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没看出来那些爱尔兰人还真有钱!一个个只要一敲就能敲出这么多来。”一个宪兵对宪兵队长道。他一边说,还一边斜着眼睛向贾维斯他们那边张望。
“就是就是,这都够我们全村人出去吃饭了。”另一个宪兵也用舌头舔着嘴唇道。
“哈克,你真是没出息。”宪兵队长道,“你想想,那些家伙被我们随便一敲诈,就能拿出十五六个英镑出来,而且还是金币,这说明什么?”
一边说,宪兵队长一边将一枚一英镑的金币拿了出来,在空中抛了一下。那枚金币在空中翻滚着上升,然后又往下坠,从风帆的破洞中透过的一缕阳光正好照在这个没翻滚的金币上,照得它熠熠生辉。
这个时代的一英镑金币大概有八克重,当然考虑到纯度,真正的黄金大概有七克多一点。对于一般的工人来说,一个月的收入也就三个英镑左右。如果是女工,一个月的收入连两个英镑都未必有,而如果是童工,那就可能只有一个英镑。当然宪兵的收入要高一些,每周的军饷都有一个英镑,如果加上作战补贴,每周的军饷就有一点五个英镑。这样下来,一个月就有六个英镑了——这已经算是中产阶级的收入了。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收入,因为经济形势不好,即使是正宗的英军,现在也开始拖欠军饷了。
“说明什么?”哈克还没明白队长的意思。
“你知道吗?诺福克公爵养了一条金毛猎狗。”队长却不知道怎么回事,说起了一件不相干的事情,“我见过他带着这条狗出去打猎,他打下了一只野鸭子,然后那只狗就跑过去帮他把那只野鸭子叼回来,那条狗又温顺又漂亮,比罗布森的那条看见猫就去追的傻狗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
说道罗布森的那条傻狗,几个人便都笑了起来。
“后来我在伦敦的一处宠物店去找我的一个朋友。在那里,我看到了一条几乎一模一样的狗。我一时好奇,便向朋友问起这条狗的价格。你们猜猜,这样的一条猎狗,要多少钱?”队长问道。
“多少?”哈克说。
“你猜!”
“五十磅?史密斯队长,我猜的对吗?”另一个宪兵道。
“你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史密斯队长说,“单单是卖价大概是四百五十磅,再加上专业性的训练费用,又要大约两百英镑。呵呵,很大一笔钱对吧?但是对于有钱人来说,这只是买一条狗的钱而已。你们再想想,这几个家伙,能随随便便就掏出十五六个英镑,这说明什么?”
“啊,队长,我明白了!”一个宪兵恍然大悟道。说道后面,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是不是太大了一点,赶紧压低了声音,还用手捂了一下嘴巴,同时斜着眼睛向着贾维斯他们那边瞟了一眼。
“队长!”他压低了声音道,“你是说这些家伙都很有钱,所以他们不在乎这么点钱?”
“伦纳德,你总算开了点窍。”史密斯队长同样压低了声音道。
“可是他们的钱都带在身上?”伦纳德又问道。
“这谁知道。”史密斯队长道,“不过你看那个家伙,看到他的皮带了吗?他的皮带很厚,压着腰往下沉。那裏面多半有问题。你再看他,在海里弄得一身的湿,那个家伙把上衣脱了摊在一边,却没脱裤子,那是为了避免皮带被我们看出了问题。你们在看那边的那个家伙。上衣和裤子都脱了,一双皮鞋却不肯脱。你再看他走路的姿势,那鞋子也多半有问题。还有……”
随着史密斯队长一个一个的点出那些人的不对劲的地方,大家的眼睛都变黄了,就好像有无数的金币在裏面闪耀。
“队长,要不我们……”另一个宪兵压低了声音说。他的声音低沉得就像在深夜里呜咽的鬣狗,而他的眼睛也闪着一种攫取的光。
“对呀,反正船上都是我们的人,也没人知道他们上了我们的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