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七章 无有公道(2 / 2)

工具的缺乏还在其次,粮食配给方面,若考虑到补给难度和管理方便,出去屯田的队伍最好是一人发足一月份的粮。

人聚在一起的时候,发粮还好发,要是人都散出去屯田了,这里一队,那里一队,要发完一轮粮,粮车得奔走全境,得忙碌数日不定能完工。

所以,一月发一次,一次发一个月的亮,可减省分工作量。

而两月发一次,能更减省工作量,却为何不两月一发?这是因为,一是,军中存粮不足,发一个月的粮已经很勉强,没有那么多粮食,第二是,粮食要是太多了,运输就极不便利,这又是麻烦。

除了物资的缺乏,李孟羲认为,屯田最容易出问题的地方,便恰是屯田开始之后。

若是在军中,军中有严格军纪,有士卒频繁巡逻着,在纪律约束之下,作奸犯科之事被死死压灭了。

但是,一旦屯田开始,人员四散,就难以再有约束。

李孟羲不无担忧的对关羽说到,“屯田诸事,锄犁,粮食,土地,皆有,然,尚缺一物。”

关羽问,“还缺何物?”

“还缺,公道。”

关羽皱眉,“公道?”

“对!”李孟羲严肃的点了点头,“公道。

想涿州屯田,跟现下屯田,大有不同。

在涿州,外出屯田者皆是男丁,妇人则留守庄园以内。

而现在巨鹿十几万人,男丁满数不足十万,余下乃数万妇人,人力紧缺,妇人也不得不下放屯田。

某忧之处,便在此处。”

“若是青壮男丁屯田,彼此难相欺,可有妇人老弱夹杂其中,屯田在外,监管不及,若有人恶心陡起,行辱没妇人欺凌老弱之事,某,不能忍之!”

关羽眉头微皱,抚须思索良久,他回想了一番涿州屯田旧事,关羽说到,“按涿州之法,使骑队频繁巡守监察,禁绝作奸犯科之事,可依此法。”

李孟羲想了一下,他点了点头,又皱眉摇了摇头,“监察之法,有用,却不能完全有用。

巨鹿不比涿州一地,一者,巨鹿人力庞大,二者,巨鹿地域辽阔百倍涿州,三者,涿州屯田尽是青壮,而巨鹿屯田,妇人老弱全有,有此三者,监察百倍之难。”

说着,李孟羲忽然想起了什么了,他精神振奋,张口欲说,却又忽而叹气,“唉!某听闻,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能有此四者,方能法纪森严,方能使宵小震慑,方能使作奸之事,无所遁形。

游骑巡查之法,不过是检查之法,不过是清查违法之举,不过是【违法必究】当中数一。”

“要想巨鹿一地,人无相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缺一而不可。”

“可,若使有法可依,则我巨鹿,当有法典巨着使人所尽知,使人所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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