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和歌手的尸首以及尸块,从案发到现在一直都是我接手处理的。
碎尸的部位更是牢牢地记在了心裏。
在看到主持人和歌手尸首以及剩余的碎尸那一刹那我就基本上以及断定了缺少的位置。
这种事儿需要准确的判断,我没自负到看一眼就能确定具体的丢失尸块。
我衝着六子使了个眼色,六子会意将解剖台上的灯打了开来。
我则是全神贯注的开始重新拼接起了主持人被碎尸的部位。
从表面来看被盗走的尸块不是双臂上的,经过我的拼凑很快也就证实了这一点。
双臂的尸块以及十指都保持这完好无损的状态。
而其后我将目光放到了主持人的腿部,根本不用去细看我就能分辨得出。目前解剖台上仅有五根脚趾以及三块尸块。
也就是说,丢失的尸块很有可能是主持人两只大腿的其中之一。
丢失的不仅是腿部,还有脚趾头。
因为脚趾头有着象征,一般左脚的脚趾就会生长偏左,右脚则是偏右。目前没有丢失的脚趾头全部都是偏右,所以我断定丢失的脚趾头是右脚上的!
将五根脚趾头拼凑完成以后我又将大腿部位以及小腿部位试着与主持人的尸首拼在了一块。
发现正好相对的时候我又将主持人的五根脚趾和脚掌凑了上去,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
丢失的尸块是主持人右腿以及右脚和脚趾!
我衝着六子点了点头,六子立即开始拿笔写起了报告。
看着面前缺少一条腿的主持人,我心裏有点儿惋惜。
红颜薄命这个成语现在用在主持人身上或许有点儿不恰当,但终归还是死者为大。
可是现在死者身上的尸块却是被人盗走,这一点就让人难琢磨了。
搞不明白的是,盗走死者尸块的是不是凶手还是另一个说法。
我按照自己的推测猜想,凶手和盗走死者尸块的人并非一个人。
要不然的话,凶手为何不在碎尸之后将尸块给盗走,反而时隔两三天才将尸块给盗走?
我还没想清楚一旁的六子就说了一句:记录完了。
我冲他点了点头示意进行歌手的尸块拼凑。
歌手的被碎尸的部位和主持人相同,我不难下手。仅用了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就将歌手丢失的尸块也给确认了出来。
歌手丢失的尸块是右腿右脚以及右脚趾!
一个左腿部位,一个右腿部位。
这两个到底有着什么联系?
鉴定完毕后,我和六子一起将主持人和歌手的尸首重新放回了尸柜,然后就静悄悄的出了停尸房。
临走前我还特地将停尸房里的窗户关上并且反锁,生怕再出现点儿什么特殊情况。
全部处理妥当以后,我和六子又一次来到了另一个解剖室。
这裏还放着无名男尸的尸首。
无名男尸的尸检还没有处理完毕,按照六子所说的来看他否认了我的想法。
说是无名男尸尸体上出现的伤痕肯定不是凶手用来碎尸的伤痕。
因为伤痕有的虽然触及到了骨骼,但是凶器还是没有能力将骨骼给切断。
我不否认这个说法,当初我心裏有点儿着急,就没有在这一上面细下功夫。而现在我却有了时间开始将无名男尸的尸检全部处理完。
无名男尸的身上有着两个疑点。
第一个就是嘴巴里出现的道符,第二个则是身体上关节处出现的伤痕。
第一个暂且先不考虑,我准备主要从伤痕处开始着手检验。
无名男尸的尸首在水中侵泡过,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也使每个部位的伤口处有了轻微的感染。
也多亏了这个感染,若不是感染使伤口处的皮肉稍微往外翻了一点儿我们也不可能这么轻而易举的察觉到伤口处。
换句话说就是,伤口处实在是太小,就像是一道小小的血丝一样,不仔细观察的话很难发现。
我让六子重新递给我放大镜,并且拿起了尺子对着伤口处进行了细微的测量。
在放大镜下伤口处更加的明显以及清晰。
经过稍微的对比之后,我抬头衝着一旁等待这记录的六子低声道:“伤口的宽度大约为0。8毫米,未触及到骨骼处。”
报告完以后我继续对着其余的伤口开始检验。
还是和我起初的尸检报告相差不多,仅有无名男尸的小拇指以及无名指的伤口稍稍触及到了骨骼,其余的地方尽是皮肉伤害。
不过每一个伤口的宽度大约都在0。8毫米,由此可见行凶的人用的作案工具为同一个。
至于什么东西暂且还不好分析,只能等到无名男尸的身份查出。然后找到第一事发现场,或许在那里可以得到一些答案。
紧接着我又对着无名男尸的尸体进行了彻底的检验。
虽然确定为溺水死亡,但是在身体上发现的伤口让我大感奇怪,最终还是没有省略解剖的过程。
答案却并不明显,解剖发现无名男尸胃部有着积水现象。可以断定是跳河自杀的那一刻喝了不少河水,其余的倒是没有实质性的发现。
将无名男尸的伤口缝合以后,我和六子将无名男尸的尸体存放进了尸柜。
等着确定全部处理妥当了,我和六子这才一同出了解剖室。
路上我掏出烟递给六子一根,自己点着以后开口说道:“最近我可能会和刑警一起处理案子,你这边估计会忙活一段时间。不过时间不能太长,夏队那头向着省厅申请了法医,估摸着也就这两天就到了。”
一听说我要和刑警一起处理案子,六子一下子就有点儿不乐意了,嘟囔着抱怨道:“正哥,你就一个法医他们要你干啥?是不是想让你白出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