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需要等到我们从桑林返回?周军兵精马壮,也许我们刚刚离开朝歌,他们立即便赶来,到时候,我们岂不是一点退路也没有了?”
“何止呢!周军鸠占鹊巢,我们真的是拱手把朝歌让给他们了,所以,万万不能离开朝歌啊……”
“大王,真的万万不能离开朝歌啊……”
“大王三思……大王三思啊……”
一时间,朝堂上下都是一片三思之声不绝于耳。
大王还是静静坐着,面无表情。
费仲不经意地看了大王一眼,心裏也是七上八下,压根就拿不准大王的心思——大王忽然要率众离开朝歌,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以他多年的政治经验来看,情形很有一些不妙。
被大雪包围了两个月的朝歌,几乎算得上是一座被冻结的城市,很快就要弹尽粮绝了,存在的意义都不大了。
其实,周军也不太可能冒着这么大的风雪赶到朝歌,再说,就算他们占据了朝歌又能如何?
他们哪里去找粮草?
如果大雪一直不停止,他们连运输粮草都是难题。
再者,如果大雪一直下个不停,他们何来赈灾救济?明年一开春,他们如何面对饥寒交迫的民众?
现在的朝歌,其实完全没有任何价值了。
可是,他不敢开口。
他不知道大王真实的意图究竟是什么。
但是,有一点很明显,大王很可能早就想到了这一点,索性要放弃朝歌了?
想要去桑林祈祷是借口,真正的目的是另有安排?
一念至此,他更是深感不安。
可是,当他接触到大王的目光时,忽然就觉得自己什么都不能再说了。
他觉得大王的目光实在是太平静太古板了——相比之前他每天醉醺醺的样子,这个大王简直很恐怖。
昏君,昏君。
人人都爱昏君。
昏君,其实最可爱。
因为,你可以随意糊弄昏君,三几句好话,一些美酒,再加上几分阿谀逢迎,于是,一切都不成问题了。
可是,明君就不同了。
明君洞察秋毫。
明君双目如火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