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第一位证人是上泉的邻居。
曹云只有一个主要问题:“你最后见到野子是什么时候?”
邻居回答:“X1号(家暴当日,也被怀疑野子被分尸的当晚,第二天傍晚上泉报警野子失踪)晚上十一点多,野子一个人在后院草地吸烟。我知道她被上泉打了,关心的询问了几句,野子告诉我没事,上泉已经向她道歉。”
曹云问:“野子经常在后院吸烟吗?”
邻居回答:“是的,野子自己说过,上泉不吸烟,她照顾上泉的健康。他们后院有一个专门野子抽烟用的小亭子,还有座椅和烟灰缸。我和野子做了一年多的邻居,只见过她在后院抽烟。”
曹云再问:“X1号最后见上泉是什么时候?”
邻居回答:“上泉心情似乎不好,晚饭后就看他一个人在房子正门门口看书,一直到晚上十点多左右。”
曹云对法官道:“我的问题问完了。”
法官看检察官:“检控方有什么问题要询问证人?”
检察官回答:“没有。”他有些莫名其妙,这说明什么呢?这个问题出现在邻居的笔录上。
曹云道:“我希望法官同意传唤第二位证人。”
“传辩方第二位证人。”
……
曹云的第二位证人是街口卖早餐的大婶。
曹云问:“请问案发当天,也就是X2号早上,你是否见到过上泉?”
大婶回答:“见过,应该是六点五十八分,反正是将近七点,他向我买了简易快餐套。”
“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曹云问。
大婶回答:“他赶着去公司,牛奶没接稳掉地上。犹豫我先插入了吸管,牛奶流出来。我要给他换一盒,他说不用,用手清洁一下牛奶吸管就匆忙的开车离开。他刚走,教堂的锺就响了,当时是七点整。”
曹云道:“我问完了。”
法官:要不要?
检察官:要不起,过。
曹云想证明什么?检察官这次是真的看不懂了,X1号晚上十一点半到X2号早上七点,上泉没有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