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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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有一种不会飞行的鸟, 遍布在非洲广袤的土地上。因为不会飞、无法逃到天空中, 所以每当这种鸟遇到危险的时候, 它们都会以一种掩耳盗铃的方式——将自己的脑袋扑哧一下插入土地里, 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这种鸟, 叫做鸵鸟。

法勒大师去过世界各地进行过演出, 自然也是亲眼见过鸵鸟的。但是最近他却惊讶地发现:“安吉尔, 你怎么比鸵鸟还要鸵鸟啊……”

戚暮:“……”

自从那天出了乌龙的“告白事件”后,戚暮已经跟随着法勒大师来到德累斯顿三天了。

在这三天中,戚暮是一个字都没有提到过那场告白, 甚至经常无缘无故地忽视某些短信和电话。如果不是法勒大师亲耳听到了那句话,并且确认自己的耳力还没退化到那种地步,连他自个儿都有点怀疑是不是听错了。

所幸, 即使离开了巴黎, 法勒大师也没有解散【小天使的练琴房】讨论组,因此他也能从阿卡得教授每天暴跳如雷的咒骂中确信:奥斯顿真的是给安吉尔表白了!

虽然不是生在三个男人两个基的英国, 但是作为浪漫开放的法国人, 法勒大师也是非常不介意同性恋的。要知道, 古典音乐界的同性恋虽然并不多, 但也还是有不少的, 真要介意的话,德累斯顿交响乐团里还真就有几个。

看着青年微微泛红的脸颊, 法勒先生在心里感慨了一句“年轻真好”后,就笑着道:“算了算了, 都是你们年轻人的事情, 我就不管了。安吉尔,你真是我见过的最害羞的孩子,你真是太可爱了!”

戚暮低头继续整理着自己的琴盒,一声不吭。

“幸好里德最近实在很忙、没有时间处理这件事,否则我真的非常相信……里德一定不会对此坐视不管的。”法勒大师放下了手中的咖啡,微笑着看向一旁的青年,道:“不过安吉尔,我和里德的想法不同,在我看来,奥斯顿虽然人是冷了一点,但是一个还是很值得托付的人,他很守诺专一,如果你对他也有感觉的话……可不要错过哦。”

闻言,戚暮将脸庞更加地埋了下去,只能让餐桌旁的法勒大师看到一点点下巴。

见状,这位音乐大师调侃地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没过多久,路易斯夫人将几盘煎鸡蛋、火腿端上了餐桌,虽然她并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这并不妨碍她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可爱漂亮的青年。

“安吉尔,你要来点火腿吗?你真是太瘦了,这样可不行啊!”

戚暮低低地点点头,在说了一声“谢谢您,爱托丽夫人”后,他便走到了餐桌的一旁坐下,开始用起了今天的早餐。

法勒大师既然主动邀请戚暮来到德累斯顿,自然不可能让他住在酒店。

作为世界四大指挥家之一,法勒路易斯当然是不可能缺钱的,但是他的房子却也没有戚暮想象中的奢侈:只是一套100多平的公寓,由法勒夫妇二人一起居住。

在戚暮搬进来以后,爱托丽夫人真是非常疼爱他,经常为他做一些好吃的餐食,十分体贴。而在这样的环境下,戚暮每天跟着法勒大师一起去乐团里进行观摩,晚上再一起回来,生活非常有规律。

而就在昨天晚上的时候,法勒大师还邀请戚暮参加德累斯顿交响乐团下一场的音乐会,这让他倍感荣幸,也欣然接受了这个“挑战”。

总而言之,这趟德累斯顿之旅真是一场非常愉悦的旅行,当然,如果法勒先生能不每天都谈起……咳,那件事,戚暮恐怕会觉得更加高兴。

戚暮上辈子也不是没有人表白过,在欧洲,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华夏人还是非常引人注目的,尤其是当这个人还长得十分好看、并且非常优秀的时候。

上辈子追求戚暮最长时间的那一个就是罗遇森了,长达三年的死缠烂打,才让戚暮有些感动,并且决定在自己接下来的人生里,两个人一起相谐着过日子也是不错的选择。

然而,即使拥有这么多次被告白经验,可是当戚暮听到了那个男人最简单不过的一句——“我喜欢你”时,却竟然感到了难以忽视的脸红心跳。

对此,戚暮的解释是:“嗯,一定是因为那个人是闵琛,一定是因为那个人是闵琛……对,我以前崇拜闵琛十几年了,肯定是因为这个原因……”

这边小七是开始整天充当鸵鸟了,而那边……柏林爱乐乐团此刻已经炸开锅了。

不知道是从哪儿漏了消息,不过短短两三天的时间,整个柏爱近百个成员,几乎人人都知道了——

“指挥竟然有喜欢的人了!”

流言再稍微传一传,很快,这消息就变成了——“指挥竟然喜欢上了上次的小天使小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