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1 / 2)

红尘四合 尤四姐 2107 字 5天前

关兆京懂事儿,守着门禁不让人进去,给他们腾出足够的空间来,让他们说说体己话。

久别重逢,心裏欢喜,人却显得笨拙了,又回到初初相爱的时候,战战兢兢、畏首畏尾。

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她穿男装的样子,冷不丁一瞧就是个小兵丁,淹在人堆里找不见。他捋捋她的发,拉她在榻上坐下,把炭盆拉得更近些,问她冷不冷,拉过他的大氅给她披上。

“这裏气候不好,你一个人跑了这么远的路,存心叫我难受么?戈壁上有豺狼虎豹,还有响马,好在平安到了,要是有个闪失,我会后悔一辈子。”他捧着她的手看了又看,“弄成这样儿……受了这么多苦。”

定宜摸摸自己的颧骨,有点不好意思,“嗳,脸是没法看了。我想着要来见你,就什么都不在乎了。还好老天爷怜悯,这一路上很顺遂。过边界的时候遇上一队马贩子,把我带到巴郎。后来遇见了十三爷,横竖他不认识我,我装倒卧混进他营里,就跟着他们找到了你。”

她笑着,雪白的牙衬着嫣红的脸,他看着她,愈发觉得难过,“还挺得意?你不知道有多危险?”

可是任何的不测和他的安危比起来都不算什么了。她搂住他的脖子,“我就是想见你,还得告诉你一件事儿。”她把怀里的锦囊掏出来放在他手心裏,“你有儿子了,叫弦儿。大伙儿都夸他生得好,你知道年画上的胖娃娃吗?师哥说弦儿就是那模样。人家说儿子像妈,他不是,他更像你。”她笑着比划一下,“他眼睛裏头有道金圈儿,和你一样。”

他表情错愕,被她这个消息震得晕头转向,“不是没有了吗,怎么又生了?那上回……小产是假的吗?”

她捂住了自己的耳朵,闭着眼睛说:“对不住,我骗了你。我那舅舅来瞧我,我让他给我弄了罐鸡血,专门糊弄你。”

他气得在她屁股上揍了一下,“叫你骗人!你胆儿太大了,什么事都敢做,你眼里还有我吗?”想了想,自己又心疼起来,一个女人,生孩子这么大的事儿,自己爷们儿不在身边,她该有多害怕。他叹了口气,“儿奔生,娘奔死啊……所幸母子均安。”

他把锦囊拆开,里头一簇细细的绒发,那么羸弱,却牵动他最敏感的神经。父子连心,他到现在才体会到。他有儿子了,他又哭又笑,捧着那簇胎发喃喃叫弦儿,“这是咱们的儿子啊!他出生我没在身边,以后一定好好补偿你们娘俩。”他郑重其事把锦囊塞进怀里,又问,“那孩子现在谁照顾着?你怎么撂下他一个人来了?”

定宜迟疑了下,勉强笑道:“我从红螺寺把海兰闹了回来,多亏了她,这阵子一直陪在我身边。我临走把弦儿托付给她代为照顾,她心细,也很疼爱弦儿,孩子在她身边我放心。”

他这才松懈下来,点头道:“难为她了,对她和汝俭,我心裏一直有愧疚。老十三说弘赞的案子断下来了,朝廷给了批复,令他自尽,也算对那些枉死的人有了交代。可是汝俭的死因一直不明,要再查,恐怕得开棺验尸。”

定宜摇了摇头,“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就不要再惊动他了。他苦了一辈子,身后就风平浪静吧!”语毕看他一眼,小心打探道,“说起十三爷,你们兄弟之间相处得怎么样?红过脸么?”

弘策说没有,“老十三是个绝顶聪明的人,骨肉亲情看得也重。或许是他母亲的缘故吧,前朝灭了国,太上皇后只留下一个侄儿,对弘巽的教导以仁孝为先。他们兄妹都是,我刚从喀尔喀回京,对我多番照顾,比别的兄弟要亲厚些。”他狐疑打量她,“你问这个做什么?”

她不知道应该怎么开口,可是瞒着终不成事,半晌方道:“你总问我怎么会来找你,因为我在京听到一个消息。那天七爷来温家大院,他说大军作战失利,朝中有人借机弹劾你,说你私通外敌意图谋逆。皇上将信将疑,派十三爷来调查此事,若属实,就要……”

他变了脸色,“就要如何?”

她艰难把那几个字从牙缝里挤出来,“就要赐死你。”

“真是笑话!”他气急了,咬牙道,“迄今为止大小八场战役,虽有过失利,可眼下全军气势如虹,何来通敌一说?我十二岁起为朝廷办差,这些年来呕心沥血,何尝谋过半点私利?现在倒好,这么大顶帽子压下来,非要置我于死地么?我宇文弘策行得端坐得正,就是皇上在跟前我也还是那句话,做过的事我绝不否认,没有做过的,就是打断我的脊梁,我也不会承认。”

她说:“我知道,你绝不会做这样的事,可是架不住有人公报私仇。如果真的到了山穷水尽,你能不能带我逃走?咱们找个没有战争、没有朝堂争斗的地方过平凡的日子,好不好?”

他唇角扬起讥诮的笑,“能上哪儿去?四只马蹄跑得过几万大军吗?我身正不怕影子斜,他们要怎么处置悉听尊便。不过一条命罢了,要就拿去。可要是一跑,更落人口实,不单自己,连后世子孙都要遭人唾骂。”他回过身来,在她肩上按了按,“你就是因为这个才奔波几千里来找我的,是不是?傻子,你该在京里好好带着弦儿,男人的事不用你操心。”

他到这时候还想着成全后世子孙,这样有担当的人,怪道要比别人活得辛苦。她含着泪一笑,“如果你知道我在京里有危险,你会不会不顾一切回到我身边?”她抚抚他的脸,“你是我男人呐,是我儿子的爹,我得陪着你。不管路有多难走,我要和你肩并着肩,这才对得起我自己的良心。”

所以要他苟且偷生是不能了,只要朝廷给他毒酒,他就和直着嗓子灌下去,不为自己,是为妻儿。他傻得这么叫人心疼,也更使她坚信自己这趟没有来错。

“咱们不去想那些。你不是说十三爷绝顶聪明么,有他在,一定还咱们一个公道。”她抿唇笑了笑,有些腼腆,“这么久没见我,你也不亲亲我。是瞧我脸不细嫩了,下不去嘴么?”

他嗤地一笑,“胡说什么!”倾前身子,从她的额头吻到鼻尖,“在我心裏,你永远是初见时的样子。哪怕白发苍苍掉光了牙齿,还是那个站在雪地里看我放灯的姑娘。”

即便生离死别也冲不淡这样的喜悦,她不过付出一点微不足道的爱,换来他长久的思念,她又做了一笔赚钱的买卖。

“我这辈子没什么出息,最大的成就就是叫你爱上我。”她回吻他,“其实挣来一辈子就够了,让你爱得这么辛苦,下辈子还是放你自由吧,你值得更好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