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束送不出去的玫瑰花,永远溢香在我的生命里程,成为一个美丽的错误金丽来信说将于腊月底的某一天乘列车到达,我欣喜若狂。金丽是我神交了8年之久的笔友。我们起先是因为通信而产生友谊,后来是因为友谊而不断通信,两颗心贴得越来越近。金丽随信寄来了一张彩照:照片上的她恬静而安详,虽然她的脸由于距离稍远而看不真切,但这模糊的效果反倒给了我如坠梦幻的感觉。我放下所有的事,赶到商厦,精心挑选了几件礼物,又给自己“修理”了一下“门面”,并破天荒地打上了领带,还特地买来了一束黄玫瑰,雇了一辆轿车,约了几个“狐朋狗友”,整队出发。发往这个城市的列车只有下午的一班。那个下午,天空渐渐地阴暗起来,下起了雨。腊月的风砭人肌骨,朋友们一个个躲进车里并不时敲敲玻璃让我进去。我的身子冷得打颤,捧着那束黄玫瑰心里却激动得发热。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那恼人的火车终于喘着粗气扭进了站。我的精神陡然振作起来,只见决堤般的人群从出口处蜂拥而出。我高高举起那束黄玫瑰,一次次向出口处靠拢,又一次次被冲开……我睁大眼睛,紧盯着身边一张张面孔,试图找出她的影子。火车开走了,广场上只剩下空落落的几个人,我索性冲进了月台,仍然找不到她的影子。我没有灰心,也许是金丽误了那天的列车吧?第二天下午,我约了一个朋友骑了摩托车再次等丽。天空不仅下起了大雨,而且夹杂了雪花,我们望眼欲穿,那列火车仍然晚点了一个多小时,但金丽仍不见踪影。第三天下午,雪花完全肆虐起来,风扬着雪花很快把广场变成了一块大雪毯。我怕朋友们取笑,一个人踩了单车来到车站。当人群走光时,我仍然只找到了自己。连续三天的酷寒加上沉重的打击,我发起了高烧。一个朋友来看我,我翻身下床,拽着他的手就上了长途汽车。一路颠簸,我们终于找到了她家的位置。我小心翼翼地把玫瑰花藏在了包里,又在商店买了些烟酒礼品准备送给她的父母。一切妥当,我们硬着头皮敲响了那扇门。她的父母热情地接待了我们,然后说丽是坐了汽车回来的,刚刚出去。我们正喝着茶,忽听门环一响:金丽回来了!我紧张地站了起来,走进来的是一个胖墩墩、戴眼镜的女孩子!我有点伤心地看着她。只觉得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也太大了!我以得体的言行、持久的微笑结束了这次访问。但那天直到我同我的朋友返回家里,我才想起了那束萎缩在包里的玫瑰花。正好我的侄儿林林跑过来,我对他说:“拿瓶子装点清水,把这束花插上。”杨淼是我上中学时唯一喜爱的女孩儿,以至很多年后我也对她念念不忘。那时我是一个内向而孤独无助的孩子,比淼高一届,因此我同她那时没有任何故事发生。杨淼肤色很白,发育得很美,她总像一只骄傲的天鹅昂首挺胸地走在上学下学的路上,引来一束束爱慕的目光。我那时总是心事重重地溜在她身后,一边踢着石子一边小声哼着徐小凤的歌:“我想偷偷望呀望一眼她,假装欣赏欣赏一瓶花……虽然也想和她说一句话,怎奈我的心里太害怕!”其实她那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毕业前我去相馆取照片,杨淼和几个女生在馆前聊天,正在兴高采烈时,远近闻名的一个街痞走过来,对着淼说着下流的话,还阴阳怪气地做着鬼脸,我正在担心,只见淼柳眉倒竖、杏眼圆睁,“啪”地扬起手来,结结实实地给那街痞打了一个响亮的耳光!并怒斥那瘪三:“滚!”结果那个瘪三捂着红肿的脸灰溜溜地跑了!七八年过去了,我一直没有再见过她,她似乎像一颗流星在我的回忆片断里留下了一点亮色就迷失了!谁知不久前我竟在故乡的某级小报上看到了她的名字——杨淼在那个“迎国庆”演讲比赛中荣获了一等奖。我如获至宝,很快通过报社的朋友侦知了她的地址,随即以同学的名义去信一封,并赠送了自己刚出版的一本散文集。杨淼当天收到就写了回信,但可笑的是她怎么也想不起我是谁?而且在信中她这样写道:“也许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我们确实见过面;也许在今后的某一天我们会再见……”我忍住笑,回信指出:“同走一条路,每日五六次,见面岂止千百次有余?不过,因自己是丑小鸭,不入芳目罢了!”另外,我寄去两张生活照复印件,告诉她不久将南下深圳,行前可能会造访,请她“按图索人”。那天一大早,我携了两枝红玫瑰,赶到了她所在的学校,考虑到学校人多,我把玫瑰花放在了三轮车上,进校寻找杨淼。一个老教师问我找谁,我说找杨淼。老教师扬手一指:“那不是?”就见少妇打扮的杨淼抱着一个两岁左右的孩子姿态优雅地从办公室走了出来。她看见我略为一怔,随即热情地说:“您是黄某某同学吧?您的回信我收到了!”噢,我的天哪!我顾不上他们的惊诧,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出门口,掏出车钱,对三轮车夫说:“快走!你走吧!”三轮车夫不识时务地问:“你的花?”我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三轮车夫迅即掉头驶去……望着远去的车尘,我想:我那可怜的玫瑰花啊!转回身去,我以无比灿烂的笑容逗着孩子:“这孩子真乖……”最后,这张我出发前拍摄的照片真的成了珍贵的永恒,它纪念着我那美丽无比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