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半截青砖中掏出来的大西洞端石六吉砚和那块罗小华制古松心墨,于立飞都非常喜欢。把东西拿在手上,那种发自内心的惬意与舒坦,好像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似的,又像是酷暑天,突然走进空调房似的,那种感觉,实在是无法用笔墨来形容。
这方砚和墨,原来在青砖里的时候,因为隔着一层青砖,这种感觉还不是很明显。可就算是这样,早上的时候,这半截砖头,已经能吸引他了。如若不然,于立飞也不可能在那个地摊下停下来。现在把它们拿在手里,更是让他爱不释手。把玩了好一阵之后,他才恋恋不舍的装进包里。
但同时,又把包靠在身边,让他能随时接触到包里的端砚和古墨。这方大西洞端石六吉砚和罗小华制古松心墨,于立飞是准备以后回老家的时候,送给老头子的。上次的玉,让自己消受了,这次的砚和墨,老头子肯定喜欢。
于立飞从小就没见过父母,是老头子一手带大的。虽然他平常总以老头子相称,实际上却是把他当爷爷看待的。只是老头子不按套路出牌,或者说有些为老不尊,又或者是想跟于立飞更加亲近,反而两人之间更像朋友。
可是离开老家之后,他对老头子的感情有了变化。隔着距离,能让他看清很多问题。姑且不说老头子让他读了大学,有了在社会上立足的能力,就算是把他拉扯大,这份恩情,他一辈子都是还不完的。
可是自从记事起,除了到山里摘点菇子,打点野味让老头子解解馋之外,也没能让老头子享过什么福。而且这样的日子,好像也只有几年时间。升入高中之后,他读的寄宿,就很少回家了。一直到大学毕业,再后来在外面漂泊,连老头子的面都见不到了。
直到两个月前,他才在老家待了一段时间,但那也是迫于无奈。当时他如果不是在外面混不下去,根本就不会回去。当然,如果不是因为这次回老家,他也不可能拥有这种奇异的能力。所以说,人生的际遇真的变化无常,或许一个小小的东西,就能让你人生的列车朝着另外一个方向驰去。
其实以于立飞的武力值,如果他想要在社会上混出点名堂,还是很容易就能做到的。但老头子在他去县城读高中的时候,就郑重其事的叮嘱过他,教他练气和功夫,是用来强身健体,不是用来为非作歹的。否则,就算他死了,也会从棺材里跳出来。当时于立飞郑重的答应了,到社会后,除非必要,他从来不显露自己的功夫。
这次偶然得到的端砚跟古墨,也算于立飞略尽了一点心意。但他也知道,无论自己送老头子多少东西,都无法抵销那份恩情,可送了总比不送要好。送了,自己能稍稍心安,不送,晚上有的时候,连眼睛也闭不上。
既然端砚和古黑准备送给老头子,那这两样东西,以后就不属于自己了。哪怕于立飞自己也很喜欢,但老头子更喜欢。想到老头子拿着这方端砚和墨的那种喜出望外的神情,于立飞脸上不由露出了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