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衫对着一张大红喜帖瞪眼,像是打算用目光在上面灼一个洞。
乔风有点好奇,“这是谁的请帖?你不喜欢?”
蓝衫把喜帖折好扔在茶几上,一扯嘴角,冷笑,“这世界上有一种生物,叫做前男友。”
乔风拿过请帖,展开来看。喜帖的内文都印刷好了,只有蓝衫的名字是手写的。0.7的签字笔,勾折之间,笔画匀称圆滑,看来十分妥当。乔风点点头,赞道,“字写得不错。”
蓝衫黑线,“喂!”
“不过,”他话锋一转,说道,“虽然工整,但笔力平柔,笔势敛而不发,以字观人,你这个前男友,性格大概有点懦弱。”
蓝衫被他逗乐了,“看把你玄乎的,你就是这么当科学家的?”
乔风挺自信,“这也是科学。”
“作为一个小面瓜,还说别人弱呐?”
乔风撩眼看她,长眉微挑,眼神有些不善,“你觉得我很弱?”
额……蓝衫被他看得一愣神,陷入思考。乔风弱吗?看起来挺面的,但其实吧,人家大脑发达小脑也发达,赚的了钱卖得了萌,还颠得一手好大勺,人家哪里弱了?
之所以让人觉得“弱”,完全是因为此人性格太温吞,从来不会有咄咄逼人的气场,这就造成一种假象。但其实呢,遇到认定的事,他的革命立场又坚定到顽固的地步。这样一个人是不能用“弱”来形容的,甚至也不能简单用“强”来概括,蓝衫想了想,说道,“你这样的,学名应该叫做‘扮猪吃老虎’。”
乔风对她的回答还算满意,至少她不认为他是“弱”的。他看着请帖,问道,“这个叫盛宇的,就是你前男友?”
“不是,如果我没猜错盛宇应该是个女人。我前男友叫杨小秀。”
……好名字。乔风折好请帖,然后平静地看着蓝衫,问道,“你们在一起多久?”
蓝衫想了想,“一年多吧?我记不太清了。”
真笨。他有些鄙夷,但突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眉宇便舒展开来,仿佛浮云散去,露出月华明朗。他又问道,“你们分开多久了?也不记得?”
蓝衫有点不耐烦,“你自己算吧,我毕业刚工作的时候和他在一起。一年……差不多三四个月之后,分开。”她发现乔风还挺有八婆的天分。
乔风转瞬之间已经算清楚了,又问道,“为什么要分开?”
说到这裏蓝衫就不得不叹一声自己前任有多极品了,“因为他妈妈嫌弃我。嫌我学历不好,工作不好,还不是本地人——他们家条件好像还不错。其实最重要的是吧,杨小秀那怂货,对他妈妈是既不敢怒也不敢言,然后老娘一怒之下就把他给甩了。”
乔风从这一大段话里捕捉到了一些关键信息,“你们已经谈婚论嫁了?”
蓝衫惭愧得想捂脸,“别提了,谁没个脑残的时候呢,对吧?”她那个时候刚毕业,工作也不好,就特迷茫特无助,有一种干脆早点嫁人生孩子了此残生的冲动。当时杨小秀追她追得那个凶猛啊,她就先跟他处一下呗。谁能想到最后会那样收场呢……幸好她及时想清了,人立于天地之间,不该想东想西,最可靠的永远是自己。
乔风神情怅惘,“那你爱他吗?”
一听到这个问题,蓝衫就有点迷茫,她靠在沙发上,仔细回忆了一下才答道,“说实话,我虽然谈过恋爱,但是吧,我还真没对谁要死要活非君不可过……所以我应该是不爱他吧。”
他低眉,目光被小刷子一样的睫毛尽数掩去,“所以这个喜宴你到底去还是不去?”
“去他大爷!”蓝衫说着,拿过那请帖来要把它撕掉,刚一使劲,她突然停住,问乔风,“你说,杨小秀给我发请帖,是对我旧情难忘呢?还是想跟我耀武扬威呢?”
乔风摇头,“我怎么知道。”
蓝衫突然在沙发上蹭了蹭,蹭到他身边,笑咪嘻嘻地看他。乔风腰杆挺直,斜着眼睛扫了她一眼,警惕地挑眉,“你要做什么?”
蓝衫一勾他的肩膀,“小风风,陪我去喜宴吧?”
乔风无力地挣扎了一下。她贴得太近,胸部线条若有若无地擦着他的手臂,使他登时紧张得一动不敢动。
蓝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晃了一下他的肩膀,“好不好呀?你也不用干别的,往那一站当个花瓶就行,让杨小秀他妈妈看看,老娘现在的男朋友,甩他儿子十条街!哼哼哼哼……”
乔风低着头,小声说道,“我又不是你男朋友。”
“安啦安啦,就是帮个忙而已,假扮我男朋友,懂不懂?”
乔风侧头看她。她正侧对着他,一只手扶着他的肩头,下巴垫在手背上。她眉目精致,眼睛乌亮,此刻笑吟吟的。她一笑,那美眸中就像是要滴出水来一般;她展颜,就仿似三千里桃花盛开。
蓝衫见他发呆,又推了他一下,“喂,行不行呀?”
乔风点了一下头,“可以。”
蓝衫很高兴,“还是我们家小风风最好了。”
“不过,”乔风抿了抿嘴,提出了他的一点疑惑,“他们要是让我亲你怎么办呢?”
“他们神经病啊,你又不是新郎。”
“哦。”
吃过晚饭,蓝衫给小油菜打了个电话,跟小油菜说了杨小秀的事儿,顺便表达了自己的一点疑惑:杨小秀怎么知道她新的住址呢?
小油菜坦然承认,“是我告诉他的,姐们儿,你现在今时不同往日,到时候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他婚礼,就是要让他知道,没有他,你过得更好,更有女人味儿了,悔死他!啊对了,你还可以把乔大神叫上撑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