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阿奴比斯(2 / 2)

贵族法则 二十七男 1454 字 2个月前

应该迈步云端,脚下铺满优银香花瓣的女神,在看到一辆兜售草鞋的驴车驶进塔克区的巷子里时,不再停留,径直跟了上来。

格洛照看着马车,他的眼中也只有纯血的伯德纹马,桃乐丝咬了咬牙,腿肚子发颤地跟了上去。

走进狭窄的小巷,桃乐丝才发现塔克区并没有那些贵妇人小姐们口中那么可怕。

低矮的水檐上挂着蛛丝,老旧的房屋没有散发出腐朽的气味,反而在斑驳的石板路衬托下,露出一段沧桑悲凉的历史。

阳光爬过屋顶,绕到街上时,已经成为了狭窄的细线,鲜绿的苔藓在阴暗湿润的角落倔强地攀爬着被雨水腐蚀的墙体。

即使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桃乐丝依然看到了塔克区人们脸上毫不吝啬的笑容。

相对于贵族小姐们矜持的微笑,桃乐丝突然觉得这样的笑虽然粗鲁,但却和陆斯恩的温和笑容一样让人感受到温暖。

罗秀正在认真地挑选,对于她来说,这种精致手工编制的草鞋,和凯蒂雅珠宝行里八个金币的黑蝶珍珠项链相比,更有吸引力。

瞧不上珍珠项链的罗秀,对于几个铜币一双的草鞋很感兴趣,这并不是说明罗秀的品味如何独到,只是小女孩的心思而已,珍珠她多的是,草鞋可还没有穿过。

娇嫩的脚底踏在草根鞋底上,是酥麻痒痒的滋味,在夏洛特庄园的草坪上奔跑,可以感觉到泥土湿润的气息,然后还能看到老管家兰德泽尔心疼草坪的抽搐表情,罗秀自己挑了一双,然后犹豫了一下,问桃乐丝:“陆斯恩的脚有多大?”

小姐穿着这样的草鞋,露出白|嫩的小脚,有着别样的风味,桃乐丝可以接受这一点。但是想想如果时刻保持着绅士风度,礼仪服饰都无可挑剔的陆斯恩,身着燕尾服,戴着洁白的手套,手里还握着黑色的手杖……脚下是一双露出五个脚趾头的草鞋。

作为罗秀的贴身女仆,桃乐丝善解人意地体味到了罗秀的恶趣味,心中为陆斯恩祈祷,同时毫不犹豫地出卖了他,“夫人在鲁伊维尔订购了两双男士小牛皮靴子,尺码都是一样。”

“送给父亲和陆斯恩的?”罗秀皱了皱眉头。

“应该是的,夫人对陆斯恩,可真是让人感激。”桃乐丝羡慕地道,鲁伊维尔的小牛皮靴子啊,最便宜的都将近一个金币了,同样是仆人,陆斯恩享受的待遇和自己就差别太大了,罗秀小姐只为自己准备了小号的束胸衣。

所以桃乐丝在把陆斯恩的尺码告诉罗秀时,没有半点内疚感,同时还鼓动罗秀挑选了一双样式奇特,脚跟上拖着一丛马尾草的鞋子。

“在你享受鲁伊维尔小皮牛靴子前,先体会下草鞋的自然感觉吧。”罗秀觉得,母亲难得送父亲礼物,居然还捎带着陆斯恩也有一份,很让她不满。

两双草鞋,也不过是二十个铜币。桃乐丝跟在罗秀身后,为她挑选的小耳钉,石子项链,染色手镯付款,虽然罗秀未必会再给它们一次亲近她娇嫩肌肤的机会,但她在购买的时候,那份喜悦却一点也不亚于选购到价值百金的钻石胸坠。

……

一路走走看看,很快就到了巷子的尽头,不知是时间悄然流逝已经日暮,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桃乐丝的手臂上感觉到一股阴冷的气息,而原本虽然吝啬却依然温暖着巷子的一线阳光也了无踪迹。

罗秀浑然不觉,只是有些奇怪,为什么这裏所有的窗户都严严实实地遮掩着,没有露出一丝缝隙,破败的木门上挂着锈迹斑斑的铁锁,而当她回头时,那条盛满着小生意人吆喝声的巷子竟然有些隐约,仿佛沉沦入弥漫的黑雾中,渐渐地消失了。

桃乐丝紧张地打量着四周,她甚至感觉到身后的惨白色石板街道在缓缓消失,脚下无处着力的空虚感让她有些站立不稳,她的声音因为恐惧而颤抖:“小姐……我们回去吧……”

“不,再看看这个,你瞧她拿的是什么东西?”罗秀指着从屋角阴影中走来的黑袍女人,浑身笼罩在如烟般的纱袍中,骨白的手掌拖着一个闪光的银盘。

桃乐丝紧闭着双眼,几欲昏厥,银盘上赫然摆放着依然在欢快地跳动,鲜血淋漓的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