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进去唱《十年》(1 / 2)

第一次 陈之遥 1580 字 1个月前

尽管案件实际上并无进展,但田律师的客户关系还是维护得很好。

虽然只当面谈过两次,关虹在交了双份律师费之后,又先后应田盟的要求,转了两笔三十万的款项过去。也就是说,为这个案子,她已经付出了总共一百四十万元。

“这两笔款子又是什么原因啊?”唐宁后来又在视频电话里问王清歌。

“第一笔是说申请取保候审,第二笔说是修改审计报告,可以把对她丈夫不利的部分去掉。”王清歌回答,就这么复述一遍都觉得荒谬。

“但是没有协议,没有收据,转账备注写的也都是律师费,是吧?”唐宁猜测,田盟这样的老江湖肯定不会在这种事情上出错。

“对,”王清歌果然点头,“前面两笔总共八十万还是打到华赫所的公账上的,后来这六十万就干脆是私人银行卡了,而且还不是他自己的名字。”

唐宁一点都不意外,又问:“那理由呢?”

王清歌回答:“他跟关虹说,会去和第一被告那边谈条件。还有,就是公检两条线上找关系。”

“两条线找关系?”余白目瞪口呆,这显然就是指行贿了,田盟这人还真是一路突破底线。开头多请一位律师,估计也是两头骗,跟丈夫说是妻子提出来的,再对妻子说是丈夫的意思。反正当事人关在裏面,全凭律师一张嘴。

“可不就是嘛,”王清歌也感叹,“他一直向关虹暗示,说他手头有资源,检察院起诉的时候就至少可以拿掉一个罪名,等案子到了法院,再争取一审轻判和判缓。但其实这个案子并没有那么复杂,张佑是初犯加从犯,取保基本没问题,轻判和缓刑也是可预期的,也就是说田律师根本不用动用所谓‘资源’,坐在那里博个概率就行了。”

“那后来呢?”唐宁还等着听下文,“家属怎么觉出不对来了?”

“不就是这几天实习律师的事情闹出来了嘛。”王清歌看了一眼胡雨桐,对这件事两人都颇为自豪,“家属发现,原来这人连劳动纠察大队都搞不定。而且,田律师估计正为这事闹得扯头发呢,没空应付客户,营销也有点乱套了。关虹发现他在微信群里发的一张检察院的照片,跟他发在微博上说自己在外地办案的根本就是同一张。而且,她这几天在群里问案情,都是另一位年轻律师回复的,电话打过去也是助理接听。最近一次通话,干脆连助理都已经换了人,她报上名字,对方根本不知道她是谁,还得把事情从头说一遍。再加上丈夫一直没能取保出来,她觉得有点不对,昨天就到检察院找办案的检察官问了一下案情。结果,你猜怎么着?检察官告诉她,取保的申请才刚刚交进去,根本不像田盟原来跟她说的第一时间就申请了取保。也不知道是忙得没功夫呢,还是存心拖时间。所以,她才找到我们维权群来了。”

“但是,接下去该怎么办呢?”胡雨桐已经在考虑更加具体的问题,“要说是行贿,家属宁可自己吃进,也不会愿意做证,否则同样可能被追刑责。”

“除了行贿,还能是什么罪名呢?”陈锐在那边问,就跟老师上课似的。

“你觉得呢?”分会场还有一位唐老师,点名问余白。

余白想了想,给刀笔定个什么罪名合适呢,最后回答:“诈骗。”

视频两边,两位老师笑而不语。

胡雨桐想得更周到一点,表示不敢苟同:“没有书证,只有转账记录和关虹的说法,田盟还是有可能不认的呀。”

“是呀,这人做事还真是滴水不漏,”王清歌也是忿忿道,“没有合同,没有收据,转账备注写的都是律师费,他完全可以辩称这些都是正常的收费。就算在办案过程中有违规的地方,得先去律协投诉。觉得律师费收得不合理,也只能打民事官司追讨。要定诈骗罪,还是没有可以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啊。”

的确,一对一,your words against mine,田盟完全可以辩称是关虹单纯觉得律师费太贵,事后想想又反悔了,所以才找个理由索回。

但这一点,余白也早就想好了,答:“诈骗罪主要就是看索款时是否实施了欺骗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前面两笔有委托协议的不算,就拿第三笔款项为例,田盟收了关虹三十万为张佑办理取保候审,只存在两个结果,取保成功或者取保不成功。不管成与不成,到时候让关虹打个电话给田盟,做好通话录音,至于要问什么,你们懂的。”

王清歌和胡雨桐对视一眼,点头。录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而且又是关虹自己的电话录音,不存在侵权问题,还有电信通话记录作为佐证。

“另外,”余白再加个双保险,“关虹不是说最近一次打电话给田盟的时候,助理换人了嘛,那前一个应该也在你们那个维权群里吧?”

王清歌听得一愣,这才笑出来,说:“是哦,这就是第二个人证了,田律师这回恐怕是要进去唱《十年》了。”

到这时为止,田盟在这个案子上收费一百四十万,就算前面两笔是正规的律师费,不计算在内,诈骗金额也已经达到了六十万,够得上“特别巨大”了,那就是十年以上到无期的量刑。

学生们还在讨论答案,两位老师已经在谈生意了。

“关虹这个案子你做不做?”陈锐问唐宁。

唐宁看着他,饶有兴味地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