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吝啬于多给墨菲斯一件衣服,当墨菲斯离开唐吉坷德那间破屋子的时候,身上并没有套上什么外套,而仅仅是手中多了一柄兽皮鞘的短剑,多余的半点东西都欠奉。
微微转过头,墨菲斯能看到山坡上那个伫立的身影,在他后面,有着超过二十匹高头大马如同雕像一般凝立不动——只有经过严格训练的军马才会有这种严整而肃穆的姿态,墨菲斯轻轻叹气,明白自己除了接受这个唐吉坷德早就知道的身份,别无他路。
不过在离开前,他还有些事情要做。
墨菲斯的家位于村子的另一个角落,看起来比唐吉坷德还要破败的木屋早已因为缺乏修缮而透着腐朽的味道。
不得不说,摊上一个一年或许只回来住几十天的主人,换了什么房子都会有这种气息。
屋子后面有着一块简陋的墓碑,歪歪斜斜的字体记载着一个卑贱的没有姓氏的名字,墨菲斯的母亲长眠于此,安静如常。
生母?墨菲斯不知道,只记得这个市侩而肥胖的女人抚养自己长大,虽然经常抱怨,却没有把自己扔去喂狼。
伸手推开木门,腐朽的门板似乎终于到了使用的限度,“咔嚓”一声倒塌在地,墨菲斯没有在意这些,走近屋内翻腾几分钟,出来的时候已经套上了一件破旧的布衣。
依旧是手提短剑,墨菲斯没有拿任何多余的东西,回头望了望这栋木屋,在母亲的坟前伫立片刻,他不发一语的转身离去,没有任何犹豫。
生活告诉他,只有迎风前行的时候,才能让他明白自己是在走向强大。
……
老管家依旧是一丝不苟的模样,几步走向了这位高贵的公爵继承人,仅仅因为“温德索尔”这个姓氏,眼前的少年便会在很短的时间内从一个近乎蛮族的生活状态转变为帝国上下人人羡慕、甚至可以称万人之上的公爵府少爷,命运女神似乎总是在不经意间开着让人惊叹的玩笑。
在无数人羡慕这个让人垂涎的位置之时,当事人却比他在危险的丛林中还要警觉的审视着四周——不仅仅是环境,更是这个地位的危险性。
溪水与小河是森林中的公共区域,是食物链各个阶层都会列席出现的地方,但是即使猛虎与斑鹿在这一刻相安无事甚至面对面在同一条河中饮水,却没有人知道转身之后会发生什么。
唐吉坷德曾经形容过人类社会的那个金字塔上层是如何一副光景,很简单的三个字——“人吃人”,再无其他。
不过这足以让墨菲斯明白自己现在即将面对的是什么,这裏没有绝对的捕食者,更没有需要绝对信任的人。
骑上老管家帕法为墨菲斯亲自牵来的瑟里斯军马,周围的家族骑士整齐的单膝跪地,表达着第一次对未来家主见面时的尊重,而墨菲斯则一身农村的土鳖装扮,愣愣的抬头看着比自己高出一半的马匹,眼神微微恍惚。
无论是否出自内心,无论眼前的骑士们在低下头颅时是否心怀鄙夷或敬畏,在这个即将带上贵族式面具的少年面前,他们已经在时刻不停地、默默地重新构筑着他的价值观。
高贵姓氏的荣耀与荒村野民的土鳖,看起来别扭异常。
墨菲斯海蓝色的眸子望着老管家从守衞手中拿过兵恭恭敬敬递过来的一套衣服,没有丝毫犹豫的伸手接过,就这么当着所有人的面换了起来。
家族骑士们脸色难看,尴尬的望向了远处——拜占庭可是从来不会有这么一位贵族的,放眼整个帝国贵族,从来不会有人将多余的皮肤裸|露在外,除了那些为了吸引眼球的贵妇们穿着低胸的晚礼服,没听说一位优雅的贵族会当着外人的面脱下自己的衣服。
粗鄙,这是唯一的形容,但是墨菲斯却连个多余的表情变化都没有。
老管家默默地弓着腰,接过了墨菲斯递过来的那件洗的发白的粗布麻衣,一双可以握剑杀人手轻轻将其叠好,交给了身后的侍从骑士。
“您比我更明白这身衣袍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