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右手,却是捏碎了一个东西。
但那个东西,绝不是李南方的咽喉骨,而是一片贝壳。
藏龙河向西不远就是大海,每当海水倒灌时,就会席卷贝壳等海产品来到藏龙山这边,甚至更远的内地,所以河岸上有贝壳是很正常的事。
不正常的是,菩萨蛮刚才明明捏着李南方的咽喉,怎么会忽然变成贝壳了呢?
她早就不再是处子之身了。
如果修炼天魔舞的菩萨蛮还是处子,那么就好比逼着老虎吃斋念佛那样,根本不可能。
尤其要想练就情人小手。
但毫无疑问的是,菩萨蛮迄今为止,还从没有被男人碰过。
不是处子,能练就至邪情人小手功夫等等,这个问题,并不矛盾。
就像没谁规定坏人就不能做好事那样简单。
所以当她误以为已经把李南方给迷到失魂落魄,轻松捏碎他咽喉。
“混蛋,你、你竟然敢侮辱我!”
菩萨蛮呆愣瞬间后,随即勃然大怒,双手去掐李南方的脖子。
啪。
一只手,狠狠抽在她的左右手手背上,就像被鞭子抽了下那样,好疼。
疼地她尖叫一声,再次十指张开,要掐下去呢,又是一声啪。
这次被抽的,比上次还要疼。
疼地菩萨蛮浑身都直哆嗦。
原来却是李南方从旁边捡起一根编织睡袋时剩下的藤条,当鞭子用了。
接连狠狠挨了三鞭子后,菩萨蛮才发现李南方看着她的眼神,不但大红,反而很邪恶。
就像个魔鬼。
黑龙!
灾星!
这两个名词,电闪般自菩萨蛮脑海中腾起后,她立即知道接下来她绝不能再这样愚蠢了。
黑龙已经苏醒,灾星已经看出她的杀意——如果她还有所保留,等这个人渣彻底采取主动后,她唯有被活生生掐死的下场。
所以,她必须使出原本不想用的绝招,情人小手了。
当藏龙河的水平面再次恢复到最低限度时,太阳已经爬上了树梢。
一只野兔,从密林中蹦蹦跳跳的跑了出来,人立而起拱起两只前抓,竖起耳朵向河边看去。
兔子不是人。
但它得喝水。
它的要求也不是很高,每天早上这时候跑到那块大石头旁,在小水洼里美美地喝上几口后,就回丛林中庆祝它又成功多活了一个晚上。
今天它要多喝几口。
因为昨天早上,它就看到有个人类坐在它喝水的那块大石头上,害的它一天都没喝水。
任何动物都有特定的喜欢,兔子就像蛇那样,从哪里去的,就从哪儿回来。
昨天从哪儿喝水,今天,后天——只要它活着,就会始终去那边喝水。
如果有危险阻挡它去老地方喝水时,它宁可渴一天,也不会冒险去别的地方去。
昨天它就渴一天了,今天估计还得渴一天。
无耻的人类。
人类不但无耻,而且还相当的可怕。
其实兔子并不知道,满世界的人,也就是李南方自己可怕,无耻罢了。
要是换成别的男人,这会儿早就已经被菩萨蛮给吸成人干,扔进藏龙河内喂鱼了。
明明是她要把他吸干好不好?
可结果,为什么却是他不但没有丝毫脱、样的迹象,她却要脱、阴而死了?
祖宗传下来的天魔舞神功,绝招情人小手,为什么一点作用都不起了?
无耻的李南方,此时正高举着一块石头,死死盯着河面。
他在捕鱼。
对于别人来说,只拿一块石头就想捕鱼的行为,绝对是种沙比行为。
但在海外小荒岛生活大半年的李南方,却能轻易做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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