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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评原文:
判语的《鬼墟》,看了有两遍了吧,由于他更新不给力,所以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打发时间了。
我也算是一个向老白过度的中白读者了,对于某点的书,我已经绝大多数都免疫了,但是判语的这个小说,把握勾住了。对于一个新人来说,也算一奇葩了。这里一方面是我的口味绝对变刁了,另一方面是判语的小说写的太好了。
《鬼墟》是第一人称视角,这个在起点的书库里出现的频率不算太高。值得称道的也只有寥寥几本而已。但是作为一个新人,能如此熟练的把第一人称运用到这种程度的着实少见。这里判语应该算是一个奇葩了,后来判语也曾说,他为此书准备了数年才动笔,这个在网文如此快节奏的浪潮中,能有如此用心的作者着实不多,本初我也不信,后来看了《鬼墟》后,才发现,他说的是真的。
对于一个没有准备的新人,是不能将小说写得如此有条理的。他的《鬼墟》,情节引人入胜,对话风趣幽默,掺杂着方言以及俚语兼顾着配角的身份和社会属性,这方面对于一个新人来说很难得。在某点来说,即使一般写过几本书的人也未必能照顾到,但是判语做到了。
他的环境总是营造的很好,不论是京城小巷,还是古屋废宅,亦或是神秘古城。都能够将读者带入到一个异常真实的场景中,如痴如醉,扣人心弦。
总的来说这是一本非常好的灵异小说,不论是在布置悬念上,还是推动剧情上,都可以看到作者别具匠心的设计。
主线清晰,一开始就放出主角身世的迷雾。没记忆,没身份,没存款的三无主角。一出场就憋足了劲头,通过主角的自我怀疑,展开情节,顺畅自然。让人不知觉入觳,等到发现被勾引住的时候,已经过去几十章了。
总的来说这个小说的主线就是主角的寻找前世之旅。
我对于重生的解释有两种,一种是物理程度的重生。比如穿越、异世以及现在的回炉重造。而《鬼墟》的主角不是那种重生,他这个应该算是心生。忘记过去,在一定意义上等于获得了一次新生。然而,我说的心生,就是指心灵的重生。
他这个主角还不算彻底,还想着去揭示自己以前的经历。而如果主角干脆沉于市井,不在管自己的过去如何的话,那么就完全符合我的心生的定义了。
不过,他的书是灵异,主要突出的就是奇、险、诡,不可能按照我的心生那个理论去写,如果那样写的话,就是都市轻小说了,成绩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被一些糟粕埋没于书海之中。
书中的条理清楚,一直围绕主角寻找自己的身世展开。然后主角的职业也很好,一个私人侦探,通过一个离奇诡异的案子引出一个源灵会的组织。里边穿杂着人性贪婪,人心诡谲等等。里边的几个角色和鬼穿插,虽然鬼的确很可怕,掌握着莫名的力量,但是那些被城市的纸醉金迷所浸染,被富贵荣华所俘虏的人心,要远比真正的鬼还要可怕。
那些倒卖人体器官的远比地狱中的鬼判们残忍的多。地狱,对于人来说还只是一个不一定存在的传说。但是,那些为了钱财什么恶事都敢做的人,却说不定就生活在我们身边。
在这里大多数读者可能会被作者描述的鬼吸引住,因为它足够惊悚,足够悬疑。然而,我却被那些没有人性的掮客、护士等深深的镇住了。
这个社会普遍没有安全感,来源于何处,我已经不想深究了。但是小说中所描绘的一些场景,却让我对这个社会的人心,有着深深的迷惑。
难道一条人命在他们的眼中,就剩下一个肾脏、或者一个心脏的价值了?为了动人心的财帛,他们触犯的不止是法律,更触摸的是道德的底线。
上述内容有点带入了,不好意思,下边正是进入话题。接下来的剧情转换也很自然,主角通过打倒了一个boss(玩游戏和看玄幻小说太多,习惯了,请允许我如此称呼)获得了一个法宝,这个法宝竟然和主角身上的一个吊坠相仿,有着很深的渊源。
主角通过追查这个吊坠法宝的来历时,引出了一个为了考古而奉献毕生精力的老人——莫教授。莫教授提出了一个提议,希望邀请主角参与一次考古发现。这个考古发现不止危险重重,同时还需要借助主角手上的吊坠法宝才能打开。这里涉及到了换地图,主角处理的就非常好,有因有果。而且主角接到邀请后,并未马上答应,突出了主角谨慎小心的性格,在与周围的人商讨后,才做足了完全的准备,同意接受这个委托。
看到主角进入三星堆景区的时候,我不禁在网上搜索了下三星堆以及纵目人的事情。这里是真的被作者唬住了,或者我的知识太匮乏了,我只是隐约记得中国有几个堆,什么马王堆,三星堆,但是对于那个纵目人是左慈的祖师爷的事情上,我还真不清楚,然后特意查了下纵目人的讯息,原来作者说的竟然是真的。三星堆,真的是一个谜一般的现实存在,而纵目人的种种文化,更是让人无法理解。
到了这里,我被作者展开的画面深深吸引住了,后边的蛊虫,以及人尸等物更是扣人心弦,惊心动魄。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吴浩云遇险、断臂后的种种反应相当入目三分。将一个人猛然遇险的下意识反应以及事后断臂后的自卑却有自尊极强的心里刻画的入目三分,这里没有一定的阅历是写不出来的,如此也能看出作者在生活上有一定的阅历,起码年龄而立以上,否则不可能对人心有如此把握。
这一点,在某点的小说中很少见,好多作者想当然的认为人就应该那样,写的不合情理的地方太多了。曾经在遇到过一个帖子,说的是某官的小说,里边的主角的母亲跪拜在主角的亲舅舅面前,就为了把一个二十多年前毕业于名牌大学的儿子求一个工作。这里作者就忽略了中国人情的许多方面。即使那个主角的舅舅不愿意帮忙,也一定会一脸为难的婉拒,或者拖字诀,毕竟他主角的舅舅是一个政府官员,这种踢皮球,场面话最会说的才是。可是他的那个舅舅的反应以及他的家人的神态动作,无一不显露了作者生活阅历上的浅薄。
相比之下,判语的《鬼墟》在这方面做的可以说是非常好了,尤其是入谷的那一段场景,让我不禁想到了遮天开始的情节。这个世界的浮躁,以及人心的虚荣。后续吴浩云的女友的反应也相当合情合理,只是在后续的冒险活动中,作者让她死掉了,不知道是有什么恶趣味还是有什么其它的目的。
男友断臂后,女友果断的选择抛弃其实也算合情的,只是未免显得过于凉薄了。或者作者在这方面有精神洁癖吧,哈哈,在后续的情节里,没间隔多久,就让这一对已经没有感情的情侣,做了黄泉路上的亡命鸳鸯。
后续的情节更是有一定的颠覆作用。一个可亲可敬的老教授,竟然是卧底,一个卑琐的中年助里竟然是隐藏在人群中的大boss,一个一开始就颐指气使的戴维竟然最后幡然醒悟了,不能不说作者在这里用心安排,展现人心、人性,绝对不能看表面的想法。正所谓古语有云,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主角在这里主要想表达的或许就是这个吧。
总的来说,除了吴浩云和他女友的死,让人感觉不太舒服外,别的都还可以。如果说,诡异,惊奇,危险,非得死几个人才能凸显的话,那么这两个明显是酱油党的人,是非常好的选择。而作者轻巧的放过了戴维,估计是后续情节有用的,所以留了他一条小命。同时,放大他的缺点,但是最后却点出了他的一个知恩图报的优点,这里不得不让人揣测作者的用意了。知恩图报本来应该是每个人都具备的,但是在这里,作者却将其写成一件难能可贵的品质。看来这个社会已经缺失了太多太多。
这里让我不禁想到,恩,有的时候会变成仇。就好比一些朋友或者同学交往的时候,如果一方面的条件优于另一方,然后用自己的一些资源帮助另一方。另一方或者会感激,或者会羞愤,或者……,这个人心真的很难把握道。
就如同网上总在报道的,出于好心救了某个老人,见义勇为做了某件好事,反过来对方非但不感恩,反而一把将恩人告上法庭,让其赔偿医药费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