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管他们欢不欢迎我们,反正我们去是去定了,如果他们安静一点便罢,如果他们敢对付我们,那就干他娘的!咱们独立团又怕得谁来!”
“伦克说的对,咱们独立团又怕得谁来!我怕因为纳明这件事情,丽清郡主会改变主意。而去衞城总比呆在这裏强得多!”
眼神渐渐恢复清明冷静,叶淳随后将头转向约若夫,做出了指示。
“约若夫,我立刻休书一封,你带着去见丽清郡主,就说我们已经准备完毕,想提前动身前往衞城,请她下令通行,派人带路!我不想去见那女人,我怕我一个控制不好会揍她!”
……
当天下午,叶淳便得到了丽清郡主的回复,同意其提前动身,前往衞城。
调令和通行文件也已经迅速地签好,由约若夫带回了营地。
第二天一早,丽清郡主便派来了引路之人,是一个普通的传令官。
一切早已准备就绪,自然不用再进行耽搁。
很快的,独立团便拔营起程,一路向东缓缓行去。
之后,独立团便在那位传令官的带领下,以一种蜗牛般的速度缓慢前行着,好似在游山玩水。
五十公里的距离,独立团竟然整整走了三天,端是蛋疼到了极点!
不过,只要离开那位郡主殿下,那么叶淳也便不着急了。
既然那位传令官喜欢慢走,那咱们便同样放松一下,慢慢走就是了。
反正,独立团给养充足,伙食良好,就全当交游了。
这样的日了,对于一众独立团的军士们来简直就是快乐似神仙啊。
除了遇上一支没有眼力傻逼呵呵撞上前来的强盗,有些影响心情之外,一众独立团军士们白天慢悠悠地行军,晚上围着燃起的篝火喝酒吃肉,幸福的直想永远就这样走下去。
不过,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在第四天的下午,独立团终于结束了这种快乐似神仙的幸福生活,到达了此行的目的地,衞城。
站在城门下,看着城门两侧与城头士兵不太‘友好’的目光,叶淳冷冷的一笑,露出了一个消失‘多时’的冷酷笑容。
那一刻,他看到了对方的严阵以待,听到了‘斗争’响起的号角。
事情,果如伦克所说的那般,那位掌控着衞城的班纳克大人,并不欢迎自己的到来。
不过,他消息得到的可不晚啊!自己这还没到呢,对方就已经提前知道自己将要上任的消息了。
“传令官阁下,看来班纳克掌旗使已经知道了我要到来的消息!”
将头转向传令官淡淡的笑了笑,叶淳的眼睛里射出的凛冽之光,竟看得身旁的传令官一哆嗦。
拖了三天的时间,恐怕就是一只蜗牛也能爬到衞城来通风报信了。
不过,那又怎么样,正如伦克所说,独立团又怕过谁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