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 / 2)

耳洞 笙离 2872 字 1个月前

国庆放假七天,哪都不想去,因为我懒。

懒得下床,开了电脑之后就懒得关上,懒得去理睬我的胃,终日在程序里不可自拔,那种状态叫投入,绝对百分之百的投入。

我看上了一款玉簪子,有着好听的名字“梅花胭脂错”。玉簪是羊脂玉,雕着梅花,透着不可思议的光华,期间点点翠色闪现,那一定是“胭脂错”的由来。

不敢给江风知道,不然他一定骂我贪心。

我喜欢,所以我一定要得到,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

可是有人不放过我,比如陆宣,比如赵景铭。

陆宣约我去夫子庙,我头疼,给她灌输国庆出行三大毒害八小危害,她置若罔闻,拉了我的手撒娇,霸占我用来听歌的笔记本,罪行罄竹难书。

我没了法子,只好陪她去夫子庙,领略秦淮特色。

现在的夫子庙不比当初,明清时候辉煌一时的孔庙,是东南之省的文教中心,现在已经成为南京小吃的荟萃之地,不是说不好,只是这样的转变让人很有感慨。

人潮汹涌,刚进去就看见打折减价的服装区,再往裏面走,索然无味,只有秦淮河两旁的建筑有些古风,青砖斑驳,记录历史的沧桑。

再往回折返的时候,便是买旅游特色产品的街。有雨花石、宜兴的紫砂、苏绣、景泰蓝等,陆宣看这一切新奇,爱不释手:“我好喜欢呀,止水,是这个好看还是那个好看?”

我不禁头大,南京人这几年也变精了,一看是外地的也会抬价,忙给陆宣使眼色:“咱们去别家看看,还有更好的。”

老板连忙拦住:“唉,喜欢就好,价钱好说。”

我口音立刻变成南京腔:“老板唉,我们都是南京人啊,你啊能便宜点——”

陆宣大包小包地买了一堆东西,我买了景泰蓝的手镯和筷子。

看到鸭血粉丝汤的招牌,忙拉了陆宣冲过去,叫了两碗,加了鸭肝。左手勺,右手筷一起动作。先挑了一块鸭血送入口,粉|嫩爽滑得不忍下咽,又喝口汤,让舌尖在浓厚的滋味里萦绕徘徊。再仔细看这碗汤,翠绿的芫荽,晶莹的粉丝,沉浮的一些细碎的鸭胗、鸭肠、鸭肝,红的白的,你会被那种说不清的诱惑缠绕。不禁感叹古人真是手巧,就这么个简单的东西也可以做得这般精致,百般滋味,万种风情,让人沉醉痴迷。

只是吃的时候,头发时不时地落下来,只好取出景泰蓝筷子,把头发绾起来,陆宣看了赞叹:“很风情,太漂亮了。”

我笑笑,忽然觉得对面有人在注视,抬头一看,原来是帅哥韩晨阳和他的导师。

现在看得更加真切,韩晨阳真的是好看,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一眼便可以认出。

他的眼睛生得薄情,傲然贵气,一双削肩膀,唇角冰冷,坐在这家古意十足的店里,有种旧时遗少那种凛冽逼人的气质,分外的凄楚迷人。

走上去大大方方地近距离观察韩晨阳,不失礼节地打招呼,然后落座,继续饕餮,只是旁边的陆宣一刻也不肯安生,喋喋不休地问我帅哥何处来历。

我真诚地告诉她:“此等人看看即可,即使过目不可忘,亦不可留心。”

她却时不时斜眼看,颇为辛苦,不如我之前看得光明正大舒坦。

只是临走的时候,老教授向我再见,慈眉善目的样子,让我一下子想到了爷爷,他也说南京话,十分老到,如果没有韩晨阳在场,我一定更加愿意亲近老人家。

韩晨阳眼神太凌厉,看人一定精准,我对他没心思,亦不想惹起他的兴趣。

回宿舍,打开电脑继续任务。

电脑有一个CPU,可以同时处理电影和设计软件,我却不行。

没吃饱,想起还有香干,伸手去拿包,却发现装着景泰蓝的盒子不见了,突然想起来是落在小吃店了。

说不上什么感觉,只是颇为对不起头上的被当做簪子的筷子,筷子本为两根生,不可单用,却被我拆成两半,很残忍。

索性弃之不用。

此时电话却响了,号码熟悉:“赵景铭,找我有事?”

他笑道:“没事就不能找你了,你国庆有没有活动,要不要过来玩?”

我嗤之以鼻:“跟你们玩,玩什么?泡吧,K歌,泡美女,泡帅哥?”

“怎么那么说我呢,那些活动天天做,多没意思,再说了,你是研究生,多有层次,怎么屑跟我们这群人同流合污……”

我撇撇嘴:“别这样酸我,你说正经的事好不好,到底什么活动?”

“农家乐,去不去?”

“农家生活,要不要钻木取火,上山打飞禽走兽,出去采摘野果?”

那边爆发出大笑声:“江止水,你也太搞笑了吧,哎呀,农家乐你以为是体验母系氏族公社生活呀,咱都社会主义小康了,别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不做声,觉得“社会主义”这个词从他嘴裏说出来挺有意思的,挺喜感的,他继续说:“你到底去不去,去吧,难得一个假期,还有很多人,都是以前同学。”

我提条件:“我不走过去,我光吃不做!”

赵景铭应承:“行唉,我的小姑奶奶。”

他们选的地方可能是高淳,是我没去过的地方,我也不知道被赵景铭的奥迪带到了何处,只是被他叫醒的时候,秸秆交错宛若森林,视觉的享受。

精巧的院落,乡土气息的别墅,道路两旁的木板栅栏,攀爬了油绿的丝瓜藤,奥迪急速的刹车声,惊得篱笆上休憩的鸟雀飞离而去,扑哧,在空中漾出一圈涟漪。

站在我们面前的是熟人,小学同学,初中的,高中的,都有。

还有常泽。

我的初恋,不过现在是朋友关系,关系不错,我们俩即使分开那么多年还是很默契。

这就是缘分。

到那里就吃中饭,菜很新鲜,绿油油的,味道很正宗,肉也是,有肉味,很有嚼头。

饭桌上聊起我们今天的迟到,有人开玩笑说:“赵景铭,你不是赖在江止水的香闺里不肯出来,害得我们大帮的人在这裏干等。”

赵景铭挑眉,过分俊俏的轮廓,线条却是柔和,黑色的发线柔软妥帖:“她是懒猪,我好不容易把她赶下床的,这家伙赖床的本事一流。”

我不置可否,笑得没心没肺,只是大家看我的眼神诡异,再对上赵景铭的眼眸,那里暗藏着一丝宠溺和纵容。

常泽给我夹菜,并不说话,我微笑,他亦微笑。

忽然想到那句话,如果不知道用什么表情面对现实的话,那就微笑好了。

吃完饭,大伙在一起打牌,打麻将,都是来大钱的,可我一窍不通。

起身去泡茶,却意外地看见本来不相熟的两个人站在一起,字字句句传到耳朵里,很真实,常泽问赵景铭:“你喜欢她。”

用的是肯定句,连我都不由自主地相信,如果我是一个局外人。

赵景铭嘴角上扬,一贯的自信:“你不是早就知道了,那时候全校都知道了。”

我心下一凛,常泽笑起来:“看不出你真痴情得厉害,那时候才多大,高一?”

“是呀,是高一的时候,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么多年都没变。”他顿了顿,声音轻轻地,暖暖的,宛若呓语:“是我太寂寞了,所以一直喜欢你,江止水,你知道吗?”

我突然落荒而逃。

从那个路口拐进去,穿过窄窄的篱笆隔离的小路,到达一片密密的芦苇地。

我很累,于是躺下来,仰着脸看着一片蔚蓝晴明的天,云朵聚散腾挪,点缀成大朵白花,有灰色的鸽群轻灵地飞过,留下些许细小的绒毛,在空中起伏着降落。

“赵景铭”我轻轻地念,跌进回忆里,深眠如水,覆盖住慢慢地思绪。

军训的时候初见他,他刚和教官比试过,一个人站在梧桐树下,笑容清浅,浓密的树荫里几丝阳光漏下来,碎金一般洒落在他肩头,微微的风吹起他鬓边的碎发,实在是赏心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