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倾城之雨已过去(1 / 2)

与之前拍摄《无人像你》时的大摇大摆不同,我在进入《日近长安远》剧组之前,郑楚望就安排了工作人员,给剧组所有的人都买了饮料。

“宝贝,你要记得哟,郑总可只对你这样。”马克喊着是我的名字,实际上,他是在喜笑颜开地对沈修哲说。

沈修哲不服输地说:“不就是饮料嘛,谁还没喝过水似的。”

“你俩到底有完没完?”正在化妆的我,不得不给马克和沈修哲各自分配任务,从而把他们分开:“你们看到那里有两大袋瓜子了吗?”

“看到了。”沈修哲乖乖地回答。

马克亲昵地站在我后面:“瓜子,怎么?宝贝,你想吃瓜子了?”

“不想。但是我很好奇,那两大袋瓜子,到底一共有多少颗。”我平静地说。

“数瓜子?”马克大叫起来:“宝贝!我耶!宇宙第一无敌专业经纪人耶!你让我去数瓜子?”

“那我想请问一下,宇宙第一无敌专业经纪人,你是对我的好奇心有意见呢,还是对郑楚望郑总让你陪我来拍定妆照有意见呢?”我瞥了一眼沈修哲,沈修哲早已经跑到了两大袋瓜子旁边,选了其中相对来说较少的一袋哼着小曲数了起来。

马克本来还想再撒撒娇,一见沈修哲已经快速地数了起来,立刻不甘示弱地跑到了瓜子的旁边:“想赢人家?你还嫩点!”

我原本想给这两个人找点事情干,没想到此起彼伏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二二三四,五六七八”让我有一种在高中时期做广播体操的感觉。我甚至能感觉到化妆师在帮我打粉底的节奏都完全受到马克和沈修哲的操控。

“你俩去门口搬个凳子数吧。”我只能让他们离我再远一点。

马克在吸取了之前挑选瓜子浪费时间的教训之后,没有丝毫的挣扎,提着属于他的一大袋瓜子就往门口跑。沈修哲也抱起了自己的一大袋瓜子,跟了出去,一边跑还一边喊着:“马克哥,你耍赖。”

我在心裏长叹一口气,毕竟是考了五年才考到经纪人资格证和以跟着我一起吵吵架、动动手为人生乐趣的两个人,我实在不能对他们有太高的期待。

我的手机震动起来,我看了一眼屏幕,是郑楚望。

我接听郑楚望的电话,条件反射般,我脱口而出:“老板,我今天可没惹祸。”

“嗯,很明显。我暂时还没有收到投诉电话。”郑楚望说:“并且,听马克说,你很配合地来拍定妆照了。很难得。”

“老板,你好不容易帮我拿到的资源,我不能不识趣。”我乖巧地问:“谭韵妮说,那七十万,是你给的钱?”

化妆师帮我化完了妆,先离开了化妆间。

“不是‘给’,是投资。”郑楚望纠正我:“我是个商人,不是慈善家,素来只做一本万利的事情。我原本做好了为了你去和人家制片人赔礼道歉的准备,怎么突然想通了愿意演这个角色?”

“因为我这个人,拥有着无私奉献的精神。这么难演的角色,我不演,那就要逼着其他人承受这个压力。老板,陷人于不义的事情,我怎么能这么做呢?”对着郑楚望,我很快就松弛下来,没有注意到背后有一个人走了进来。

郑楚望笑了两声:“又在瞎编。告诉我真实理由。”

“哈哈,因为我相信你啊。”我心情愉悦地与郑楚望说。

郑楚望还是笑:“周灵子,如果我相信你,那就是我傻了。如果你相信我,那你就完了。”

“老板,如今你为刀俎,我为鱼肉,除了束手就擒,我还能有什么办法?放心吧,我一定好好工作,不给你添乱。老板您呢,就安心工作,没事少向马克打听我的事情……”我嘟囔着把真心话放到了最后一句。

“七十万会从你的报酬里扣掉。”郑楚望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我将手机放在一旁:“耶!又逃过一劫!”

“你的东西。”一只手将一个优盘放在了我的面前。

我回过头看,是沈泊舟。他穿着一件劣质的花衬衫,戴着黑色墨镜,被烫过的头发向后梳去。乍看之下,就像一个痞子。如果非要给这个痞子加上一个形容词,可能我会说,确实是一个长得很帅的痞子。

“你怎么在这裏?”我惊讶地站了起来。

沈泊舟没有任何想解释的迹象,他见我没有接过优盘,索性将优盘直接放在了化妆台上,转身就要走。

我拽住他的衣服:“你是王洛野?”

“我是沈泊舟。”沈泊舟低下头,看了一眼我拽住他衣服的手。

“我的意思是,你是《日近长安远》的男主角?”我依旧不放手。

“我没打算演女主角。”沈泊舟将我的手拿开。在准确一点来说,是“丢开”。

沈泊舟走出了门外,我在他背后生气地踢了一下椅子。没想到,力度没有把控好,伤敌失败,自损一千。

“我的天,好痛……”我忍不住叫出来。

不知道是我的脚踢到椅子的声音过于大还是我的叫声过于令人产生同情心,沈泊舟居然走了回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坐在椅子上抱着我的脚哀号。

“算你有同情心,还知道回来看我。”我揉着我的脚。

沈泊舟蹲下来,抬起头,看着我。

四目相对那一刻,我的心跳不可自制地加快了速度。沈泊舟这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我的花痴想法还没有维持到三秒,沈泊舟的话语令我回到现实里:“不是同情,是好奇。”

“你好奇什么?”我抱着脚,又疼又开心:“你是不是被我这一身警察服装所惊艳?好奇我为什么有这么好的外在条件,还愿意一步一个脚印好好工作?这个没什么,美女总是比一般人要坚强一些。”

沈泊舟凝视着我说了一大堆,摇了摇头,站了起来:“要迟到了。”

“诶!你等等我呀!”我从椅子上跳起来,又感到一阵吃痛:“啊,好痛,哎呀,我走不动路了。有没有好心人来帮帮我呀?”

沈泊舟还是要往前走,我喊得更大声:“哎,我真的好命苦啊,完全走不了路,还没办法得到好心人的帮助。也不知道好心人都去哪里了,可能我只能留在这个狭小的化妆室里,流着眼泪独自难受到天明。可怜我周灵子今年才二十四岁,就要承受这样的苦难……”

沈泊舟无奈地走回了我身边。

“你要扶我?”我高兴地说:“怎么?现在不怕绯闻了?你要是扶我,你的‘千雪’‘万雪’‘亿雪’‘十亿雪’妹妹误会可怎么办呀?我可不负责帮你解释哦。”

沈泊舟没有理会我,他拿出了手机,不知道是拨通了谁的电话。

“瓜子数完了,就进来献个爱心吧。”沈泊舟对着电话说。

通过沈泊舟的手机,我隐约能听见马克的尖叫声:“沈泊舟!你对我们家宝贝做了什么?警告你哦,人家会告诉我们郑总的喔!你等着!我们这就来!”

沈泊舟挂断了电话。不顾我的眼神里都对他写着不满,他从化妆台上拿起了优盘,放进了我的包里。

“我自己的东西,我自己能收拾。不要你碰。”我的话音刚落,沈修哲和马克就你争我抢地冲进了化妆室。

“沈泊舟,你离我们家宝贝远一点!”马克伸出双手,拦在我和沈泊舟之间。

沈修哲则将马克推开:“我哥怎么可能对嫂子不好,你别在这裏做电灯泡。”

“照顾好她。”沈泊舟对沈修哲说。

沈修哲点头如捣蒜:“哥,你放心吧,我一定好好照顾嫂子。”

“什么‘嫂子’?沈修哲,人家早就对这个称呼不爽了!要不是看你诚心诚意,人家才不会好心答应你的请求呢。真没想到,人家竟然一片好心喂了狗。不行,这事情可不能让郑总知道,为了我,他居然发工资给了自己情敌的间谍!喔!我的天啊!”马克越说越害怕,拿手捂住了嘴巴。

沈泊舟已经走出了很远,马克还在碎碎念着。

“嫂子,我扶你起来。”沈修哲将我扶了起来。

“沈修哲,人家都说了不要再喊‘嫂子’了啦!”马克气得拿起我的包,另一只手挽着我:“宝贝,人家来扶你去拍定妆照。”

在沈修哲和马克的搀扶下,我一瘸一拐地到达了拍摄现场。到达时,沈泊舟已经对着摄像机转换着摆出不同的姿势。

以前,我也常在一旁看沈泊舟拍戏,对于他的镜头表现力从不怀疑。而五年后,当我再次站在沈泊舟的面前,看着他痞里痞气地做出不同的表情,我忍不住感慨了一句:“我觉得我不行了。”

“不行?嫂子,你怎么了?”沈修哲紧张地问。

“哼,她能怎么不行?看到美色就失去了心智呗。看到我们郑总的时候,也没见你这么有审美能力呀。”马克批评起我来:“宝贝呀,你要是真的觉得快不行了,你就走到人行道上去,那你就能变成‘行人’了。”

我目光锁定在沈泊舟身上:“那我也还是‘步行’呀。”

马克愣住,想了想,这才反应过来:“你就在沈泊舟这裏一次次摔着吧!”

“你让让,挡住我看帅哥了。”我用手将马克推开。

沈修哲立即配合地帮马克搬了个凳子:“马克哥,您坐。”

“人家才不坐。你知道这叫什么吗?这就是职业精神!”马克又教育起沈修哲来。

沈泊舟几组照片拍完后,就到了我的拍摄部分。

我扮演的角色叫作戴天恩,是一个从小就嫉恶如仇的女孩子。一向大大咧咧、乐观开朗的她有一个暗恋多年的学长,名为陆明琛。在陆明琛的鼓励下,戴天恩去报考了警校。在戴天恩警校毕业的那一天,兴冲冲的戴天恩在学校门口等了一天,没有等来答应来参加她毕业典的陆明琛,反而等到了陆明琛意外身亡的死讯。原本已经渐渐接受了陆明琛已经离开的事实的戴天恩,却在一次抓捕窃贼的过程中,遇见了街头混混的小头目王洛野。这个王洛野,有着一张与陆明琛一模一样的脸。

这部《日近长安远》,于我而言,是可以令我借助戴天恩这个角色的讨喜性格再次被更多观众接受。于沈泊舟而言,则是令他通过一人分饰两角,在扮演大反派的同时也能体现他斯文有礼的一面,证明他的演技。于制片方而言,我和沈泊舟的合作,已然是自带热度的话题。

“灵子,对,很好。是的,就是这样。”摄影师积极地与我互动,我穿着警察的衣服,或体现警校时期的朝气蓬勃,或表现警察时期的认真严肃。整组照片拍下来,竟花了一个多小时。

摄影师满意地点了点头:“拍照确实专业。”

马克凑到摄影师旁边:“咱们这些图片,要麻烦你帮忙修好看一点哟。”

摄影师笑:“就周小姐这样的自身条件,就算是原图,一样可以做成官宣图。”

“话是这样说没错,可是您看,我家宝贝的照片不也是您的作品嘛。艺人好看,您也有面子,是吧?”马克在哄摄影师这方面格外有经验。

摄影师对马克的这段话很是受用,喜滋滋地说:“放心,出片之前一定你们看。”

沈修哲小声地对我说:“马克哥对摄影师很尊敬呢。”

“那是你没见过一个叫唐敏的姐姐,马克碰上她,那就不止是尊敬了,可以说是害怕吧。”我笑着,沈泊舟从外面走了进来。

此时的沈泊舟,已经换了陆明琛的装束。二十三岁的陆明琛,是律师事务所的实习生。如果不是因为那场意外车祸,温文尔雅又聪明过人的他本该有明朗的未来。

为了区分陆明琛和王洛野,沈泊舟不仅穿着灰色西装打着领带,还戴上了一副框架眼镜。

我看着沈泊舟,情不自禁地说:“真是斯文败类。”

沈泊舟无奈地看了我一眼,没和我说话,只是往前走,对摄影师说:“我好了。”

马克向我走来:“宝贝,咱们回去准备一下吧。晚上有一场颁奖典礼呢。”

“我想再看看沈泊舟。”我说。

“他有什么好看的呀?我们回公司看郑总吧!晚上要和郑总一起出席的呢。”马克对我说。

“郑楚望?他也要去?你怎么不早说?走,我们快走。”我一听到郑楚望的名字,立刻意识到了时间紧迫,拔腿就跑。

马克迅速跟着我跑了出去,跑了一小段距离,马克回过头去,发现沈修哲没有跟上来。

“这个吃里扒外的,肯定又去和那个大反派说话去了。”马克向我献起殷勤来:“宝贝,你看,是不是只有我是从头到尾都只关心你光明前途的人呀?”

“我如果没有记错,那个所谓的‘吃里扒外’的人,是你招进来的吧。”我吼了一声:“还不去把他抓回来!要是害我被郑楚望骂,我就把你的面膜作为粉丝福利全部拿去送给粉丝!”

马克一听,没有片刻迟疑就往回跑。

我忽然觉得我正处在于一整条食物链当中。沈修哲怕马克,马克怕我,我又怕郑楚望。不过话又说回来,沈修哲敢和马克斗嘴,马克会向郑楚望告我的状,而在郑楚望的面前,从签约的那一刻起,我就只有低眉顺目的份。这么看来,处在食物链底端的那个人,可能是我。

由于准备时间有限,郑楚望让我先去颁奖典礼现场,晚一些他会来颁奖典礼现场和我们汇合。

我在车内换好了礼服后,喊了好几遍在车外等待顺便进行主题为“沈泊舟和郑楚望,孰优孰劣”辩论赛的马克和沈修哲,他们才意犹未尽地上了车。

“嫂子,你说,我哥是不是挺好的?”沈修哲开着车,依旧是不服气。

“沈泊舟是不是挺好的”这个问题我曾经主动告诉过沈泊舟我的答案。当时的我说“沈泊舟,我真的觉得不喜欢你的人都太可怜了。我都想帮他们发起公益捐款,帮助他们换一个眼角膜。”沈泊舟听了我这句话,盯了我好一会儿,才缓缓地说:“发现美的眼睛,一双就够了。”

见我发了一会儿呆,沈修哲叫我:“嫂子,你在听我说话吗?”

“让你开车,哪来这么多话?”马克抢先我回答:“你哥好?当年我们家宝贝最难的时候,你哥在做什么?我告诉你,雪崩的时候,每一片雪花都……”

“都勇闯天涯?”沈修哲回答。

“什么勇闯天涯!是每一片雪花都不是无辜的。现在你哥没有了夏淑儿,自然想来打我们家宝贝的主意。他也不想想,有我们家郑总,怎么轮得到他呢。”马克说着,竟然替我义愤填膺起来:“要是之后换作沈泊舟遇到低谷时期,老娘我不光要做雪崩时候的雪花,老娘我还要当砸死他的冰雹,最好能做一个锤爆他狗头的锤子!”

沈修哲本该反驳,不知为何,居然一脸虔诚地问:“马克哥,你读书的时候,作文应该是满分吧?”

我被震惊,沈修哲真是一个具有辩证眼光的人。即使不认同马克的观点,依然肯定马克的文采。

当我们到达颁奖典礼现场,迎面而来的是再熟悉不过的微笑、挥手及礼貌性问好。粉丝们此起彼伏的尖叫声,满满当当的应援横幅和海报以及耀眼的摄像机闪光灯构成了热闹景象。保镖们围在外侧,一个个明星缓缓下车,在经纪人的陪伴下走入内厅。

马克预先熟悉了场地,得以离开聚光灯的那一刻,他迅速为我披上外套。尽管室内已然被暖气充满,丝毫没有保暖功能的露背鱼尾裙还是令我冷得直打哆嗦。沈修哲跟在我们身后,睁大了眼睛感受他的“第一次”大开眼界。

到达我们的休息室后,我迅速对马克提出要求:“马克,太冷了。我要穿秋裤。”

“哎哟,宝贝,你可是女神,怎么能穿秋裤呢?”马克为难着。

“你看我这鱼尾裙,这么长的裙摆,谁能发现我穿了秋裤?”我据理力争:“红毯那么长,真的会冻死的。你知道什么叫作英年早逝吗?你知道什么叫作红颜薄命吗?你知道什么叫作见死不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