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制空王牌(1 / 2)

国策 闪烁 2854 字 7个月前

共和国空军首先轰炸印度空军基地,而不是指挥中心、通信中心、防空设施等更加重要的战略目标,着实让印度空军倍感意外。

自从海湾战争拉开了精确打击时代的帷幕,所有轰炸、乃至战争都是从敌人的军事战略目标开始的。首先轰炸敌人的军事战略目标,既是瘫痪敌人的主要手段,又是夺取战争主动权的重要手段。在以制空权为主的战争中,只有打垮了敌人的指挥系统,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敌人的反击。不管怎么说,空军基地只算得上战术与战役类目标,离战略类目标还有很大一段距离。

到底首先打击什么目标,不是由战术决定,而是由技术决定。

以20世纪90年代的海湾战争为例,代号为“沙漠风暴”的空中打击开始时,以美国为首的联军首先打击了三个目标,一是用F-117A“夜鹰”隐身战斗机轰炸巴格达的军事指挥中心,二是用BGM-109“战斧”巡航导弹攻击伊拉克的防空指挥中心,三是出动AH-64A“阿帕奇”武装直升机摧毁伊拉克南部的某处防空阵地。前两项打击针对战略类目标,关键原因不是F-117A与BGM-109能够有惊无险的突破伊拉克的防空网,在后来的战斗中BGM-109多次被击落,F-117A也在数年后的科索沃战争中被击落,而是美军没有选择,必须在轰炸开始前瘫痪伊拉克军队的指挥系统、特别是防空指挥系统。虽然AH-64A执行的是战术任务,但是该任务关系到了后继轰炸机群能否顺利进入伊拉克领空,轰炸伊拉克的军事目标,也可看成是战略类目标。换个角度就能发现,联军在“沙漠风暴”行动中集中力量轰炸伊拉克的军事战略目标,根本原因就是联军缺乏能够在不轰炸战略类目标的情况下瘫痪伊拉克军队的有效手段,也就是缺乏足够先进的武器装备。设想,如果当时联军拥有足够的防区外弹药、高超音速巡航导弹、先进隐身战斗机,还需要让战机冒险前往巴格达上空,轰炸得到重重保护的重要目标吗?

技术决定战术,战术决定战争方式。

裴承毅敢于在轰炸印度的防空设施之前轰炸印度的空军基地,正是因为参加轰炸行动的战机不需要冒险进入印度领空,也就不需要突破印度的防空系统。先进的武器装备,给予了前线指挥官更多的战术选择,也使战术手段变得更加灵活。

不管战术手段怎么变,战争都要服从自身的规律。

战争自身的规律只有一条:用最小的代价打垮敌人、赢得胜利。具体来说,又分成了两点,一是打击手段的“经济性”,二是打击行动的“有效性”。

前者就是战争的成本,即为了胜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不管实力高低,任何国家都希望以最小的代价赢得胜利,而不是为了战争可以付出一切。如此一来,任何军队都不可能只用价格昂贵的武器装备,而不使用便宜落后的武器装备。事实也确实如此,即便如同美国这样的军费开支大国,在其军事体系中,最先进的武器装备所占比例不会超过30%,大部分武器装备都算不上最先进。比如F-22A服役后,美国空军的主力战斗机仍然是F-15、F-16等第三代战斗机,以及F-35A等廉价战斗机;F-42A服役后,美国空军没有淘汰F-22A,而是让其继续服役。共和国空军也一样,J-16A服役后,J-14C的装备数量仍然非常庞大,所占比例远远超过J-16A。弹药方面的情况也差不多,越先进的弹药,采购数量越少。只有在战争初期,需要夺取主动权的情况下,空军才会让先进战机大量使用先进弹药。夺取主动权之后,空军会尽量使用相对落后的战机,大量使用廉价弹药。日本战争中,共和国空军在夺取制空权之后,大量使用价格低廉的特种燃烧弹,就是最好的例证。

后者就是打击强度,即为了达到目的所需要投入的最少力量。如何估计所要投入的力量,绝对是一门非常高深的学问。比如在F-22A服役的时候,美国最初认为只需采购349架就能确保战胜任何敌人,后来降到200多架、再降到100多架,中日东海冲突后,迅速将采购数量提高到400多架,最后竟然超过了1000架,基本上实现了一比一的替换F-15战斗机。又比如在J-16系列战斗机定型之后,共和国空军最初认为需要采购600多架,以一比二的比例替换J-14C(其余的用相对廉价的J-17A替换),才能保证击败任何一个敌人,随后却因为美国空军采购的F-42A只有300多架,将采购数量削减到了400架以下,用节约下来的经费购买了更多的J-17A。由此可见,所谓的“最低限度”,实际上时刻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是由主要敌对国的军事力量决定的。简单的说,就是敌人强、则提高,敌人弱、则降低。

不管是“经济性”还是“有效性”,落实到具体问题上,都是打败敌人。

要想打败敌人,就得夺取主动权。

空中战斗中,主动权就是制空权。

轰炸刚刚开始,之前在边境地区巡逻的防空战斗机立即投入战斗。

空军投入的第一批制空战斗机并不多,东线战场上只有2个中队的24架J-16A,西线战场上只有3个中队的36架J-16A。不是空军没有更多的J-16A,也不是空军派不出更多的J-16A,而是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印度空军的主力战斗机是F-46I,而不是在制空作战性能上能够与J-16A抗衡的F-42A,所以空军有足够的信心用有限的战斗机夺取制空权。当初空军一再降低J-16A的采购数量,与印度空军装备F-46I有很大关系。

前面已经提到,F-46是中型多用途舰载战斗机。虽然历史上不乏由舰载战斗机发展而来的优秀空军战斗机,比如美国在20世纪50年代研制的F-4“鬼怪”,最初就是由海军投资研制的重型舰载制空战斗机,因为性能优秀,被空军看中,最终成为了美国空军、以及十多个国家的主力制空战斗机。但是F-46系列战斗机存在太多的性能缺陷,比如为了达到多用途的目的,将制空能力放在了次要位置上。这些前面已经做过介绍,相对而言,J-16A从一开始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重型制空战斗机。

J-16立项的时候,空军与海军也曾经在主要性能上犹豫过。

从一开始,海军就不赞成单独研制重型制空战斗机,因为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只要全面核裁军没有取得实质意义上的成果,共和国与美国就不会直接对抗,更不可能爆发足以毁灭全世界的战争,共和国海军也就不会遇到真正意义上的对手,所以海军完全没有必要投入数千亿元研制与采购几百架重型制空战斗机,性能先进的中型多用途舰载战斗机就能满足海军的作战需求。

虽然空军一直主张研制重型制空战斗机,毕竟空军的防空任务非常繁重,从国土防空出发,空军都得拥有一种足以击败世界上任何一种重型战斗机的制空战斗机;美国的F-42虎视眈眈,空军需要足以与F-42抗衡的重型战斗机。但是项目中途,空军也多次调整技术指标,甚至一度打算把J-16搞成中型多用途战斗机;不是空军不想获得性能最先进的制空战斗机,而是捉襟见肘的经费让空军不得不再三考虑,有没有必要在数十年内投入上万亿元研制与采购几百架重型战斗机。

空军与海军在犹豫,国防部也在思索。

J-14在2016年首次参战,从2017年开始大批量装备部队。虽然激烈的国际竞争加快了战斗机的更新换代速度,但是到2035年,J-14只服役了18年,而一种重型战斗机的正常服役年限应该在25年以内,J-14的设计指标是在未来30年之内能够通过改进确保与任何一种战斗机交战。实际上,J-14仍然有很大的改进潜力,在2030年首飞的J-14E(在J-14A的基础上改进而来,主要通过换装推力更大的发动机与更加先进的电子设备,携带更加丰富的弹药提升作战能力)的性能就非常不错,按照开发厂商的评估,能够在2045年之前满足空军80%的作战要求。更重要的是,将J-14A与J-14C改装成J-14E(后来还推出了J-14F海军舰载型)的单价只有25500万元,仅为J-16设计指标的30%。换句话说,即便空军与海军的所有J-14系列战斗机按照E与F型的标准进行改进,总成本只相当于采购600架J-16,而2000架J-14E/F型战斗机的实际作战能力肯定超过600架J-16。虽然J-16不可能放弃,最多只能将服役时间延迟到2045年之后,但是在2045年服役的J-16肯定比在2035年服役的先进得多,平均每年投入的经费也少得多。如果将J-16定性为中型多用途战斗机,不但能够加强空军与海军的打击力量、用其先进的作战能力弥补J-14E/F的不足,还能用相同的经费采购更多的J-16,加快替换J-15的速度(J-15系列战斗机因为设计时过分强调成本,对质量控制得过于严格,所以其改进潜力非常有限,综合作战能力明显不如即将服役的第五代多用途战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