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她不会喜欢乔家的人(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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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曦望向对面那灯火下似乎泛着金光的豪宅。的确,谁愿意背着一个已经成年的孩子去奔向自己的新生活。一个人的生活已经够苦够难,再拖上她,多累赘。

最最要命是,程煜和艾兰还彼此憎恨。他们在十几年岁月沦丧下积攒的对生活和彼此的怨怼和疼痛,都通通怀恨在心。然后寻到适当时机,汹涌爆发,不可收拾。

却从来不曾想过,他们两人之间那些言语和举止间的暴力和伤害,每一分,每一厘,都回报在程曦身上心间,且都是双倍。

生活简直永恒漆黑孤楚。是谁说一味熬下去总会云开月明,根本是一派胡言,误人子弟。

这时,乔默笙的车子缓缓驶过来,一点点照亮她眼前的一段路。程曦转眸看着他开门走下车。

这个晚上,唯一令她感觉到的一丝温暖,来自于此刻朝着她走来的这个俊朗男人。

月渐西斜,水花般柔光夹杂寒风,吹在他大衣外的渺小纤维上,带着透彻黑亮的光泽,煞是好看。

程曦看到他把外套脱下来,走到她面前,“冷吗?”

她呆呆看着他,模样难得的有些傻,然后轻轻摇头,“还好。”

乔默笙还是为她披上外套,“天晚了,介意我送你回去吗?”虽然是询问的口气,但却已经引着程曦往车边走去,打开车门,耐心地等着她坐进去。

程曦听话弯腰坐进车中。她把他的大衣盖在裸露的双膝上,上面有他的清冽气息,淡淡的,有点浅,与他给人的感觉十分相似。

她微微侧头打量他。两人此刻坐得很近,他握着档位的右手骨节分明,指甲修得短而齐,露出干净清晰的指尖,食指关节上有个厚厚的茧,证明他经常重复某一种工作。

他似乎很喜欢黑色或者灰色的羊绒衫,搭配浅色衬衫。她好几次见他,似乎都是这样的装扮。

衣衫精致,但简约。这男人对物质的要求仿佛很浅淡,这大体因为他对自身颇为自信。他什么都不缺,他不用让别人知道他住多少平方的屋宅,开什么样子的名车或是穿什么牌子的衣服。

因他是乔默笙,他没有炫耀财富来提高身价的需要。

如此想着,程曦轻轻回转头看着窗外,他该是她见过最容易令人心动的男子。他本身就仿佛是个发光体,耀眼迷人。

16岁的青春少女该像是一朵会永恒不败的鲜花,美好光明,自动吸收所有阳光和水露,被父母家人和一个同样年轻的爱人捧在手心,爱之,疼之,护之,宠之。

16岁的少女该可以明艳大笑,可以不管不顾,甚至可以刁蛮任性。因为16岁的女孩通常是旁人眼中的糖心,做什么都可以被宽容。

但他身边的这个女孩,她精美五官间带着克制和浅淡冷漠。她待在人群中时,可以温婉合群;独自一人时,亦可以自得其乐。她不懂在他人面前释放情绪,她不会令自己的喜怒哀乐影响他人心情。

今晚之前,乔默笙为这女孩的独特气质而感到心动;今晚之后,他又开始为她的克制和寂寥而心疼。

宽敞车厢里,两人都没有说话,但气氛却显得很温暖。彼此的清浅呼吸混合着车厢内潮湿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