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镇定而冷静,完全不似她这个年龄的女子。
“小吴,不要因为我爷爷,请你自己认真考虑一下我们之间的交往!至少,在我以前所认识的男性当中,我最喜欢的便是你!”
他想说几句什么,可是,又言不由衷,张了张嘴又闭上。
金婷婷已经起身拉开车门,声音很低很低:“小吴,别徒劳无功地为受德奔走了。如果你和他之间注定只能有一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么,我希望活下来的是你!”
吴所谓眼睁睁地看着她走远。
他掉转车头,车子开得很慢,半夜的城市已经陷入了昏睡,就连大街上偶尔路过的行人也如夜游一般。
天桥下,有七八个流浪汉横七竖八地躺着,有些人身下铺着捡来的报纸,有些人干脆就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
吴所谓忽然想起刚毕业的时候,自己住在废弃的没有装修的所谓的别墅里——那就是一个烂尾楼,直到现在,依旧烂在那里。
那些嘲笑的目光并未出错——随着杨姐的破产,他作为汤丁影视公司的股东之一,也濒临破产,而且,因为丧失了《我在商朝的日子》系列的漫画权,一切稿费也被彻底终止。
他暗忖:自己会不会再一次一无所有?
在一个十字路口等红灯时,他看到一个流浪汉摇摇晃晃地站在一个自动取款机面前,举起枯瘦的手掌猛地砸了一下出钞票的口子,但是,这徒劳无功的举动只是让他自己疼得龇牙咧嘴,然后,他一口浓痰呸过去,转身就走了。
他想,贫穷是一种病。
它从一个人的出生开始,继而在抱怨和懒惰中蔓延,在异想天开中加重,最后铺天盖地席卷而来,让你连反抗的力气都失去。
他想起当年,自己和受德落魄街头,连五毛钱的馒头都变成了奢侈品。
但现在,他看着方向盘上那个无数人羡慕的豪车标志——至少,我还有这样的车,还有几张卡——还有画漫画的能力。
他忽然加速,风驰电掣地驶入了另一条大道。
已经快天明,最后的一位客人已经被送走,花园里人影绰绰,一地狼藉,佣人们忙着收拾,因为主人要求严格,有晨练的习惯,他不能容忍散步在自己的花园里,大好晨光中看到的是满地的垃圾。
最后一车垃圾被推走,四周终于沉寂,雍正看着空荡荡的客厅里那盏从罗马定制的大灯,恍惚中,一如站在当年的皇宫。
这大吊灯全手工打造,每个细节都透露出奢华,尤其它高达3900万的价格,仿佛让人看到一大堆黄澄澄的金子。
这展灯获得了今晚所有嘉宾的一致赞扬。
雍正更满意的是客厅正中的一把大椅子——那是他找人定制的,用了最上等的黄花梨木,彻底打造成了一把龙椅的样子,上面铺着第一流的刺绣。椅子的价值就不说了,光是这副定制的蜀绣,价值就在六位数以上。
还有满屋子的佣人——这座豪宅里,至少有十来个仆人:厨师都有两名,中餐和西餐的分开,司机两名24小时换班兼职保镖;当然,园丁,花匠,清洁工之类的更是不可少。甚至还有一名管家。
尽管如此,他还是遗憾,哪里比得上当年皇宫时成千上万的奴才?
更遗憾的是,老白不在了,这个老管家用起来并不是那么得心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