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国,京城。
高宁宁左手一把绿塑料暖壶,右手一个绿网兜,里边兜着几个摞得整整齐齐泛灰光的不锈钢饭盒,走过涂着绿腰线的走廊,来到楼尽头录音室的门口。
把暖壶一放,打开门,扑面而来一股浑浊的气味——大多是烟味,这帮老烟枪不吞云吐雾就干不了活,生生把录音室的吸音板都给熏成了黄色。
攫欝 攫。屋里条件简陋,只有条破破烂烂的双人沙发,老候正躺在上面打盹。他身材魁梧,腿伸不开,就拿膝盖窝压住沙发的扶手。
“老候,饭来了。”
高宁宁把网兜往桌上一放,从里面往外拿饭盒,候牧人没搭腔,还躺那接着打盹。
这当儿,刚去洗了把脸的王新波,一边甩着湿漉漉的手一边往里走,“饭来了?我要的炒疙瘩——”
高宁宁一脸嫌弃,“手别乱甩,脏死了。”
“刚洗完手,怎么会脏呢。”王新波强词夺理。这人看着其貌不扬,洗完手乱甩还有点讨厌,可履历上却有着不得不提的一笔。
他曾在1979年,跟一帮第二外国语学院的学生组了兔国可考的第一支摇滚乐队“万里马王”,专门翻唱披头士为主的欧美乐队的歌。
通过这件事,证明了两点。
一是文化的种子在学生仔之间最易发芽,外国文化的种子在学外语的学生仔之间最易发芽。
二是一个人的履历辉不辉煌,跟他是不是能好好擦干手没关系。
众所周知,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兔国的摇滚起步很晚,或者说,流行文化本身起步就很晚。
邓俪君刚摆脱靡靡之音的指责没几年,另一个弯弯来的歌手,名叫苏瑞,有时却写作苏丙的歌手,又带来了跟邓俪君完全不同的听觉体验。
王新波的万里马王,对兔国的摇滚乐来说,充其量只是发了个小芽,连小树苗都没长出来,就随着相对自由的大学生活的结束,成员们纷纷回归人生正道,各谋出路而解散。
只有王新波还干了份跟音乐有关的工作,他先在国营歌舞团搞舞台音响,后来又被调来当录音师。
他的万里马王,没有什么独创性的东西,也没有留下值得一提的作品,随着乐队解散,仅留下这个名字,作为存在过的证明。
这么说也不太准确,应该说,这个名字本身,就是他们最值得一提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