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常清道:“其实……这还要多亏了赤兔马。”
“赤兔吗?跟赤兔马有什么关系?”
“微臣知道王上还要继续往外扩张,所以出了东华国过境之后不敢停留,继续往东走。饿了采野果,渴了饮清泉。走了半个月之后,我实在顶不住了,生了一场大病。”
郭业点了点头,道:“你虽然父母双亡,但外祖父对你可不薄,从小到大一直没吃过什么苦。现在骤然间落到此等田地,身体不适应也是正常的。然后呢?”
“微臣当时上吐下泻浑身无力,我知道不能再这样过下去了,就向当地的一个印第安部落求助。”
钱霸道:“你小子的胆儿真肥呀,那些部落有好有坏。好的对外人非常热情。不好的,说不定就把你当祭品给献祭了。还有那特别蒙昧的,甚至保留着吃人的习俗。”
“我这不是没办法吗?”封常清苦笑道:“当时不向印第安部落求助就必死无疑,去求助了还有一线生机。两权相害取其轻,也只能走这条路了。”
“然后呢?”
“没想到的是,那个部落的人见到我骑着赤兔过来,就尖叫着跑开,既不前来迎接,也不对我发动攻击。”
“到底是怎么回事?”
“后来我才知道,以前这些人并没有见过马。他们见微臣衣着华丽,骑着一匹高大威猛的怪物而来,都十分害怕。不知道我是神是魔。”
郭业知道,在唐军的船队登陆美洲之前,这片大陆上是没有马的。
至于原因也很简单。
大约在两万年前,印第安人就把这片大陆上的野马捕杀殆尽了。换言之,他们把野马全吃光了。
听起来挺不可思议,但是仔细想想也不奇怪,用马拉车和骑乘,那是人类发展出文明之后的事。
在两万年以前,对于印第安人来讲,马匹不过是一种普通的动物罢了,唯一的作用就是作为食物。
那时候自然也没什么《动物保护法》,一不留神把马吃光了也是很正常的。
但是,尽管现在的印第安人没有见过马,要说这帮猎人的后代会对马惧怕,也实在太匪夷所思了一点。
大部分印第安人,初见马匹时,只会认为这是一种从没见过的大狗,而不会误会为神。
郭业想了一下,道:“让他们惧怕的应该不是赤兔,而是你。印第安人从没有成功驯养过大型牲畜。见你能把这么高大的猛兽驯服,肯定觉得你很有些神异之处。”
“正是如此。”
“那后来呢?”
“人们四散奔逃,唯有一个中年女子抱着一个小孩来到我的面前,连连磕头。我跳下马来,发现那个孩子是得了疟疾。治疗此病的法子咱们东华尽人皆知,我就把那孩子给治好了。”
郭业道:“这下子那些人可就真会把你当成神了。”
“确实如此。我先是从那个救子心切的女人那里得到了一些食物,在这个部落安顿下来。等我把那个孩子治好以后,就得到了整个部落的拥戴,当上了酋长。”
钱霸道:“听起来也没什么难的,主要是那个部落的人太蠢,而你的运气又太好。要是在别的地方,你这两下子可未必能行。一人建一国,名头倒是好听。仔细想想也没什么。”
“别瞎说!”
郭业一皱眉,道:“封爱卿之所以能这么容易当上酋长,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你没有想到。”
“什么原因?”
“那个部落肯定非常弱小。要不然即便再愚昧,尝过了权势的滋味之后,谁会轻易放手?封爱卿能这么容易就把原来的酋长挤下去?”
封常清接着道:“王爷真是见微知着。不错,这个部落的男女老幼加起来还不到五百人。而且那时候,他们正在受到一个强大部落的威胁,稍一不慎,就有灭族之危。”
钱霸这时候也明白了,道:“听说你现在建的那个国,名为蒲国。现在地方过了千里,人口超过了二十万,战士也有五万之众,乖乖,几年内就从五百到二十万,你小子的本事的确不小!原来俺还真是小看了你。”
封常清道:“其实也没什么。那些印第安人不光是武器上远不能和东华相比,就算是论起打仗的本事来,也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说起来,我还真是胜之不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