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六章 看守岁月(2 / 2)

覆手 虾写 2177 字 1个月前

曹云点头:“我知道。桑尼开刑拘通知书,是为了我好。他担心某些人输了官司找出气筒。既然我都落到被刑拘的地步,某些人也没有理由先找我发火。”四大名律师两个进去了,必然是先找另外两个的麻烦。

风雪很抱歉道:“所以曹大哥还是要去看守所住一些日子。”

曹云道:“那走吧?顺便外面吃个午饭。”

……

桑尼开车送曹云,三人在外面先吃了午饭,再前往看守所。

桑尼:“我帮你跑了点关系,单独牢房。”

曹云好奇问:“如果我出不来呢?”

桑尼:“我会再跑点关系,让他们对你好一点……呵呵,看你的神情真应了那句话:落败凤凰不如鸡。”

曹云回答:“凤凰始终是凤凰,诸如丑小鸭始终是天鹅,别人再奚落它,它还是天鹅。”

桑尼:“你们败了不是好事。”

曹云:“越三尺?”

桑尼:“就在一个小时前,有人匿名送搜查一课一条消息。”

早上发生一起抢劫导致他人死亡案件,一课迅速锁定嫌疑人甲。甲坚称案发时间,自己和邻居在一起喝茶。匿名人送来消息,提供了一份社交聊天记录,证明邻居和甲是爱情关系。邻居提供的不在场证明作废,在证据面前甲承认自己抢劫导致他人死亡。

桑尼:“按照规定,我们要申请搜查令,才能获得社交聊天记录,一来一回怎么也得到明天。一个电话,一份记录把步骤省略。办案探员对此非常高兴。”

曹云:“也就是说,有人知道案件进展,通过骇客手段拿到聊天记录。”

桑尼答非所问:“我不知道会怎么发展。很明显这是有人的故意试探行为,试探探员是否乐意接受这样的信息。假设一课有八成探员不排斥接受类似信息,你说我是坚持自我被大家所排斥好?还是同流合污好呢?”

曹云:“明确告诉你,不同流则分流。”众人皆醉你独醒,你就危害了他人的利益。

桑尼换了话题:“你认为钱坤会咬欧阳逸吗?”

曹云:“以我读的信息来看,会。钱坤最后承认自己的罪行,说明他接受了自己这个人设。他不一定会出卖自己老板,因为他认为自己要为烈焰的失败负很大责任。他很可能出卖欧阳逸的原因类似,因为欧阳逸没有完成自己的工作。”

桑尼:“你怎么解释听起来很不讲道理。”

曹云:“他们有自己的道理,不需要你去赞成。名唐副局长要接任局长了吗?我听说李龙最近很勤快。”

“你说刘浩?”桑尼道:“李龙拜访了多位警局元老,还会见了寺长。目前任命搁浅,寺长似乎被李龙说服,希望能在警局高层提拔一名局长。不过作为搜查一课,我很明确告诉你,刘浩很快就会上任。李龙要保的是李墨,他希望李墨留在一课担任课长,不要离开一线。诸葛明也是同样的态度,据说是总检察长的态度。不过一课探长任免权在局长手上,局长任免权在寺长手上。”

寺长为了连任,他必须保证一定的治安。治安好坏,很大程度依赖于警局局长。一课负责重特大案件,是治安好坏的标尺。他们都必须保证自己的下属的能力,否则他们就会跟着倒霉。市民不用理会局长,课长都做了什么贡献。治安好就让寺长连任,治安不好,寺长就下台。

用刘浩是好棋。刘浩一线经验丰富,加之初来乍到,强龙不压地头蛇,有利于警局整体团结和稳定。

一路闲聊到了看守所,在办了手续后,看守送曹云到监舍。单人监舍的条件不错,有立独衞生间,甚至是坐式马桶。有电视,但是只有一定时间段才能看电视。桑尼早先联系过司马落,司马落以检察官身份和看守所打过招呼,曹云不用体检,也不用接受心理勘察。

这类朋友在你犯了罪后,会把你送进监狱。但他们会尽可能让你在监狱过的好一点,你有合法要求,他们也一定会帮忙。

进看守所,会进行一次正式询问。询问你是否对案件不满,对被指控罪名不满等。实际上看守对你的案子一点都不关心,他们关心的是你有没有过激的情绪。

曹云作为被刑拘者,是看守所内最受忽视的住客。高一级是被指控的待审者。再高是两年之内的服刑者。再高就是死囚,被判死刑等待审核的囚犯。最高是暴力死囚,日常脚镣手铐。但是一般没有单独关押,也有放风时间。单独关押通常是处于保护的原因。

曹云入乡随俗,当大家知道曹云是律师后,纷纷询问自己的案子。曹云既来之则安之,很耐心的听取案情,很热心的给出意见。不过进去了两天,看守所就受不了了,这两天见律师,案件重审的申请堆满了看守所办公室。

“你赌输了金项链,想拿回来,发生争执,你打了对方,拿回金项链。对方造成轻微伤,对吧?”

“对。”

“你这行为不属于抢劫,由于没有对对方造成轻伤,不构成刑事责任。你属于治安处罚范围。根据法律规定,抢回自己被偷走、抢走或者是赌输的钱财和物品,不是抢劫。因为赌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你拿回金项链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所以不属于抢劫罪。你要咬死金项链是赌输的,不是卖掉金项链换取赌本。他们两人是一伙的,你的证词和他们的证词是对等关系。他们布局赌赢你不受法律保护,并且涉嫌诈骗,警察没有立案调查他们诈骗,只是以赌名义拘留,你可以告警察不作为。”

“曹律师,也就是说,以后我拿十万去赌,赌输了可以拿回自己的钱?”

“法理上没错,前提是你别被人打死,另外你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诈骗。”(虽然法律保护,但在高岩未必能用。本书为理想法律执行环境。)

一名看守进入餐厅:“曹云,跟我走。”

曹云问:“什么事?”

看守:“你可以走了,和我去办手续。”

一位犯人急道:“警官,先吃饭好不好?好不容易排到我。”

众犯人纷纷劝说,大家意思是让曹云多留两天。

曹云劝说:“别急,很快会有大律师进来住几天,别欺负他,我先走了。大家再见。”

在众人惋惜的眼神中,曹云无奈的离开了看守所。曹云发现一条致富道路。没案源?没案源可以去看守所找啊,能进看守所的谁没几件官司?即使打不赢也能骗点钱花嘛,再说打不赢他就出不来,找不了你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