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见纣王站在月色下,忽然跳起舞来——当然不是华尔兹,也不是探戈,更不是什么国标舞——而是一种踢踏舞,准确地说,仿佛秋收祭祀时的远古欢庆舞蹈……
大商中前期,大巫师的权利比国王还大,所有大事都矇着一层浓郁的宗教色彩。纣王显然深谙这种祭祀舞蹈,喝醉了后,本能地,就跳了起来。
皮鞋踢在青石板上,发出踢踏踢踏的声音,煞是悦耳。
“哈哈,小吴,你快看……噫,受德好奇怪,你们都醉了?”
“他是伤心了。”
“真的失恋了?”
“切,他是独在异乡为异客。现在,想要叶落归根了……”
“哈哈,他是植物吗?还有根?别扯了……”
苏大吉咕哝着,也醉倒在地上。
月色,慢慢西斜,一朵乌云将所有光亮遮盖,四周一片死寂。
有脚步声慢慢传来——最初,几乎是匍匐前行,无声无息,到后来,来人发现,根本用不着小心翼翼,哪怕是大吵大嚷,那三个醉鬼也不见得能马上醒来。
纣王高大的身材,横七竖八地拦在前面,在他的身后,吴所谓仰八叉地睡着。而旁边,一个女人趴在地上,虾子般蜷缩着,头上覆盖着一大片野生芋头叶子,也看不出高矮胖瘦相貌如何。
但是,来人显然对女人没有任何兴趣。
“四爷,这三个家伙都醉倒了,您看……”
老白上前,探了一下纣王的鼻息:“醉成这样,只怕一时三刻都醒不过来……”
雍正的注意力却全部集中在吴所谓身上。他径直走到吴所谓身边,低下头,死死盯着这个人。
他仰八叉躺着时,就更显得四肢纤细,从男人的角度来看,的确太过文弱,难怪都叫他伪娘。
老白小心翼翼:“受德才是正主儿,这小子只是一个跟班,他没什么本事。我亲眼所见,金大少密支那一行,带回来绿宝石之王,全是受德的功劳。他仿佛天生具有一种鉴别玉石的本领,万无一失……”
雍正却蹲下去,伸手在吴所谓身上翻了翻。
夏日衣衫单薄,他身上没有藏匿任何东西。雍正还不死心,又在他身上仔细翻了一遍,还是一无所获。
“四爷,你想找什么?”
雍正淡淡的:“一支笔。”
“一支笔?”
他也不回答,径直就往屋里走。
灯,全部开了。
屋子里乱七八糟的,到处都是空的方便面盒子,火腿肠红皮以及花生壳等等……简直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老白颠颠的:“四爷,这裏太脏,别污了您的脚,我帮你找吧。”
雍正的目光落在对面的电脑桌上,但见桌上横七竖八躺着许多笔:各种画笔、毛笔、原子笔……
他走过去,拿起那些笔一一查看。
老白不明就里,“四爷,这些笔有古怪吗?”
雍正摇摇头,他明明记得吴所谓当时曾说“要不是我把你画出来,你还一直被拘禁在那块大石头里,一辈子都出不来……”
既然是画出来的,那么,就一定有画笔。
而且,一定是一支很神奇的笔。
可是,这么多画笔,到底是哪一只?
他拿着一大把毛笔,翻来覆去的看,足足有十几支,都大同小异。古代以毛笔为主要书写工具,雍正文化水平很高,自然对毛笔有极高的鉴赏水平,因此,一看到这些,立即摇头,都是非常普通的次品,怎么可能把一个人从石头里画出来?
最关键的是,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怎么进到那块玉石裏面去的——而且,也不敢置信。记忆,一直停留在死亡之前的那一刻,一睁开眼睛,就到了现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