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闹腾之后,沈庆只得点头答应,当日晚,一行人稍作准备,便前往千碧湖。
韩伯的兴隆客栈就建在千碧湖的湖边,要等到夜半招魂,少不了便得在客栈落脚。
经过十九年的岁月变迁,兴隆客栈已有了很大的变化,故人再次相见,韩伯却再不敢像十九年前那样,对他又叫又骂,只耷拉着眉眼不出声,沈庆十分得意。
这就是权势的重要,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处于底层的人,就只有受人欺凌的份儿,所以,不管付出什么代价,都要努力往上爬!
只是,唯一令沈庆不舒服的是,他住的房间,竟然还是十九年前自己和沈安同住的那一间,连里面的陈设似乎都没怎么变,打开那窗斑驳的小窗,也正好可以看到满湖飘摇的荷叶。
荷叶碧绿荷花娇艳,景色其实很不错,只是,沈庆只掠了一眼,便将窗户牢牢的关上了。
“就没有好一点的房间了吗?”他不满的皱眉,“小二,给我换一间房!”
小二笑嘻嘻的答:“爷,就这一间房了!左右您只是住个大半夜,爷就将就一下吧!”
李百灵在一边低劝:“是啊,小叔,这会儿正好赶上举子应试,店店爆满,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沈庆烦躁的摆摆手:“好了,知道了,去吧去吧!”
但在这样的房间待着,让他浑身不舒服,只在屋子里来回的走,隔壁的沈千寻对着李百灵挑挑眉毛,问:“婶娘看出问题来了吗?”
李百灵垂下眼敛,绞着手中的帕子,一言不发。
夜,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来了。
千碧湖边,一排排红通通的灯笼亮起来,举子们三五成群的聚在河边乘凉喝酒,喝到兴起处,便开始诗兴大发,大声笑闹,那声音透过窗棂,钻进沈庆的耳朵里,让他恍惚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可年轻时的岁月,其实十分不堪,虽然爱慕他的女人众多,可是,兜中的银钱却甚少,穷书生的日子是最难熬的,尤其,他的银钱,都从身为暗娼的娘亲处得来,便越发令人羞恼郁闷。
往事不堪回首,他拿手搓搓脸,打开门走了出去。
“嫂嫂,眼瞅着都半夜了,能招魂了吧?”他不想待在这闷热的客栈。
“得再候一阵呢!”李百灵的声音闷闷的传来,“你哥哥是在子时去的,还差一个时辰呢!”
沈庆咬咬牙,只好再等,等着等着,他就觉得眼前有些发粘,外面似是有人在燃烧薰蚊的药草,气味清苦而混沌,让他的意识也模糊起来,他趴在桌上睡了一阵,听到敲门声响,便木然走了出去。
子夜的千碧湖,一片清凉寂静,红灯笼都已熄灭,留下了淡淡的影子随风飘荡,薄而淡的月光洒在水面上,微风徐徐拂过湖面,泛起的,却是暗黑色的波浪,那黑波一圈圈向四周荡漾开来,激起水花阵阵,弄湿了他的鞋袜。
沈庆觉得脚下的浮桥有些异样,那黑色的水浪似乎一直在涨,而水里,又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慢慢蠕动,他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下意识的加快了脚步。
可脚底好粘,他迈不动步,心里越发惊惶,遂对着前面的李百灵和沈千贤大声叫嚷,他自以为叫得声音足够大,可李百灵却像没听到一样,仍不紧不慢的往前走,边走边抛洒着纸钱,沙哑的嗓音低低召唤:“阿安,回家了!回家了!阿安!”
阿安,沈安,哥哥……
沈庆的心跳得厉害,眼前不断闪现出一些混乱的画面,那画面闪得他都快要喘不过气来,脚步也跄踉起来,一个不慎,他摔倒在浮桥上,指间触到一物,滑而湿粘,他放在眼前一看,一片鲜红,是血,腥而粘的血粘了他一身,同时,耳边有缥缈诡异的声音响起来:阿庆,阿庆……不要走……阿庆,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哗啦”一声,湖心之中突然涌出一个浮肿的人影,被泡得发白的脸上,有腐烂的皮肉外翻,那人影旋风一般向他掠了过来,瞬间已扼住他的脖颈,他看到那腐尸的脸,吓得尖声大叫,那眉眼,那五官,不是他的哥哥沈安是谁?
他拼命的挣扎着想逃,可是,他逃不掉,腐尸张嘴,有腥臭难闻的液体流了下来,滴滴答答的打在他脸上,让他毛骨悚然。
“为什么杀我?为什么杀我?”腐尸烂糊的嘴一张一合,白而肿的眼眶死死的盯着他看,沈庆终于承受不住,双膝一软跪在了浮桥上。
“哥,对不起!”他捣头如捣蒜,“我是混蛋,我是畜牲,我猪狗不如我罪该万死,可是,哥哥,看在嫂嫂和侄儿的份上,你饶了我吧!我要是死了,就再也没有人能照顾他们了!我求你了,好哥哥,下辈子弟弟给你做牛做马……”
他一径苦求,那腐尸却步步紧逼,它的手缓缓伸过来,掐住了他的脖子,腐肉那种粘腻的触感和腥臭令沈安毛骨悚然,他拼命的挣扎着,那腐尸的双手却越缩越紧,那双泡得发白的眼珠子脱离了眼眶,和着腥粘混浊的液体,向他大张的嘴直直的落了下来,沈庆闭眼已然不及,“咕嘟”一声,那烂眼珠已坠落在他口中,他唬得厉声嚎叫,口齿之间的腥臭令他想疯狂呕吐,可是,腐尸却诡异一笑,伸手捂住了他的嘴……(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