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2 / 2)

第一次 陈之遥 1565 字 1个月前

很快,法官宣布开庭,万燕被法警带进来。

时隔多年,余白又看这个女孩,最普通不过的一张面孔,一头短发,许是收押时剪的,身上穿白色T恤和牛仔裤,仿佛还是学生模样,但如果走在街上,余白很可能已经认不出来了。

紧接着,法官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然后问万燕对指控事实有什么意见。

万燕回答:“我的箱子里是发现了毒品,但那是别人托我带的东西,我根本没打开过,也不知道裏面是什么。如果知道的话,我肯定不会帮他们带的。”言语十分朴素,说完却要哭出来。

唐宁在辩护人席位上看着她,对她点点头。万燕方才平静了一些,但泪水还是自眼角滑落,在衣襟留下浅浅痕迹。

随后便是公诉人发问,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把万燕自从结识高瑞龙之后,一直到携带毒品入境被查获的经历都过了一遍。

比如你们在哪里遇见?高瑞龙如何描述他的职业?有没有带你去过他的店铺?

比如警方笔录中提到的那次违背意愿强行发生的性关系,是在何时何地发生?你事后有没有报警?

甚至还有最后的马来西亚之行,去了哪些地方游览?又见了哪些高瑞龙的家人?受托带回来哪些东西?

问题看似平常,实则环环相扣,弹无虚发,是为了证明高瑞龙在与万燕的接触中有很多可疑之处。

余白起初有些担心,怕万燕又像从前一样辞不达意吞吞吐吐,就算说的是实话听起来也像假的。所幸万燕答得很好,虽然一直在哭,但该说的都说了,没有狡辩,也没有含糊其辞,每一个问题都回答得自然清晰。余白知道,除去事实就是如此之外,这也是事先充分准备的结果,唐宁已经考虑过公诉人可能会问的每一个问题,一次次去看守所会见万燕,为她理清思路。

而后,轮到辩方发问。

唐宁开口,与公诉人的气势全然不同。他问万燕在哪儿长大,家里都有些什么人,读书读到几年级,成绩怎么样,就好像是在聊天。

万燕一一回答,情绪明显和缓了许多。

唐宁又问,从前去哪里玩过,坐过几次飞机?

答案不出意外,这次马来西亚之行是女孩人生中第一次旅游,也是第一次坐飞机。

再问,便是被海关抓获后的情形,有没有在警方监听下接听高瑞龙的来电,是否有被带去服装市场和城中村实地指认?

回答都是没有。警方侦查中的瑕疵,是余白上一次来H市时他们就提到过的。

提问结束,开始举证。

对在万燕的行李箱里发现海洛因这一情节,双方都没有异议。照片,视频,电话记录,银行流水,一一呈上。余白在旁听席上看着,也已经很熟悉。

然而,同一样东西,站在控辩的不同角度,解读也可能截然不同。哪怕是万燕在机场视频中的举止自然,主动接受检查,也可以被公诉人认为是心理素质过硬。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發表公诉意见。

从方才听到的提问和举证,余白已差不多猜到控方的意图,此时果然就是这样——

男人既没有店铺,也无正当职业。

女孩遭到性侵没有报警,反而与实施性侵的男人发展成为情侣关系。

说是出境旅游却什么景点都没去,所谓拜见家长也只见到一个语言不通身分不明的“嫂子”。

旅行结束,男人没有同机返回,女孩受托从马来西亚带回来的东西里有两罐已经开封的奶粉,品牌和产地都是中国。

……

如此之多不合常理的疑点串在一起,足以引起万燕的警觉,她应该早就对高瑞龙的真实营生有所了解。但她却仍旧与高在一起,跟他去马来西亚,帮他带东西。唯一符合逻辑的解释就是她完全知道高在做什么,并且也知道自己带回来的是毒品。由此,可以认定其对自己的行为主观知情,且涉案毒品数量特别巨大,应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没收财产。

听到此处,旁听席前排响起万母的哭声。万燕回头,见母亲痛哭,情绪也有些激动。

她哭喊,语无伦次:“我不知道,我从来没谈过恋爱,这是第一次,我什么都不懂,你们为什么都要冤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