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作证(2 / 2)

覆手 虾写 2066 字 1个月前

曹云回答:“对。”

检控官:“为什么?”

曹云道:“如上次庭审中说明,我知道桑尼是鬣狗的成员,因为一些事被鬣狗抛弃。我一度认为宫本扇是被鬣狗杀害,嫁祸桑尼。我本人比较担心无罪释放后桑尼的安全,所以才有了跟踪桑尼的念头。”

检控官问:“你到底怀疑什么?你怀疑桑尼被鬣狗嫌弃和栽赃,还是怀疑桑尼布置骗局,想将鬣狗敌人一网打尽?”

曹云回答:“都有,因为两个怀疑我都没有证据。”

虽然曹云是检控官的证人,但是曹云本次上庭持有的立场就是不偏不倚。有证据我承认,没证据我一概不认。曹云相信小郭不会将自己和其对话完全告知法庭,就算小郭说明,曹云也不会承认。

检控官很有经验,读出了曹云的想法,说明了当时曹云和小郭进入房间时候的情况,曹云表示是正确的。检控官问:“当时有两位身穿红色晚装,红色假发的女子,疑是一个绰号叫不死鸟的杀手,对吗?”

“疑是,另外不死鸟是不是杀手,这由警方下定论,不是我。”

检控官问:“就当时你的立场来看,两名女子是同伙,还是敌人?”

曹云道:“一名女子手臂有伤,并且我们进入房间时候,双方持有敌对状态,我认为她们是敌对关系。”小郭肯定说明了。

检控官再问:“请问曹律师,你认为被告是不是隶属某一方?”

“是的。”

“哪一方?”

曹云道:“就当时站位来看,受伤的红衣女子是单独一方,其他人是另外一方,包括桑尼在内。”

检控官问:“也就是说,桑尼在无罪释放后,仍旧没有脱离某个团伙,更没有被某个团伙所追杀?”

曹云回答:“这只能证明桑尼和某团伙有关,无法证明其他。”

接下去是令狐兰询问,令狐兰问:“当天桑尼和其他几人是一伙的,曹律师你知道这伙人是谁吗?”

“不清楚。”

“是鬣狗吗?”

曹云回答:“有可能是,有可能不是。”

令狐兰问:“另外一方,受伤的那名女子有可能是鬣狗。”

曹云回答:“有可能。”

令狐兰面对法官道:“也就是说我的委托人曾经是鬣狗的成员,但是在宫本扇案中无罪释放后,我的委托人成为鬣狗要追杀的目标。所以检方控告我的委托人参与鬣狗团伙犯罪事实并不成立。”

曹云出庭意义不大,因为他两不相帮。曹云这立场在检控官的预料之内。

控辩双方都表示没有问题,曹云准备下庭,这时候四十来岁的法官提出了一个问题:“曹律师,能不能说明下你本人对鬣狗的看法?”

曹云想了一会回答:“危害极大。”

“能比较具体说明吗?”

曹云道:“鬣狗是老板制,也就是说鬣狗的所有行为都是鬣狗老板意愿的体现。就国际鬣狗来说,也许不乏真心想维护正义的人。但是即使有这样的人,在他掌握强大武力之后,有没有可能利用这武力为自己谋私呢?就算老板是一位大公无私的人,我们都知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老板做出一个错误的决定,那也会导致鬣狗做出错误的行为。所以我认为鬣狗是缺乏监督,危害极大的一个社团。”

这和案子无关,从这个问题可以看出司法的态度,不惜要将鬣狗的身份完全曝光在媒体之下。就曹云的认识,他之前对鬣狗说不上多少厌恶,当证实鬣狗为了阴谋杀害一名无辜的女子后,曹云自然的对鬣狗产生了厌恶感。

桑尼回答了曹云的问题,很委婉的表示,鬣狗并非没干过相同的事,只是从来没有被抓到过而已。

完成证人工作后,曹云离开了法庭。刚上出租车就接到了一个电话,打电话来的是虾虾保险公司的董事海洋。海洋曾经代表虾虾保险公司聘请曹云為律师,曹云也打赢了野子索赔的七千万。

“曹老弟,我有位朋友想认识你。”

曹云道:“海董你太客气了。”有可能海洋想介绍业务给自己。

海洋问:“喜欢钓鱼吗?”

曹云回答:“喜欢,但没什么时间。”

海洋道:“明天上午,我和一位朋友想去孤岩垂钓,有没有兴趣一起来?”

曹云道:“海董邀约,肯定有兴趣。”

“哈哈,那好,明天上午九点,南码头游船码头,小公主号见。”

“好的。”

海洋虽然算不上超级大腿,但是也是很强的大腿。属于律师所或者是律师的高级客户,即使没有的利益,日常花费一些时间经营关系也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