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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三年,十二月末。
接到太子殿下已经回宫的消息后,常氏便早早的跑到大殿的小厨房里,站在火炉旁熬着热乎乎的人参药材粥。
药材是陛下和皇后娘娘每天让人送来的,小厨房也是陛下亲自让匠人修整的,以便于她怀着皇家的骨肉,方便些。
人参粥,是常美荣自己选出来的补药,都是滋补之物,用菱角米和桂圆,人参这些做的。
只等殿下回宫,就立刻让身边的侍女熄火盛粥。
听到外面玉儿锦儿喊朱标的声音,常美荣立即让人把锅里的粥都盛了出来。
当她笑意盈盈的把药材粥端到桌上,朱标已经坐在火炉前面歇着了。
还是回宫好,什么都不缺,也不冷,这几日在开封府,手上生了几个冻疮,李善长他们也都冻了耳朵和脚,防护也防护不住。
朱标正在脱靴子,看到常美荣放了粥过来,心里也微微的叹了口气,是她该多好,她到底去了哪里呢!锦衣卫也找不到,连路引户簿的信息都没有。
想到常氏怀着身子,又亲自送来热粥,朱标也做不到有多无情无义,毕竟是自己的枕边人,便露出笑容道:“太子妃做了什么好东西出来,快把好东西给孤看看。”
常美荣笑道:“殿下回来了,等你换了衣服在吃,有些烫呢,”
玉儿笑道:“殿下,这可是太子妃亲自熬的,刚刚锦儿还在门口说好香,馋的她直流口水呢。”
“孤待会儿尝尝。”朱标的靴子被锦儿接过,放到一旁。
朱标看着常美荣,又看了眼桌子上冒气的粥,道:“你歇着,不要过来,刚从外面回来,有寒气。”
常美荣笑了笑,走过去拉起朱标的手轻放在她的小腹上,对着肚子道:“看看谁回来了,是父亲。”
朱标脸上挂着笑意,拉过她的手道:“可有不舒服?”
“妾身好着呢,吃饭吧。”
“不饿。”
“真的?那好,妾身这就去把煮的人参粥给锦儿她们吃,反正煮的很多,给东宫里的人都尝一尝好吃不,这些日子多亏了她们对妾身照顾。那殿下吃还是不吃。”
朱标起身:“吃,看起来就很香,这就盛一碗尝尝,啧,太子妃的手艺可真好。”
端起碗,朱标放在鼻子下嗅了嗅,闭着眼睛,大加赞赏:“此粥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尝,真是越发贤惠了。”
吃过了粥,浑身也热起来。
朱标手指上的冻疮也开始痒了起来,他们在开封时,整天都坐在炉火旁,都生了冻疮。还别说家里没炭少米的百姓。
喝汤时,朱标认得,这个是老朱说好喝的珍珠翡翠白玉汤。
“嚯,还有这个?”朱标拿起勺子喝了口,又很给面子的把剩下的汤喝完:“这可是父皇喜欢的汤。”
“是呢。”常美荣点头。
老朱小时家贫,他也从没吃饱过肚子,后来家人死后,他无家可归就去皇觉寺当了和尚,想着能有口饭吃,不饿肚子。
只是他运气不好,因为灾荒的缘故,皇觉寺里的和尚都因为寺中香火冷落,个个外出游走化缘。
化缘这事凭运气,有时候能谈到东西吃,有时候连口馊菜汤也讨不到。
饿肚子常有,后来因为没吃饭饿晕了,一位老婆婆救了他,把家里仅有的一块豆腐块和一小撮青菜放在一起,浇了一碗剩下的隔夜米饭一煮,给老朱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