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田律师说,可以帮我辩成无罪……”钱思涵又道。
唐宁并未理会,继续说着自己的想法:“另外,还有一项可能涉及的罪名——妨害公务罪,以暴力行为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并导致死亡,会按照想象竞合的原则,以重罪吸收轻罪,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定罪,从重处罚。轻还是重,这些都是法庭裁量的空间,你是想四十多岁出来,还是六十多岁再见到自己的孩子呢?”
“你这到底是律师还是检察官啊?!我花钱请的人不是应该替我说话吗?!”听到这裏,钱思涵也是急了,想来他与那位田律师一定聊得很愉快。
“我当然是律师,”唐宁平静地回答,“你好好想一下,我是不是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然后再告诉我那天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钱思涵看着唐宁,一时语塞。
余白望了一眼墙上的锺,已经快到看守所下班的时间了,她轻叩桌面提醒。
唐宁会意,最后道:“你这件案子委托了两名辩护人,如果你觉得跟我的意见不一致,可以要求更换律师。但是如果你不提出这个要求,两位律师都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辩护,各自發表意见,互不干扰。当然,从诉讼策略上来说,律师和被告的意见应当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辩护效果必定会打折扣,这一点还请你一定知晓。”
余白不知道这番话钱思涵听进去多少,但应该还是在他脑子里留下了点什么的,直到管教来还押,他仍旧一脸茫然地在想着什么。
回城的路上,余白问唐宁:“这个案子,你真的打算再做下去吗?”
唐宁不语,看着窗外。
余白知道这并不全是因为他的任性,其中也有责任。事实上,她自己也很矛盾。理智告诉她,这种案子最好就是别管了,其中牵扯到田律师这么一个同行,当事人都已经动了伪证的念头,他们甚至可以直接拒绝代理的。但想到钱太太和那两个孩子,却又让她有些犹豫。正如唐宁所说,如果按照那位田律师的辩护策略,那钱老板很可能要到六七十岁才能出来了。
当天晚上,回到家中,余白接到陈锐发来的信息。
陈律师问:“去过看守所了?”
“去了。”余白回答。
“知道钱家接洽的另一个律师是谁吗?”陈锐又问。
余白回忆:“听说叫田盟。”
陈锐随即转了一条链接过来:“这人是个玩舆论的高手,你们千万小心了。”
余白不知道陈锐是怎么查到的,也许这裏面还有唐律师的授意。她点开链接来看,那是一个名叫“刀笔田盟”的微博账号,认证信息是“刑辩律师,知名法律博主”,粉丝数量居然有一百多万,也算是个小网红了。作为头像的那张小小的艺术照看起来甚至还有点眼熟,余白一时没想起来在哪儿见过。
最新的一条就是关于钱思涵的案子,田律师写了长文评论,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下面有骂的,也有赞的,评论也已经好几百条了。
而田律师又义正词严地出来表示:我早就知道又有人要喊刑事律师就是为坏人辩护啦,但刑事律师的角色,就是这样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对抗公权力哒!
再看看此人以往发的微博,也都是差不多的风格。天天都要发几十条博文,所有热门实事统统评论一遍。余白看得也是服了,不禁觉得这个田盟和唐宁恰恰相反,大概就是那种专门挑着网红案子做的律师。舆论对他而言,骂也好,赞也好,都是他赖以生存的鸡血。
退出微博,她当即告诉陈锐:“放心,今天在看守所,唐宁都已经跟当事人说清楚了。话说得挺不客气的,当事人估计会提出解除协议。”
“那最好了。”陈锐回复,这才作罢,一颗心放回西装表袋里。
但接下来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于余白的意料。第二天,钱太太一个电话过来,说钱思涵主动提出要解除与另一位律师的委托协议。
余白听到这句话,拿着手机坐在那里愣了半晌,不知是喜是忧。但钱太太却是郑重地谢了她,又托她向唐宁转达谢意。
余白这才觉得不管怎么说,这总归是件好事,笑了笑应下。
“就是还有件事要麻烦你们,”钱太太又道,“我公婆被那个律师洗脑了,还是很大意见。我想带他们到你们所里,让唐律师跟他们谈谈案子的情况,可以吗?”
余白没有立刻答应,问过唐宁之后才跟钱太太约了时间,安排了一个一天之后的时间见一见钱思涵的父母。
但就在当天夜里,事情又有了新的进展,更加出于她的意料之外。
那一天,“刀笔田盟”的微博又发了一篇图文并茂的长文,批判他的同行败类:
有些人良心让狗吃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叫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下面挂着三张图,第一张是检察院公示的不起诉决定,第二张是丁浩割断绳子时的视频截图,第三张是检察院门口的照片,看上去像是从远处拍的,放大之后又切割过,使得画面中两个人的面目清晰可辨,正是她和唐宁。
余白这才记起来,这位田律师正是当时尹盛父亲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