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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就到了嘉泽与冯氏结亲的日子,日头正早,隐月居的两人便带着睡意艰难的爬了起来,不对——只有史清倏一人艰难,对于沈夙而言,需要日日寅正上朝的工作早已经叫他适应了冬日里头在天还黑的时候便爬起来。
看着床上的人依旧眯着眼睛打瞌睡,刚从净房里头走出来的沈夙实在是忍不住笑了一声:“噗——若是实在困倦,晚些起来也是成的。去安王府没必要时间那么赶。”
史清倏咬着牙根子甩了甩头,“不成不成,都说了今儿早上我要起来多吃一些,醒都醒了……我、我这就下床,小莲!热水弄好了吗?”
内门外面传来小莲弱弱的声响:“王妃,都准备好了。”
之所以非要爬起来吃一顿早饭,其实只是史清倏考虑到酒席的饭菜大多是多油多盐的,自己好歹也是个孕妇,不能吃的太多。可是这场婚事又十分的有排场,且沈夙好歹是嘉泽的表哥,去的比寻常客人早一些是理所应当的事情,想吃一顿午间酒席便离开是短短不可能的事情,为了防止到一半儿饿得不行了,她所幸早上狠狠吃一顿。
沈夙笑着亲了亲刚下床的史清倏,刚睡醒的人身上带着一种十分好闻的柔软味道,他一向最贪恋这种,亲够了这才饶了她去净房梳洗,转身吩咐了下人将昨儿吩咐下去的饭菜端上来备好。
然而史清倏还是高估了自己,过早起床根本没什么食欲,她硬塞着吃了一碗婆罗门清高面、两块单笼金乳酥,临了前又怕会饿,所幸端着碗仰头干了一晚尖笋鱼头汤,颇有几分梁上好汉金兰结义的气派,看得沈夙都忍不住称赞道:“壮士!一路走好!”
吃完饭后二人略略的休息了一炷香的时间,便开始收拾着装了。
史清倏一向是不喜欢穿过分累赘的衣裳的,又想着今日的应酬必定少不了,便挑选了一套轻便的装扮,上身穿的是藕荷色连珠团花锦纹单罗纱立领对襟变色长袄,窈窕动人,十分温煦,下身则逶迤一件绯紫金枝线噎月华裙,头上绾了一个婉约又不失俏皮的宝家髻,她怕太富贵了会叫人说抢去别人的风头,所以只带了一只成色一般的玉簪,以及两枚小巧精致的、头上镶红宝石的石榴花小卡子。
她这边刚刚拾掇好,肚子隆起,自然比不过旁的姑娘家窈窕妩媚了,看了看镜中的自己,史清倏只能用‘脸长得好看’这一点来安慰自己了。
堪堪收拾完毕,沈夙也悠悠然走出来了,身上穿一袭佛头青古香缎鹤氅,里衣则是平整好看的深色妆花缎,愈发衬得人品端庄、英俊非凡,走在人间便是一派的优雅贵气。
史清倏深深看了这男人一眼:嗯,别人家的夫君也不如我家的好看,够了,能赢了。
二人最后披上了同样绣花、不同大小的墨狐皮毛斗篷,带上了为嘉泽和冯家姑娘准备好了的贺礼,便坐上了前往安王府的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