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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的追击之旅,房遗爱和他麾下的将士经历大小十数战,斩杀超过七千名西突厥骑兵。
此时的他浑身上下血迹斑斑,盔歪甲斜,左臂和大腿上还缠着绷带,两只眼睛红得跟兔子一样,但是精神却异常亢奋。
鹰隼般的目光四处张望一番,忽然眼前一亮,指着一个方向沙哑着嗓子说道:“地上有蹄印,西突厥崽子就在那边,快,追上去!”
“西突厥人?!”
众人惊呼一声,纷纷朝地上看去,就见房遗爱所指的方向确实有骑兵活动过留下的痕迹,看马蹄铁花纹的样式,也的确是西突厥人所用。
想到马上又可以有功劳入账,众人便再次亢奋起来,拨转马头,在房遗爱的率领下向着蹄印所指的方向追去。
......
大约追了一炷香时间,众人的视线里出现了一阵骑兵驰骋时掀起的烟尘,隐隐约约还能看到些骑兵的影子。
“封妻荫子就在眼前,二三子,随我冲锋!”
房遗爱一声怒吼,抽出腰间高阳公主为他请少府大匠精心打造的宝刀,一马当先地冲了出去。
“万胜!万胜!万胜!”
千余名将士热烈回应着他,同样拔出腰间的长刀跟了上去。
和房遗爱所用的宝刀不同,他们用的不过是唐军制式的雁翎刀,经过这么多天的激战,早已没有了刚打造时的光鲜模样,刀刃上满布缺口,看上去跟木工做活时用的锯子有的一拼。
然而即便如此,依旧无法改变它们是杀人利器的事实。
一刀在手,唐军的气势再次攀升了一个台阶,如同飓风一般卷向了敌人。
......
前方逃窜的西突厥人其实早就注意到了唐军的动向,看到对方展开冲锋,领头的巴什立刻大喊大叫起来:“唐军杀来了!快跑!快跑!”
这些天的逃亡生活,早已让西突厥人吓破了胆,一旦遇上唐军,第一个念头就是逃跑,而不是返身作战。
再加上房遗爱手下的人马本就比他们多出一倍以上,这些人就更没有留下来的道理了。
早在巴什的命令下达之前,一众西突厥骑兵就开始加快抽打战马的频率,想要将身后的唐军甩开。
只是他们胯下的战马早已疲惫不堪,哪里还禁受得住这种对待。
不过跑出了几百步,就有战马因为体力耗尽,发出一声悲鸣,前蹄一软,摔倒在地。
马上的骑士猝不及防之下被甩了出去,顿时摔了个嘴啃泥。
性命攸关之下,没有人敢抱怨,每个摔倒的人都立刻手忙脚乱地爬起来,撒开丫子向前狂奔。
只是两条腿又怎么能跑得过四条腿呢?
这些人还没跑出多远,就听雷鸣般的蹄声已经到了身后。
有些人下意识地转头回望,入眼处是唐军布满缺口的刀刃向着他们的脖颈间袭来。
一声声惨叫响起,一颗颗大好头颅落地。
唐军一刻不停地从那十几个落马的西突厥骑兵身边冲过,留下的只有十几具被马蹄踩得失去人形的无头尸体。
房遗爱拿着一颗被他斩下的西突厥人首级,大笑着说道:“贼子休走!”