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开工大吉
这时蔚垚视线顺着宇文晟的方向扫过去,或许在普通人耳里听不见什么,但如他这般武艺高强的人,耳力惊人,却察觉到了什么。
他那一双狐狸眼微眯,杀意毕现:“将军……”
宇文晟却转过头,唇畔笑意分毫未减:“无关紧要的事就不必声张了, 知道吗?”
蔚垚一怔,心底的狐疑越来越深,他正想探究时,不经意触及到将军幽沉逐渐危险起来的神色时,胸口发紧,心跳一阵加速慌乱,立刻垂下眼。
“属下知道了。”
刚密罗蓄聚于顶的煞冷杀气, 这才顷刻散去,化为余寒未褪的风, 掠过蔚垚后颈处一阵冰凉之意。
宇文晟近似爱怜轻轻拍着马的头,脸上噙着温暖的笑意,拽着缰绳稳稳地启程。
“将大虫皮鞣制好了,就铺在我大营主座之上。”
“是。”
——
没声了?
等所有人都走了,这一条原本热闹喧嚣的街道变得空荡荡后,郑曲尺才红着一双兔子眼冒出个头来。
刚才咳得够呛,但又害怕声音太大被人发现,捂住嘴险些没被憋厥过去。
看到地上被人洒了一层灰褐混淆的粉尘,这按两卖的调味料在现代卖的还挺贵的,但在这时代, 看看这一地给浪费的。
把它们拿来煲烫烤肉难道它不香吗?
她忍住了想趴地上给它扒拉扒拉扫一堆, 然后装起来打包回家的冲动。
她走到刚才打斗的地方,动作小心翼翼, 一阵寻找, 终于寻找到了一根银针。
她没有伸手去碰,因为不确定这上面有没有凃毒。
很细小的一根, 也就比男人的腿毛粗上一些, 但射入硬石板地面却没有被崩断,反倒没入了半截。
这足以证明其硬度。
她又走到另一边,蹲下来仔细观察,刀落空砍在地面的一道划痕。
这一道很浅,就跟薄细的一面与硬石滑擦而过,这是邺国将士所用的兵器。
另外有一道却很深,它将同样材质的石面砍出了一条缺口,甚至产生了重压的裂纹。
这是公输家的武器,破坏力惊人。
诚然,有九尺大汉本身的力气加成,但它却只是被操控而动的“蜘蛛八足”,所以它更多的是机械的力量。
还有公输即若那一身,她虽然没有彻底弄懂,但通过他拆卸跟安装组合的一套动作,就能明白他那一身不仅仅只是一套防御装置,它还是一套机动性的兵器。
它的每一块“骨骼”,每一个身体接衔部件,或许都可以独立组合, 再变成一件崭新的兵器。
一一得一, 二二得四, 四四得十六……周而复生。
那他……岂不就是直接带着一个移动军器库在身上?!
郑曲尺为这样一个猜测, 而感到头皮发麻,血液也一下都涌到了头顶,令那一双浅褐双眸明璨异常。
她当真涨见识了。
或许是她想得太夸张了,但并不表示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研究,它会办不到。
她还是第一次真正见识到邺国以外工匠的顶尖机械水平,先前陌野的那个大家伙虽然威力也不小,但却因为外型过于笨重与粗劣,倒没让她有多少诧异跟惊喜。
看来是她低估了其它国家匠造业的水平!
这个叫公输即若的男人,他简直就颠覆了她对这个时代机械的认知,别人还在费力炼制精铁的时候,他已经能够成熟的制钢了,还能够将它们打造成这种便携性极强、又能够造成足够杀伤力的兵器。
也不知道她以后,有没有这个机会,可以跟他好好交流一番……
她相信,她绝对会受益匪浅,也更加了解这个世界的工匠水平。
不过现在,这些大人物的世界还离她太远了,还是专注于解决摆在眼前更现实的事情吧。
她才刚赚到第一桶金,连造个加工厂的资金都凑不齐,人啊还是不能太飘了。
不过,也有足足五十两银子啊。
一想到这个,郑曲尺兴奋得都想原地蹦跳起来了。
她原本为了省钱,是打算到街市上去买些动物皮毛回去,再找人加工鞣制成革,这样虽然麻烦是麻烦一些,但绝对比买成衣更便宜。
但现在嘛,她意外得到了比预计中多几倍的钱,完全可以奢侈一把,直接去成衣铺买做工更精细漂亮的皮大衣了。
她还是去了之前买男装的店铺,跟店里的老板熟头熟脑砍价一番,挑了几件厚衣外套。
然后又再银狐皮交给他,让他接照她的要求做一件围脖,如果还有剩余边角料,就再做一双手套,由于她出手阔绰,一下就带走了一件狐青裘,一件白羔裘,一件交领兔衣,一件羊毛皮褂,老板赚了钱,也一口答应下来。
她问需要多久时间才能够来取货。
他说可以给她加急,别人或许要一个月左右,但她的保证半个月就行了。
郑曲尺一算,半个月后她早就去上工了:“老板,那能送货上门吗?”
“姑娘,如果是福县周围当然可以。”
商定好送货地址之后,郑曲尺谢绝了老板今天也替她送货的好意,完全不顾老板惊讶的神情,自己喜滋滋扛起这一大包袋子荣归故里。
这里面最贵的是那一件狐青裘,虽然只有一领圈的狐毛边,但披在身上扣起领,却能够密不透风,很厚实暖和。
之前看“白熊先生”,哦,就是公输即若就穿了这么一件,她觉得除开身材的问题,柳风眠若也穿这么一身,肯定长身玉立,瑰雅风流。
而更加保暖厚实的白羔裘,则是她挑给兄长的,因为它的设计是两只袖子长短不一,人们一般习惯用右手,右袖短一些,更方便在家做事情。
灰毛兔衣,毛绒绒的又温暖又可爱,就很适合小孩子。
至于她嘛,她马上就要离家去当石匠,做事的人经常动也冷不着,她就打算添置一件羊毛褂在衣服里面,一来不显臃肿,又不耽误干活。
但这几大件衣服一买,她刚装满的荷包又扁了许多。
但她不后悔。
现代人用钱的思维就是钱没了,可以再挣,她虽本性是一个用钱更谨慎的人,但却不能亏了自己跟家里人,她这么努力挣钱,本来就是为了一家人能够幸福的生活。
她现在还记得桑大哥说的那一句——往年不是熬熬就过了?
熬这个字,在百度汉语中,是一种忍耐、跟勉强支持,是一种持续煎熬的状态。
她没本事就算了,既然她做得到,就绝不让他们去“熬”。
当郑曲尺背着一袋新衣服回到家的时候,却意外看到这些天入了夜之后才回来的柳风眠,此刻也在家中。
桑大哥跟柳风眠一向都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一个在大厅的饭桌上摘菜,一个在院子的竹亭内站立,幺妹则蹲在花坛边有些忧愁的看着枯萎的花草。
桑大哥一直留意着门口的动静,所以一看到郑曲尺回来,就搁下手头的活,激动起身:“你这一去就一整天,吃了东西没有?还有你背了这么一大包是什么?”
郑曲尺中气十足喊了一声:“哥。”
“二姐!”
幺妹看到她,当即咧开嘴笑得傻呼呼地奔跑过来。
“幺妹。”
宇文晟也转过身来。
“去哪儿了?”
一回来就受到满屋人的迎接关怀,郑曲尺感到了一种真切的归属感,有人在等她,那么不管多晚、再累都想回家。
她开心地将麻包袋放下,再跟他们解释。
“今天是我最幸运的一天,我本来打算去林子里打猎,却没想到……”她自然不能提陌野的事情,于是话语一转,开始编起来:“就捡到了一头被人一箭射穿脑壳的大虫,旁边还有一张被人剥了皮的银狐。”
什么?!
桑大哥惊讶不已,却有些不信:“当真?”
“当然是真的。”郑曲尺信誓旦旦。
宇文晟眸光微闪,想到不久之前收到搜捕队伍传来的消息,陌野今早曾出现在河沟村的山林附近,根据他的行踪轨迹,与现场留下的血迹判断,他曾猎杀过动物裹腹。
倘若郑曲尺所言不假,那十有八九她这是捡了陌野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