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别崇拜姐,姐只是一个传说(2 / 2)

气质这种东西,是不管是丑女还是美女都可以有的,她霸气却又聪慧,她饱读诗书满腹经文,她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这一点,对于乡野之间的野娃子一水来说,是陌生而新奇的,一水就这样因为崇拜而迷上她了,长公主对此也深信不疑。

她感觉自己终于遇到了知音。

遇到知音的长公主乐不思蜀,天天躺在家里给一水演讲,把沈庆忘到了脑勺后,沈庆都忘了,沈千寻这类小人物自然更加不入她的眼。

她很忙,忙着跟俊俏的少年郎谈情说爱,忙着享受她生命中的第n春,暂时没有功夫跟沈千寻计较。

沈千寻也很忙。

接连勘破两宗迷案,又成功救活了差点被穿成羊肉串的苏紫嫣,等到苏紫嫣白白胖胖的被抬回了苏府,整个龙熙京都被震动了。

街头巷尾,酒肆茶坊,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人谈沈千寻,谈她闻所未闻的验尸奇技,论她见所未见的诡异医术,当然,她的容貌身段,则更令谈论者兴奋不已,这么美丽又奇异的女人,人间能得几回闻?

沈千寻成了龙熙国的传奇人物。

成为传奇人物的沈千寻忙得一塌糊涂。

实际上,自从那天从白云馆归来,相府门前就挤满了找她的人。

有官员,有富商,有贫民,有隐士,形形色色,各式各样。

有的找她帮忙断案,许给重金酬谢,有的则求她治病救人,有的则是全国各地慕名而来的年轻贵公子,他们是为求亲而来,在相府门前搔首弄姿,意图博她一顾,还有一部份,是来投奔结交的隐士。

对于求断案的,沈千寻倒算是有求必应,她需要藉此来拓展自己的人脉,这些官员或许算不上权高位重,可是,官场之中,大小官员盘根错节,她在现代时就出身高官之家,深谙其中之道,上层虽然重要,可有的时候,却是高处不胜寒,而处于中等阶层的官员,却有更为广泛扎实的力量。

而那些求治病的,只要体力允许,沈千寻也决不拒绝,这其间倒没有什么功利之心了,纯属职业习惯,身为一个大夫,不能把病人往外推,治病救人,是她身为医者的本份。

但对于那些各式各样的公子哥们,她就懒怠理了,他们就是在相府门前守个七天七夜,也跟她没半毛钱关系。

眼见着八妹和阿呆一人牵着大狼狗,将又一批不怕死的求亲者赶离相府大门,龙天若坐在烟云阁的房顶上哈哈大笑。

“小僵尸,你最近的行情好得很哪!”

沈千寻奋笔疾书写药方,头也不抬的回:“你嫉妒?”

“有点!”龙天若往啃了口西瓜,含糊不清的回:“这些王八羔子,居然敢来打我弟妹的主意,太不像话了!下回再敢来,爷让阿呆训练那狗儿,专门咬他们的小兄弟!”

沈千寻笔走龙蛇,对这样的粗劣之语,只当耳旁一阵邪风刮过。

“你说他们那些歪瓜劣枣,脑子里进水了吧?我弟妹的主意,就算有人要打,也得我这个大哥近水楼台先得月不是?怎么也轮不到他们啊!”龙天若把西瓜子吐出来,一脸的忿忿然。

沈千寻抬头,翻翻白眼警告:“龙天若,你行了啊!”

龙天若眨巴着黑幽幽的眼睛,一脸无辜的问:“弟妹,大哥我说错话了吗?我刚才说什么了?我好像是在帮我家四弟赶走叮他们家丫蛋的苍蝇啊,没做什么坏事啊!”

沈千寻低叹一声,最终选择闭上嘴巴,继续写她的药方。

跟龙天若相处得久了,她渐渐也摸清了他的脾气,这货是三斤的鸭子,二斤半的嘴,就爱说混话,其实真办起事来,倒也没那么混了,还算有板有眼,自从自己与龙天语的关系稳定下来,他虽然嘴上还是乱说乱讲,手脚倒规矩多了,也再没像以前那样,闲着没事就爱捉弄她。

说起来,这人虽不招人喜欢,却也算不得什么坏人,两人相处还算融洽,唯一让沈千寻不满的是,这货好像越来越喜欢扮成龙天语的样子了。

看着一袭斯文白袍,却躺在屋顶大啃西瓜的龙天若,沈千寻不自觉的叹了口气,倦怠道:“我说鬼殿下,你能不能不扮成云王的模样?”

“那怎么行?”龙天若一脸的鬼鬼祟祟,“前阵子跟你走得近,好多人都起了疑心,说我跟你有情感之外的挂葛,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你这种人天生招厄运,我可不想跟你绑在一块,回头脑袋被人砍了,都不知怎么没的!”

沈千寻哭笑不得:“可你这幅模样,任谁看了,都会知道你是龙天若,而不会龙天语!云王殿下仙人一般的人物,怎会像你这样,到哪儿都跟一只软脚虾似的,酸眉皱眼东倒西歪的!”

“小僵尸,拐着弯儿骂我是吧?”龙天若鼓起两腮,坏心眼的扔了一块西瓜皮过来,沈千寻伸手接住,熟练的扔入垃圾筒,这已经成为她和龙天若相处时的一种惯性,因为这货是个典型的垃圾制造者,当然,他本身,也是垃圾的一种。(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