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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寒风萧索,整座北城,覆盖着一层皑皑白雪。 冰封的车道不适合车辆行驶,一大清早,便有十多起,轮胎打滑造成的事故。
具气象专家称,这是北城近五十年来,袭击北城最大暴雪。
也是北城近代所记录到的,最冷的一天。
这突如其来的极端天气和暴雪,扰乱了北城居民的生活。
陈世轩身穿一条黑色运动短裤,上身穿着一件短袖纯军绿色t恤,绕着裕和山庄慢跑。
零下十多度,许多居民就算穿五六件,依然觉得冷,恨不得把羽绒被挂在身上。
陈世轩这幅装扮,实在太吸引人眼球。
这种天气敢这么穿的人,要么就是脑子有问题,要么就是身体真的好。
“小伙子,身体不错。”环卫大爷冲他竖起大拇指。
他在这一带干活,每天都能看到,陈世轩早早起来跑步。
他每次最少要跑一个小时,可见他不是脑子有问题,而是身体素质本身就很好。
陈世轩礼貌的点了点头,随后往家的方向跑去。
一个小时,跑了十五公里,配速并不快。
这个运动量,对于他而言,只是晨起热身罢了。
陈世轩回到家中,洗了个澡,换了套衣服后,习惯性的走向餐桌。
不过,当他看到,空空如也的餐桌时,心里突然有种空落落的感觉。
以前只要他运动回来,餐桌上面,一定会有面包,牛奶和鸡蛋,还有一些水果。
那些都是墨卿,特地为他准备的早餐。
现在,与以往的丰富不同,此刻的桌子上,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突然的变化,令他很不习惯。
他这时才意识到,墨卿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融入到他的生活。
只是她在的时候,自己并没有察觉到罢了。
“如果给你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你会选择一万年,还是继续选择拒绝?”
身后响起三笠的调侃声,她手里提着大包小袋,全都是吃的。
作为陈世轩的助手,自然知道他的生活习惯。
没有墨卿负责饮食,她早早的便起来,在外面打了早餐回来。
“我应该不是那种,会轻易改变的人。”陈世轩坐在椅子上。
“我懂。”假如一个人,可以轻易的被改变,说明那个人,其实并不怎么样。
几乎所有的成功人士,都有极强的自我信念感,不会轻易被外部事物所改变。
三笠把凤爪,炒牛河,虾仁等食物,一一排在陈世轩面前,道:“这是北城最好吃的茶餐厅打的,试试味道怎么样。”
陈世轩并不是那种,对食物极其挑剔的人,只要不是特别的黑暗料理,他基本都能吃下。
说来也怪,他对难吃的食物,没有太多的感觉。
同样对美食,也比较迟钝。
许多人避而不及,认为不好吃的东西,他吃后都觉得,其实也没那么难吃。
同样,很多人惊为天人的美食,他吃过后,便觉得其实也没夸张到那种地步。
“有消息了吗?”陈世轩开口询问,问的自然是墨卿的消息。
尽管墨卿已经离开,但大家相处这么久,还有有感情的,希望她能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