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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官,您是不是还有什么别的要求?尽管说来,我帮您参谋。”店伙计马上热情说道。
“小孩子的银锁就不必了,给我选一副小女孩佩戴的银镯就好了。”叶春暮马上认真的改口说道。
叶春暮想着,金粒儿虽然五岁,但是过完了年,也就六岁了,男孩子见长,佩戴银锁终究不会时间太长,倒还不如给金粒儿买点别的东西。
店伙计听完之后,马上就给叶春暮介绍推荐了一款,叶春暮看了店伙计的推荐,见那小小的精致的银手镯上,雕刻竟然也那么的精致,便十分满意的让店伙计给打包了。
从宝诚银铺出来之后,叶春暮摸了摸瘪了的钱袋,心里却装得满满的高兴。
只是,金粒儿该送点什么东西呢,总不能让两个孩子觉出他这个叔叔厚此薄彼啊。
走着走着,叶春暮突然意识到,若是他真的能跟三嫂一起过日子,那金粒儿和米粒儿岂不是要叫他爹?
叶春暮不禁的皱了一下眉头,孩子越来越大,越来越懂事,到时候如果孩子真的不乐意改口,那他也不会强求,但是他却在内心里跟上天保证,那两个孩子原本就可怜,先没了亲娘,又没了亲爹,眼下终于有了个知冷暖疼他们兄妹俩的继母,也算是他们的福分了。
叶春暮一边思虑一边走路,走到了一家铺子面前的时候,突然想起,三嫂之前跟他商量事情,都是借用笔墨纸砚的,而眼下金粒儿已然到了入学的年纪,即便是不能真的读书,在家里的话,三嫂肯定也会教孩子的,若是这样,他送一套笔墨纸砚,也是个很好的选择。
现在想着所有的事情都解决的差不多了,叶春暮的心情更加的愉悦起来,似乎,在他的内心世界里,这严寒之冬早已远去,此时此刻春风和煦,到处一片春意盎然。
明天就是逛庙会的日子了,从腊月二十八到大年三十,是落日镇多少辈传下来的固定庙会节日,叶春暮想着带自己老娘逛逛庙会,一者是为了备下过年用的东西,二者,他这多半年来,总是忙着外面的事情,不免也冷落了娘。
想着娘那么辛苦的把他拉扯成人,叶春暮的内心一阵感慨。
从落日镇到下水村的距离,说远不远,说近不近,若是脚程快的青壮汉子,也不过是一炷香的时间,若是脚程慢的老年人或者稚子,那就不好说了。
叶春暮到了下水村之后,又去了同村的一户人家,跟人家碰了个面,因为那户人家过完了大娘之后,二月里就娶媳妇儿,需要请叶春暮给做一套家具。
当叶春暮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然是晚上了,苗秀兰做熟了饭之后,便坐在炕头上一边缝缝补补一边等着儿子回家吃饭。
“娘——”
苗秀兰正担心儿子呢,就听到了外面大门被推开,并且同时传来儿子的喊声。
苗秀兰马上眉间舒展,高兴的下了炕,“叶子,赶紧进屋,今天真冷,洗洗手,咱们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