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水集风云(1 / 2)

洪荒天子 龙人 2757 字 1个月前

青原的剑被轩辕的剑鞘一阻,根本就无力回救,也来不及,皆因轩辕变招大快!是以,他才会败得如此快,如此惨。

其实,轩辕并没有必要行此怪招,只须强攻即可,那时再出二招,也可击败青原,但轩辕并不想用太多的时间来对付这样一个对手。

“我们今日的事情可以一笔勾销吗?”轩辕转身向青裳淡然问道。

青裳的脸色数变,目光在轩辕和叶皇诸人脸上扫视一遍,半晌才愤然道:“老夫说话岂有不算之理?今日之事,就一笔勾销!”

猎豹和凡三诸人都绽出了一个胜利者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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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辕并不想再作隐瞒,在回到营地之后,便召集了大家讲出了自己的往事和身分,但他却在其中编了一个小故事——那便是刑月的那一拳一下子让他过去的记忆恢复过来。

众人听了轩辕这些话,不免全都怔了良久,但又不得不“啧啧”称奇。当然众人没有怪轩辕,因为他们都相信轩辕说的是真话,在轩辕接下刑月的独龙拳之时,其表情极为异样。本来众人都对轩辕的表现大为不解,但此时轩辕如此一解释,反而使众人疑虑尽消。

最高兴的人仍是褒弱,她知道轩辕是因为与她那番谈话之后,才愿暴露身分。不过,她当然不怪轩辕。

圣女和施妙法师对轩辕承认自己曾是有侨族人并不感到意外,在他们的印象中,因褒弱有先入为主的说法,是以一直当阿轩便是有侨族中的那个轩辕。

其实,“阿轩”与“轩辕”之间的那种巧合也大离奇了,只要有人在深处一想,便会察觉这之中也大凑巧了。

猎豹和叶皇诸人反倒替轩辕高兴,因为轩辕终于恢复了记忆,此刻他们并没有族别之分,早将轩辕当兄弟一样。而且据施妙法师和圣女所说,有侨和有邑两族同属一个祖族,皆为有熊族的支系。因此,这群年轻人的心团结得更紧。

此刻让人伤脑筋的却是得罪了“青云剑宗”,似乎还出现了敌踪,又去哪里弄几张大木筏来呢?

施妙法师微微皱起了眉头,半晌未语。

“如果我们直接去共工氏部向他们借筏子呢?”叶七突然出言问道。

“是呀,共工氏部族想来也不会不给面子,何况我们有邑族和高阳族一向交好,怎么说他们也会弄几张筏子给我们。”

“话虽如此,但这样一来就更易将我们的行踪和动向暴露给敌人。对我们今后的行程极为不利呀!”施妙法师轻轻叹了口气道。

轩辕却在此刻吁了口气,哑然失笑道:“我道是什么原因让我们不便直接去共工部,原来法师是担心这个,我还以为是咱们与共工氏半点交情也没有,既然共工氏会给面子送几张筏子,那事情就好办多了。”

“可是……”施妙法师仍有些不放心地欲说什么,却被轩辕开口打断了:“法师的担心固然有些道理,但这些并不是问题,刑月不是知道我们已到了共工集吗?他们怎会猜不到我们走水路东行呢?何况我们的行踪本就不是一个秘密,至少到目前为上仍不能肯定摆脱了敌人的追踪。现在的形势就是赶时间而非捉迷藏。依我看来,无论是鬼方十族还是东夷蚩尤,他们都未曾准备好足够的力量对付我们,否则他们根本不用龟缩,只须倾力来攻就行了。所以,我们只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凑齐筏子东行就可以减少许多麻烦,而这一路东行之时,我们更有足够的时间去安排行程或临时改变计划,不知大家意下如何?”

施妙法师眉头微舒,猎豹却已附和着点了点头,叶七和化金也点头赞许。

“那好吧,我立刻去征求圣女的意见,趁早动身。”施妙法师果断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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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工部族,距共工集约十余里,是一片河谷,水革丰茂,多为木筑棚屋,几个路口都设有栅栏竹篱。河道之上亦设有河障,河谷为狭长之地,延绵十余里,而共工部则占据了整条河道。

轩辕诸人是经由陆路行至共工部的,但在栅栏百步之外便被人所阻。

那是一群手持强弓的大汉,赤|裸着上身,以皮裙这着下体,结实的胸膛之上全都刺着蛇鱼之类的图纹,披散着头发,更增添了他们几分悍野之气。

“我们是来自高阳族和有邑族的朋友,去通知你们的共工,就说我们想见他!”施妙法师当先而行,扬声向栅栏中的共工族人呼喊道。

(注:共工为水神之名,而共工部族便尊奉水神为自己的族长。是以,共工并不是指某一代族长之名,而是族长的代称,也代表部族中最具权威的人。)

施妙法师的呼喊果然引起了共工族人的一些骚动,皆因高阳氏和有邑氏对于共工部落来说并不是很陌生,皆因三者相距不远。高阳氏和有邑氏以车闻名,而共工氏则以舟筏闻名。是以,这些部落之间还有些交往。

“你们先等一等,我立刻去禀告共工。”一名年龄稍长的汉子遥呼道,但却并没有让轩辕诸人接近栅栏的意思。

轩辕无可奈何地望了已降的夜色,心中却暗自忖道:“待会儿该如何尽快借到筏子呢?如果回去太晚,琼儿定会急得睡不着觉。”

“我们晚上还能够赶回去吗?”凡三似乎看出了轩辕的心事,不由得故意问道。

轩辕没好气地道:“我怎么知道?这还要看人家的心情好不好喽,说不定还要挨一顿打呢。”

凡三见轩辕这个样子,不由好笑地扮了个鬼脸,道:“看你这副表情,是怕琼嫂子在担心吧?”

“你少说几句行不行?”花猛微责道,惟有猎豹不声不响。

凡三倒是有些怕花猛,见花猛如此说,只好闭口不言。

“我们的确要尽快赶回去,迟则易生变。”施妙法师淡淡地道。

“有叶皇、叶七他们相护,应该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他们的能力足够应付一些小的变故!”轩辕对叶皇诸人的能力还是极为信任的,是以在他与施妙法师、猎豹、花猛、凡三五人前来共工部落所在地之前,就将防守的任务交给了他们,同时稍作布置,这才放心地出发。

※※※

共工的身形十分健硕,比轩辕都高出半个头,动如巨象悠然漫步,静如铁塔高耸。

凡三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魁梧硕壮的人物,那种不怒而威的气势确实有一股压迫感。

共工看似三十左右,对待轩辕诸人并不是很热情,但对施妙法师却是另眼相看,皆因施妙法师与他们上代共工之间曾有过交往,是以共工对施妙法师便显得客气多了。

猎豹将那张完整的熊皮献给共工之时,共工这才仔细地打量了一下猎豹和轩辕。因为他很清楚这张熊皮刚剥下不久,也便是说,这张熊皮应该是来人在前来共工部落的路上所猎,而如此完整的一张熊皮绝对不是几个人所猎。如果狩猎之人多的话,黑熊身上的伤口一定会不只一处,这就会使熊皮有失完整。如果说这头黑熊是一个人所猎,那这人的力量连共工也不敢小看。

当然,也可以设置陷阱猎熊,但对于长途跋涉的人来说,应该没有足够的时间布置。因此,最有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就是人熊奋战,最终以黑熊毙亡而告终。

“这只熊是你所猎?”共工微微有些讶异地问道。

“不,是我族中的一位兄弟所猎。”猎豹觉得没有必要说谎。

“哦……”共工并没有再多问什么,只是请施妙法师和他们几人进入族人聚居的中心地带。

※※※

“法师,有位自称是有邑族的勇士化金要求相见!”步入帐中之人乃是共工的内侄尚禾。

轩辕和施妙法师相视望了一眼,都掩饰不住各自心头的讶异和不解。

此刻轩辕诸人正准备就寝,因为夜色的确很晚了。几人在共工的款待之下,整整谈论了两个时辰,直到三更才结束宴会,而共工答应送给他们五张上等的大木筏,只是必须连夜赶工修整,是以准备明天一早送过去。因此,轩辕诸人也准备明日回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