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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手镯,这就是。”仲天骏抬头看着谭宗明,眼中满是感激之色:“谭总,多谢你了,真是太感谢你了。”
自家老妈的遗物找回来了,这对仲天骏来说,那意义简直无法想象。多少次,他在梦里见到逝世的母亲,心里万分的愧疚。
他很后悔,当初不应该答应那个生意伙伴的请求,将手镯送到展览会去展览。
可是,后悔是最没用的东西。
他找了多年,以为再也找不到了,没想到……
“不用谢我,我就是一个跑腿的。”谭宗明摇了摇头,说法:“这个手镯已经卖给了国外的一个富豪,是天凌答应给那个富豪一次投资机会,才把这个手镯给拿回来的。”
“你如果要谢,应该谢天凌。”
闻言,仲天骏再次转头看向仲天凌。眼神中,满是激动之色。
没有多说什么,直接紧紧地抱住了仲天凌。
我去!大哥,我不搞基啊!
被抱住的仲天凌,连翻白眼,不过嘴角,却是勾起一抹满意的笑容。
这一年里,虽然没有见过仲天骏,但是仲天骏的关心,仲天凌却一一收到了。
每天都要一通电话,每个星期都要派人送北市的特产美食到魔都。后来还是怕仲天凌从小呆在北市,吃不惯魔都那边的风味美食,特意安排了几个北市的厨师去魔都,住在仲天凌的家里。
不止是仲天凌,仲天骐那里也是一样。
可以说,在两个弟弟的面前,仲天骏是又当哥哥又当妈。
而这,也让仲天凌两兄弟对仲天骏很是敬重亲近。
前世已经没有亲人的仲天凌,在仲天骏的身上,再次感受到了亲情。
后来想起记忆中仲天骏的遗憾,仲天凌便发动所有关系一起找这个手镯。而谭宗明恰好在一个外国富豪的家里见过这个手镯,便给仲天凌做了个中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