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歌脑袋“嗡”地一声,登时一片空白,渐渐的,空白处有了思绪,他的知觉返了回来,只感到手足麻木,心头有一团火在烧。
陵明度大声道:“陛下,不可相信这老贼!”
行子桓也忙道:“是啊!咱们这金杯与血瓶一路完好,里头绝无异样!怎能。”
李耳笑道:“鄙人若要掉包,你手下这些区区货色,如何能察觉得到?”
陵明度森然道:“陛下放心!即使他当真捉住了王妃,却绝不敢伤她们性命,不然他自己也休想活命!他定然将她们擒拿后作为人质了!”
利歌心想:“不错!照理而言,李耳只能如此。”
李耳道:“我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利歌小子,发疯之人,不能以常理度之,我此生已别无心愿,只想看着这世界满是战火,这丛林绚烂燃烧!来吧,来吧,你当遂我心愿!”
他声音中充满着骇人的疯狂,似乎正竭力劝诱着心智健全的人走向失常,走向深渊,走向噩梦里头。
利歌朝李耳冲去,陵明度急道:“陛下,不可冲动!他在挑衅你!”
李耳仍在冷笑,双目闪着寒光,那是疯狂的、艰险的寒光,似要撕裂一个人的脑子,令他在寒意中丧失理智。
利歌惨声喊道:“你休想骗我!你让她们出来,我什么都答应你!我不做国主了,我把一切拱手相让,你让她们出来见我!”
他不信,他不信他的妻子孩儿会这样轻易死去,但他却又清晰地想起了那杯血水,那依稀正是宝鹿、桃琴儿流血的味道,利歌曾亲眼目睹她们受伤,血染红了他的衣衫,那气味在此刻变得无比清晰,无比准确。
李耳开口说话,语气缓慢而优雅,但利歌大气都不敢喘,生怕听漏了一个字,这疯子说道:“我是在利修衣的宴席上擒住她们的,这两个小丫头功夫不错,人也漂亮,花了我好大的功夫,才将两人活捉。我已有好几百年不碰女人,但想起自己寿命不长,临死之前,岂不该好好享受一番?
所以,我先上了那个拜桃琴,啧啧,你这老婆保养得不错,皮肤很嫩,脸蛋也美,她一边哭,一边骂,一边说要杀我,却又忍不住为我倾倒,为我尖叫,为我颤抖,为我哭泣。我要亲她嘴唇,她还想咬我,于是乎,我只能更卖力地干她,让她哭叫着求饶。我真是宝刀未老,功力犹存。
至于那个混沌鹿,唉,她脑筋不好,她受了致命伤,仍要扑过来救你这大老婆,我只能一刀杀了她,免得她坏了我的好事,可惜,可惜,这元灵的骨皮肉定然更美,身材可比你大老婆好得多了。”
利歌双目充血,喉咙中传出濒死野兽的嚎叫,他化作一条血线,扑向李耳。李耳摇摇头,翻身下马,转眼间隐于所有士兵之中。利歌竭力聆听他血液的声音,但却找不到这疯子。
他自己也成了疯子,长剑劈砍,面前的士兵血肉模糊,死的极惨。利歌大叫:“李耳!李耳!你出来!我将你碎尸万段!”李耳却不现身,众士兵冲向利歌,利歌的长剑宛如饿兽的利齿,将敌人撕成碎片。
李耳的声音不知从何处传来:“你那女儿和儿子,我也一并杀了,这并非我心狠,而是我心软。他们的娘亲就这么死了,他们的爹爹却是个怪物,我不忍心啊,不忍心见到他们被自己的父亲活生生的吃了,所以我结束了他们的痛苦,让他们去阴间与母亲团聚!可怜,可怜,小小的娃儿,却被自己的父亲喝干了血。”
利歌喉咙发烫,胃里血液翻滚,他想要呕吐,但什么都呕不出来。他闷头奔跑几步,剑光闪烁,士兵人头落地,血液飞洒,将他染成了血人。他知道自己确实喝了亲人的血,因此李耳所说的全是真的。他不再心存侥幸,他现在只想复雠。
利歌对他做了什么?他为何痛恨利歌到这样的地步?哪怕最残忍的畜生,又如何会用孩子的血肉去骗父亲吃下?他到底图什么?他到底想要得到什么?
他隐隐知道,李耳早就说出了答案:他什么都不要,因为他是个疯子。
他只想要这世界燃烧。
利歌发出笑声,喉咙里咕噜咕噜,血泡翻涌。忽然间,他胸腹剧痛,被利刃刺穿,他低下头,看见李耳的士兵手持砍刀,刀剑嵌入利歌的身躯。
那士兵仰视利歌,利歌哇地一口,吐出鲜血,血液焚烧,将这人的脸融化出个窟窿,随后,利歌将他举起,哗啦一声,撕成两半,鲜血浇灌在利歌身上,浸透了他浑身上下。
利歌拔出长剑,伤势仿佛从未存在过,紧接着,他犹如腥风血雨,所到之处,死亡相随。
李耳替他欢呼,道:“漂亮得很!不愧为罕见的尖牙鬼!之后呢?再让我见识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