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爷就不必推辞了。我早说了,能和四爷结缘,是延续金氏家族和爱新觉罗家族的友谊,现在区区一个金氏集团算得了什么?”
他拍拍雍正的肩:“四爷再要跟我推辞,就是看不起我们金氏家族了。”
雍正强笑:“捆绑不成夫妻,金小姐对我无意……”
金银子斩钉截铁:“婷儿最是温顺听话,她从不违逆我的意思。四爷放心好了。”
雍正苦笑一声,推辞不得。
他没有送金银子出门,因为,门口已经有一辆极其低调的车等着金银子,而且,金银子做了伪装,纵然雍正在外面遇上他,只要他不开口招呼,雍正也不见得能认出他来。
金银子一走,雍正的目光才落在笔架上,他顺手拿起那支狼毫,正是金银子刚刚拿过的那支——时光之笔。
几乎一模一样的狼毫,在这个大笔架上有二十几支,他不知道金银子的目光为什么那么毒,居然一下就拿起了这支——谁也不知道他当时的紧张甚至恐惧——要是金银子真的认出了这支笔,一毁掉,自己岂不完蛋了?
幸好,金银子只是碰巧而已,他根本没有认出这支笔的奇特之处,又随手放下,否则,以他的性子,一定当场就拿走了。
跟金银子合作,更是与虎谋皮。颓然坐在书房里,也不开灯,更是心烦意乱。
自己已经上了金银子的战车,现在小鬼的反噬只是一个开头,如果得罪了金银子,只怕还有更厉害的报复等着自己。若是之前,他自然相信金银子胜券在握,可此时此刻,却心存疑虑,既然小鬼已经开始反噬了,是不是代表金银子已经逐渐失去了对鬼奴的控制?
而且,金银子处心积虑要杀掉吴所谓,又谈何容易?他亲眼见识过鬼王站在吴所谓面前,却根本无法靠近,吓得落荒而逃的情景。
吴所谓此人,连鬼王都退避三舍,自己真要把他害死了,后果会如何?
而且,他想起那支神奇的时光之笔——吴所谓真要死了,自己会不会随着他灰飞烟灭?
要叫他杀掉纣王,他自然没有任何疑虑,可要让他杀掉吴所谓,他纵然狡猾多端,向来决断杀伐,但这一次,竟然首鼠两端,不知如何是好。
书房转角处有一面窗户,通体古法琉璃定制,巧手匠人反覆手工打磨,据说连续六次出炉失败,到第七次,才完全达到了雍正的要求。也因此,这扇窗户的价格高达七位数。
午后的阳光照射进来,淡绿色的琉璃上,金色与绿色交相辉映,投射在一大排同样质地的琉璃书柜上,就像有生命的物质徜徉其间,光华灿烂,斑斓如宝石花开,雍正坐在椅子上,竟然看得痴了。
当年四王子府邸就有这么一间书房,一张大书桌,书桌上面是一把通体透明的绿如意。当一众哥哥弟弟为了争夺太子之位各种明争暗斗时,他一直非常低调,韬光养晦,尽力不让自己被卷入任何纷争。
甚至在父皇康熙面前,他更不表露出半点对于王位的觊觎——以至于每一次康熙见到他时,他都在练习书法,久而久之,他的书法成就已经远在康熙和顺治之上。某一次,康熙见了他的书法作品,大为惊诧,当众承认其水平在自己之上。
康熙认为,一个醉心艺术风雅之人,绝不会是野心家,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四阿哥如此醉心于书法,对于太子之位自然就不是那么觊觎。
从此,他对这个儿子彻底放心,只一心盯着别的野心勃勃的皇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