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一口气娶了七八个老婆的秦玉关——草,夜夜笙歌的他,现在能站着走路就已经很不错了,还指望他能像当年那样,虎躯一震就能散发出霸王之气?
而胡灭唐则不同。
从龙腾退役后的这些年中,始终都在俄罗斯担任吸血蝙蝠老大的角色,每天如果不亲手宰两个人玩玩——怎么对得起他“杀人魔王”的称号?
所以说,昔年纵横天下的四大高手,其他三人都因这样,那样的原因,能保持原有的功底没有退步,就已经算是妖孽般的存在了,怎么能和常年奋斗在“一线”,每时每刻都有进步的胡灭唐相比?
老胡,才是当今天下,当之有愧的第一高手!
当然了,前提是没有杨逍这个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怪胎。
可杨逍既然已经冒出来了,老胡屁股下面这把天下第一高手的椅子,就开始动摇了,能否力保不失,那就得看他的临场发挥,与造化了。
不是任何人,都能有机会亲眼目睹天下第一高手,与天下第一——怪胎直面撕逼的,这绝对是场百年罕见的好戏。
李南方觉得自己就是个幸运儿。
身患早衰症却实现完美逆生长,回国半年就家财万贯,身边美女如云,爪牙小弟遍地走,今天又能欣赏到这样一场高水平的撕逼——老天爷,不要对我太好。
“如果此时有酒喝,就好了。唉。”
李南方蹲坐在旁边的一块大石头上,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拿出了香烟。
虽说没有美酒助兴,甚为遗憾,但烟盒里还有一颗烟,也算是很大的弥补了。
星光下。
一条白色,一条淡灰色的人影,好像不存在的幻影那样,纠缠在一起。
像什么静若处子,动若脱兔之类的描述词,已经远远无法形容这俩人的对掐。
鬼魅!
也许,唯有这个名词,才能形容这次超高水平的正邪之战之万一吧?
依着李南方的眼神,才勉强捕捉到俩人近身格斗时,瞬息万变的厮杀招式。
让他越看越激动,最后忍不住大力鼓掌,高声叫道:“好,好!打得好,打得妙,打的呱呱叫!我说那个谁,杨逍是吧?你刚才那一脚怎么不抬高三寸呢?那样就能提到老胡的下巴了。哎呀呀,老胡,千万别反撩他胯下,这妖孽不怕撞膝啊。”
“喂,喂喂,老胡,你傻了啊你?这个妖孽一头长发,看上去很潇洒飘逸的样子,实则就是最大的破绽啊。抓他头发,对,就是抓他头发!抓住后先往怀里猛拉,再往下大力按——膝盖啊,膝盖!唉,你的膝盖不会打弯了吗,怎么不及时提起来,把他鼻子撞塌了?真是笨啊。”
“妖孽,老胡的长袍,长袍!对,对,就是长袍,这身装逼的长袍,就是他的破绽,和你一头长发有着异曲同工之傻啊。抓住下摆,千万别撕开!对,不要撕开,就拽着下摆,围着他转圈,把他转晕。”
越看越过瘾的李南方,极度兴奋之下,全然忘记他该站在哪一方了。
他把自己置身于裁判的位置上,站在大石头上,对着撕逼的俩人大呼小叫,指手画脚,不住地给俩人加油助威。
问能不能再打的快些,再狠一些。
打这么久了,都没血肉横飞的镜头出现,也太不过瘾了。
如果有第四个人在场的话,肯定会觉得这厮是在胡说八道。
可现场为他“表演”的两个人,却是越来越心惊。
盖因每当李南方高喊“妖孽,轰他鼻子。老胡,踢他左肋”时,都是俩人即将出手的动作。
就仿佛,李南方与他们俩人,不是生活在一个空间内,而是比他们提前了至少一秒钟!
不然的话,他怎知道俩的接下来,要做什么?
“妖孽!唉,都特么让你别撕裂老胡的长袍了,你怎么就不听呢?难道你没看得出,他其实已经为和人打架还穿着长袍的装逼行为,已经后悔了?他早就想脱下来啊,可哪有机会脱?”
现在的李南方,满脸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说话的语速超快,清晰无比:“你该让他穿着的。卧槽,快向左边歪脑袋,老胡要趁你向右边甩开长袍,大拳头砸你鼻子了!好险,没砸着。哈,怎么样,老子说得没错吧?我就知道他会——啊!”
看到杨逍在自己的及时示警下,电光火石间猛地歪头,躲过老胡一记凶狠的冲天炮后,李南方得意的大笑起来。
可是刚笑了几声,与杨逍对掐的胡灭唐,身形忽然电掣般回撤,抬脚就重重踢在了他左腿上。
一脚,就把没有任何防备的李南方踹了个跟头,从大石头上摔倒了地上。
“我打死你这个吃里扒外的小崽子!”
老胡真怒了。
在与杨逍对掐后,他立即意识到这个妖孽,是他生平所见最最危险的人物,一个不慎,就有可能被人当场削死。
他使出浑身的解数,抛弃了所谓的宗师风度,出手时极具阴险狠辣,什么扣眼,锁喉,抓胸,撩阴这些早就弃之不用的“绝招”都使出来了,才将将与杨逍占了点优势。
但他更清楚,优势只是当前。
最多十几分钟后,他就会慢慢地处于劣势。
无他,杨逍要比他年轻太多岁。
岁月的侵蚀,就连沧海桑田都抵御不了,更何况是人?
体能很关键啊。
可就在老胡心里发急,越打越快,希望能在十几分钟内解决——不行,就特么的转身逃走好了时,李南方却在旁边大呼小叫的帮杨逍,他能不愤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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