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Jason Bourne在加德满都(1 / 2)

第一次 陈之遥 1567 字 1个月前

不知是因为父亲受到了牵连,还是因为自家股票大跌,又或者是亲情与财富的叠加效应,发出第二封邮件之后,周谦终于回信了。

信来得很突然,半夜落进邮箱,直到第二天早上才被看到。裏面只有几句话,提了几个简单的问题,比如案件调查进行到了哪一步,哪些人已经被捕,被起诉了哪几项罪名,预计审判结果又会如何。

所有这些,唐宁在最早的那封信里都已经说过了,余白也觉得这其实并不是周谦真正想要问的。周谦之所以会联系周忠建,又给他们回了邮件,不说想回来,至少也是动过那份心思的。所以眼下他最关心的是应不应该回来,以及怎么回来的问题。

她打算在回信里解释一下警方追逃的政策,再说说劝返的程序。可唐宁却另有打算,只让她按照周谦的要求重复了一遍上次说法,并在正文下面留了几种即时联系方式,手机号码,QQ,微信,facetime,skype,一应俱全,任君选择。

那意思也是很明白了,如果你想知道什么,我们直接谈。

这一次回复之后,又是整整两天的沉寂。

直到有天晚上,两人正在所里加班,唐宁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境外的号码。

对面没有自报姓名,只是问:“是唐律师吗?”

“我是。”他几乎立刻反应过来,将手机放到桌上,开了免提。

余白也在旁边,噤声听着。彼处似乎很开阔,有阵阵风声传来,但也可能只是因为信号不好,噪声时续时断。

“周先生对吗?”唐宁问。

那边默认,说:“你不用找我在哪里,我用了代理,而且打完这个电话我就走了。”

唐宁却是笑了,说:“我是你的律师,没有举报你的义务。就算我举报了,很可能反而增加劝返你回国的难度,这一点警方也是知道的。”

那边没出声,像是有些意外,不是因为唐宁说的话,而是他的语气,毫无戒备似的。

“跨境追逃也就三种方式,引渡、遣返和劝返,”唐宁继续解释,“你现在待的地方,引渡条约缺位。如果要遣返的话,先得签司法协助协议,还涉及到双重犯罪原则。也就是说,A 国要从 B 国引渡一个人,那这个人的行为不单单在 A 国是犯罪,在 B 国也得被认为是犯罪才行。如果走这条路,你可能先要在那里收押受审,这个过程可就长了,最后结果也不一定。所以说,劝返是最简单直接的方式,不管是对你,还是对警方,都有好处。”

周谦还是没问对他有什么好处,只是说 :“你们已经知道我在哪儿了吧?”

唐宁不答,笑道:“地方选得不错,要是我跑路,我也去那里。”

余白心说,你还真是不走寻常路啊。

但此人要的就是这效果,周谦果然笑了。

唐宁又说:“真的,你要是去了香港,估计早已经被抓获遣返了,连个自首都挨不上。”

红色通缉令上有一栏是 Region/country likely to be visited,周谦的这一项写的还是疑似逃往香港。这是去年警方根据他最后留下的交通和取款信息推测出来的,但他显然仔细考虑过,而且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

“自首有用吗?”周谦终于问出来,但语气并不认真。

唐宁也跟他玩笑,说:“A 市去年劝返了一个,那人逃到南美躲了十七年,最后回来自首,才知道自己犯的事认定下来是情节轻微不予起诉。”

周谦笑问:“我这个不行吧?”

唐宁这才言归正传,说:“就算判十五年,等坐完牢出来你也才四十几岁。而且自首可以从轻,在裏面表现好,还能减刑。”

那边还是没说什么,又笑了笑,好像这句话仍旧只是玩笑似的。

唐宁却无视他的态度,继续道:“我需要几天时间办签证,你不用告诉我你在哪儿,到时候我会把我在加德满都的住址发给你。如果你想好了,可以过去找我。我的同事会留在国内联系警方和大使馆,安排好你出入境的程序。”

余白意外,完全没想到他就这么说了,感觉似乎是仓促了些,毕竟他们才刚跟周谦取得联系,手机屏幕上正缓缓读秒,通话不过几分钟而已。

可周谦接下来说的话却又让她觉得唐宁这么做也许是对的,这件事有戏。

周谦说:“半年多了,今天是我第一次讲中文,也是第一次跟人聊这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