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2)

伏神 十四郎 2922 字 6个月前

“哈哈哈,怎么样?我的表现可让大家满意?”

曼佗罗一下场子,就蹦跳着奔了过来,一身红衣飞飞扬扬,凑近了看才发觉竟只是一层薄纱,她纤细的腰身给看得一清二楚,辰星恍惚未定,恼怒却又冲了上来,只想脱下裘皮将她从头到脚好好包起来。

雷班头开心到不知所措,在如浪潮一般的欢呼声中紧紧将她抱了起来,转了好几个圈。曼佗罗放声大笑着,一点紧张的样子都没有,辰星简直不敢相信她现在这个样子,就是方才在台上颠倒众生的妖物。他张开嘴,想说点什么,却发觉自己的喉咙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干涩得可怕。

天善走了过去,爱怜地摸了摸曼佗罗的脑袋,柔声道:“小丫头,真有你的,听到那些欢呼声了么?都是给你的,值得骄傲。”

他的眼神极温柔,定定地胶着在她身上,辰星的心忽然一紧,他自然知道那样的眼神是什么意思。他们都不是瞎子,那种媚到了骨子里的诱惑,谁会看不见?便是连他,也……

曼佗罗笑眯眯地拉着天善的衣服,两只眼睛都弯了起来,娇声道:“你是说真的吗?那我和姐姐两个谁跳得好?”

天善故意想了半天,才笑了起来,“自然是你,你以后就是我们的台柱啦。”

说着他一把将曼佗罗抱了起来,他人本就壮,曼佗罗坐在他肩膀之上如同小孩子似的,班子里的人全部围了上去,一时七嘴八舌闹成一团。辰星远远地站着,静静地看着曼佗罗开心的模样,心裏也不知道是怎么样的滋味。

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天生一付颠倒的妖态,却甘心将自己蒙尘于男子装束之中,偏偏自己一点自觉都没有,天真大条到不可思议,她当真以为世间的人都是可以拿来做友好的兄弟姐妹么?一旦蒙尘的明珠为人发觉其耀眼光泽,便再也无法回去从前单纯的生活了……她的那种妖娆的美丽,应该是他先发觉的,是他昨天晚上刚刚发觉的……或许更早,在她救下他的那个时候,他只以为是一个有着温柔眼神的少年,可是……

等他发觉的时候,他人已经走到曼佗罗面前了,一抬手便将她从天善肩膀上扯了下来,然后脱下身上的裘皮,将她紧紧裹了起来。所有的人都愣住了,似乎有些不能明白这个一向比较低调的杂工怎么突然如此大胆了。

“穿得那么少,当心着凉。”

他低声说着,脸皮子却有点发烧了,他到底在做什么啊?!发疯了吗?!这下可怎么都没办法洗清了……

曼佗罗却连发愣的神情都没有,很兄弟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了声“谢谢”,然后就只拉着他连声问自己到底表现得如何,那双妖媚的眼,在灿烂的日光下,终于恢复了常态,好象刚才他看到的那种妖精般的媚,只是他的幻觉而已。

她很快随着众人离开,他呆呆地站在原地,也不知道是松了一口气,还是失落,反正心裏空了一大块,给寒风一吹,更是入骨的冷。

现在离开好么?

离开吧,再这样下去,他会完蛋的,趁一切还可以挽回,他该马上就离开,再也不见这个让他摸不透的人。

他转身就走,头也不回一下,将之前的一切过往全部抛在了后面。

走出弯曲盘绕的小巷子,寒冷的风夹杂着初雪扑头盖脸地砸了上来,眼前的景象豁然开朗,虽然是白雪皑皑,却也莫名地有些心安,仿佛终于顺利卸下什么包袱似的。街上行人忙忙碌碌,小贩还在高声叫卖着各种货物,饭馆门口有小二张罗着客人,一边喊着新鲜的包子馒头什么的,空气里有一种热闹的气味。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啊,就是这个,这是人间的味道,与麝香山完全不一样。他大步往前走去,经过一座小石桥的时候,却忍不住回顾了一下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贩,他还记得,有一次和曼佗罗去市集买东西,经过这个小贩的时候,她硬是买了两个红彤彤的冰糖葫芦,塞给他一个。

‘既然在凡界,就不要老摆神的架子嘛,偶尔也体会一下凡人的生活,好教你知道,我们过得多有意思,你们过得多无聊。’他忽然笑了,整颗心突然就这么轻松了下来。当时他没有话可以反驳她,可是现在他会很认真地告诉她:‘人是人,神是神,我们本就是不一样的。如果用凡人的想法来逼迫神,是不是不太好呢?’在他给迷惑的这些日子里,他居然一直忘了自己是一个神,没有情欲的神,多可笑。啊,还是回去好啊,川水宫里那些漂亮的女伶还在等着他呢!他消失的这些日子,也不知道她们有没有想他……?

他的身影忽然僵住了,眼睛紧紧盯着前方离他不到三丈远的那几个人影。

三个人,虽然只是在人群中晃了一下就消失了踪影,可他是不会认错的!

一头黑白相间的古怪长发,一身火红的衣裳,这种醒目的外表,只有隶属于朱雀麾下的南方鬼宿才有了!更不用说鬼宿身边的那个身材矮小的瘦子,他记得隶属朱雀的南方七星里,鬼宿身边总是跟着一个矮子,就是张宿!另一个人则是一身白衣,凛然有出尘之态,分明是隶属白虎的西方七星中的昴宿!

他怎么也想不到,居然在这个时候见到他们!还是说四方那里果然要在曼佗罗城动什么手脚么?!可恶!好在他还没离开!

他立即跟了上去,手指微微一搓,用水术隐去身上的气息,远远地随在那三人身后,很快就消失在茫茫人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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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偏僻的山村里待了近半个月,炎樱怎么也没想到,荧惑居然大受这附近小孩子的欢迎。虽然他是火神,不能让人近身,可就是因为他那种冷漠却凛然的气势,让人没办法忽略,除了害怕便只剩下本能的敬畏,所以才引得那些半大的孩子一个个对他崇拜之极。

每次她和荧惑才出去帮忙做些农活的时候,周围就有一群小孩子围着看,只要荧惑稍微瞥过去几眼,便会开心的大笑大叫,纯真之极。对于这种反应,荧惑已经从开始的皱眉头,发展到了如同不闻,便是对着投宿人家的那三个半大孩子,他虽然不说话,却也神色柔和了许多。

十一月底,十二月初,是南方的传统节日“踩冬”。南方一向天气和暖,虽然冬天并不会下雪,却也让习惯温暖的南方人无法忍受,所以发展出“踩冬”这个古老的仪式,意为“让冬天迟些来”。

每年到了踩冬时节,人们便会聚集起来,年轻的男女会穿上最好看的衣服,围着火堆跳舞唱歌,据说这样就可以让冬天来得迟一些,而且穿的衣服也大有讲究,甚至连火堆的堆砌方法也很重要。踩冬仪式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一定要烤整只的猪,然后人们围在一起,把烤猪全部吃完,绝对不能剩下,如果剩下了,就意味着仪式的失败。谁吃得最多最快,在来年便可以做村中最有威望的人。

由于村子里第二天晚上就要举行这个庆典,借宿的夫妻两人忙着杀猪,忙不过来,便拜托炎樱和荧惑去市集买些必备的衣裳器皿之类。

好奇的孩子们一直偷偷跟到了村口,直到两人走了很远,还巴在那里望着,炎樱回头看了看,不由轻笑道:“看来孩子们真的很喜欢你呢。”

说实话,她原来根本想不到,他居然会和那些吵闹的孩子相安无事,说起来,荧惑最近的神情越来越柔和了,原先那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酷似乎随着和凡人的日夜相处而消磨了。她是不是该开心呢?修罗终于有了一点点改变……

荧惑没有说话,只低头看着手里的纸条,上面用简陋的笔法列出踩冬所需的事物:‘五彩衣两件,男女各一;金银首饰两对;鸳口红绸鞋一双;狼头青缎鞋一双;大小配饰若干;陶土酒具一组;白瓷茶具一组;米果子半斤;糖花生半斤……’后面都是一些小食甜品之类,他看了半晌,才道:“什么衣裳首饰为什么是一对一对的?他家的孩子不是有三个么?”

炎樱笑道:“自然不是给孩子们买东西了,他们每年都要过这种节日,家里一定有准备的物品。恐怕是怕你我待久了乡野之地难免无聊,才让我们出来买东西,那些首饰衣服都是买给我们自己的,明天晚上要一起去参加他们的节日仪式了。”

参加仪式?荧惑又看了看那张单子,五彩衣……

“我不需要,也不参加。”

他不想穿成花蝴蝶,何况他一直都不喜热闹的地方。

炎樱叹了一口气,声音很轻,“参加吧,荧惑,这是凡人的生活,我想让你多了解一些……”

荧惑停下了脚步,看了她许久,忽然说道:“你最近很急噪的模样,我已经在听你的话,试着了解凡人了,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她最近越来越烦躁,总是拖着他跑来跑去,似乎什么都要塞给他,生怕不够似的,到底怎么了?

炎樱咬着唇,哽了半晌,轻声道:“荧惑……已经半个月了……我已经没有太多的时间了……我知道的,你的伤一好就要回麝香山,在这裏的一切都会马上忘记……可是,我怎么能就这样甘心呢?对于你而言,这些不过是过眼云烟,转眼就丢开了,但对我而言,却是付出最大的努力啊,我已经没有时间了!”

她的眼泪都要出来了,急忙捂住唇,硬把眼泪压了下去。她到底该怎么做呢?人的心是多么难测的东西啊,要想改变一个固执的念头,一种鄙夷的想法,当真那么困难么?她要怎么样才能得到一个希望得到的诺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