啊。”
时简安拿筷子又夹了点菜,放嘴里尝味道。
明明就很好吃啊。
在她抬起眼眸看向霍斯墨的时候,发现他目光冷嗖嗖的,立刻就怂了:“好像的确很腥,盐也差点。”
晚饭后。
霍斯墨坐在客厅看电视。
时简安收拾好厨房后,忽然想起给言慕烟的女儿,递芭比娃娃的事情。
下午的时候,她给快递打了电话。
金发碧眼的快递小哥,送来了纸箱,以及国际快递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